觀點投書:中文系如何「實用」?從拿網紅沒辦「法」談起

2018-09-11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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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重振品德教育?我們會求助於傳統經典閱讀以及全校性的大一國文課。兩者都由中文系負責。但各大學中文系一方面為免脫離社會的批評,另一方面顧及招生考量,紛紛走向技術性知識,以文創產品見長。例如:開設新聞編輯、商品文案撰寫等課程。中文系的實用,當然可是「產值」,但不能「只有」「產值」,通過傳統「價值」的思辨,而後與整個西化後的社會對話,或許更能發揮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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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價值」方面,達成傳統教育陶育人品的目標,作為法治社會的隱性力量,更是切要。但這有一個困境,就是道德教育容易淪為落伍的八股文。因此,結合當代社會學門,達成跨領域教學是值得嘗試的方向。例如:經典《左傳》及《國語》都記載「子產不毀鄉校」的故事。春秋時代政治家子產施行新政,人民常於傍晚聚集學校詆毀之,有人建議關閉學校,徹底杜絕誹謗,子產卻寬容以對,尊重言論自由。教學時,可引導學生討論,「靠北×大」所引發的爭訟,除公然侮辱罪、誹謗罪等法律手段外,能否由「子產不關閉鄉校」的故事,思考「靠北×大」網站否該關閉?以及一個有道德涵養的人,如何面對批評。宋代朱熹《論語集注》說:「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則改之,無則嘉勉。」(面對他人的誹謗詆毀,若真有其事則改過自新,無,則戒慎勉勵。)這段話當配合法治社會的情境作教學,才可與時俱進。再如:大學生喜歡「講幹話」,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構成要件中的「公然」,不限於「不特定多數人」,凡「多數人可共見共聞」即屬之。因此,Line群組的發言、臉書社團的謾罵,屬「特定多數人可共見共聞」,也有觸法的危險。然而,法律之外,尚有道德,教學上可配合《論語》「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君子發言謹慎,行事勤勉),經典教育應配合現代情境的闡發,以免流於教條。又如:孔子曰:「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詩經》教給人的正是寬厚的氣度。教學時配合上網紅毒蛇發言案例,說明不犯刑法、不構成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未必就可以如此理直氣壯。

筆者過去採用這樣的教學法,常面對的質疑是:這會不會把國文課矮化為法律課的附屬?我想用《莊子‧天道》裡的寓言做說明:齊桓公讀書於堂上,輪扁(製作輪子的工匠)問桓公所讀何書?桓公回答:「乃聖人之書」。輪扁說:「你所讀的不是聖人的書,而是古人的糟粕。」桓公大怒,要求輪扁說出理由,否則處斬。輪扁以製輪為喻:製輪時刀力過速過遲都不可,至於如何恰到好處,必須從實際做輪子中「得於心而應於手」無法用文字理解。換言之,技術性知識可以言傳,但所謂的道德、傳統教育所謂的「成聖」之學,要在實際生活中實踐才能體悟於心,當代社會就是法治社會,經典中的道德涵養要放在實際法律案例中,才能拓顯其意義——作為法律之外,另一個定分止爭的資源。

*作者為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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