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偉觀點:候任校長管中閔的暑假作業─行政處分這一課

2018-09-1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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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榮心知肚明的是,既然當初不聘管是行政處分,不是甚麼內部職務指示之類的胡言亂語。那就必須要嚴格遵守法律規範的要件,對處分含有瑕疵的容許性很低。現在這個處分顯然違法無從捍衛起,因此教育部只好乾脆不提答辯了。甚至是恐怕有著一種「拜託你訴願會就行行好,幫我撤銷原處分也不錯的心態」,以求最大程度撇清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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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某位執政黨的御用律師痛批此舉為枉法,但是這位律師怎麼不好人做到底,自己寫個答辯書給教育部用呢?在處分自始根本違法的情況寫答辯書,葉部長作為公法大師的一世英名豈非付諸流水?畢竟政務官不會當一輩子!要是寫出一份丟人現眼的答辯書,繼續堅持指鹿為馬,當然技術上不難。就只是難以想像一段時間後當葉部長回歸校園,重新站在行政法課程的講堂上。當修課同學問他,為何他任內教育部對此事的法律定性後來會被行政法院打臉時,他要如何解釋回應呢?

教育部現在不願答辯所留下的伏筆,在這裡還有一個不可忽略的政治責任歸屬問題。因為按照我國訴願體制官官相護的習慣,訴願機關通常收到原處分機關提出資料與答辯書,尤其是答辯書的電子檔以後,就往往會複製貼上以做成本案的決定書。現在行政院訴願會沒有原處分機關答辯書可以參考,就必須自己摸索法源與理由,自行做出准駁的決定。那麼之後賴清德就必得要自行獨力承擔一切政治責任,賴院長真的還沒看懂現在這裡有口大鍋等他去背嗎?

20180806-台灣大學王宗維同學等提起假處分,希望先讓管中閔教授上任台大校長,開庭辯護律師王瀚興。(簡必丞攝)
台灣大學同學等提起假處分,希望先讓管中閔教授上任台大校長,開庭辯護律師王瀚興。(簡必丞攝)

目前訴願會以因為需要補件,而把訴願做出的時間拖到10月中,預料會再延長兩個月,拖到12月選後。教育部不提答辯的話,在我國行政法實務上極少見,也使得台大與當事人管教授所提訴願成立的機率大增。但如果行政院維持原處分的話,就表示此事要拖到2019年,也就是總統大選鳴槍起跑的前夕。按照我國法定訴願決定後兩個月內、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提行政訴訟。而照著實務上的情況,行政訴訟一審在本案爭點已經釐清,情節也不複雜的情況下,大概8-10個月內可以判決。本次裁定北高行已經判斷本案為行政處分,但是未論究其合法性。但從教育部自己都不願在訴願過程中提出答辯的情況下,被法院認定違法的可能性相當高。如果在明年下半年的本案實體訴訟判決中,當初的不聘任被法院判斷為違法行政處分,那將會對後年初的總統大選產生何種衝擊?

更好笑的事情在後頭,反管人士一面攻擊葉俊榮有訴願不答辯是違法怠惰,另一面本周還要開記者會,要求葉俊榮以不適任撤換台大現任的代理校長郭大維,以利盡速重啟校長遴選。這兩件事本來就互相矛盾,葉俊榮就連個形式上走過場的訴願答辯書都不肯出了,又怎麼可能甘冒天下之大不諱,不聘任經合法遴選的正式台大校長之後,再繼續撤換經過校務會議擁戴的代理台大校長?反管人士為達目的,應該直接請求行政院一次撤換葉與郭兩人,以樹立教育部與台大均為台派鐵桶江山的威風。不過就只怕現在逢水必淹的南部問題叢生,已經使賴院長頭毛在燒了。未必有這閒工夫來理會各位!

「教育部已經默認原處分違法不當,所以放棄答辯」,這個事實行政院訴願會不知道是否注意到?還是繼續死豬不怕開水燙,把主動權讓給法院?在未來幾個月內至少行政院訴願會能認定原拒絕聘任處分違法不當,撤銷發回教育部另為適法的處分。讓此爭議快快落幕,才是正路。否則繼續歹戲拖棚到了明年,整體局勢必對執政集團更加不利,願主事者三思。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生,律師考試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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