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治水檢討不必急於兩周,該做一次跨部會完整調查

2018-09-04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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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台南淹水最主要的原因是都市化的結果,把許多可以滯洪的地區變水泥地,甚至在易淹水地區大興土木,造成排水困難。而且地方政府的都市計畫、道路規劃很多都是多年前就完成,並沒有因應氣候變遷而修正,如果洪水都要排水系統負擔,蓋再多滯洪池效果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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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水利署提出的解方之一是「逕流分擔、出流管制」,這個觀念至少提出十年以上,終於今年五月修正水利法通過踏出法制的第一步,最主要的精神就是洪水要從源頭處理,公部門要多利用公有土地,讓道路、公園、綠地發揮制洪功能。私人開發要提出滯洪措施,否則不應允許開發。

而要落實「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就不是水利署單方面能辦到,包括營建署要修訂「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納入相關規範。農委會應檢討農田降挖蓄洪,交通部則檢討道路分隔島有沒有辦法降挖,讓道路就地滯洪,而不是把水排到兩側。上周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在台北國際水論壇就提到,台北市做的自行車道都採用可滲水的材質,增加城市的吸水容受力。

治水預算不可能無止盡編列,何況保護標準無論提高多少,都追不上氣候變遷的腳步。行政院要求水利署再舉行治水會議,如果是泛泛之談或趁機再搶更多治水預算就免了。防洪目的是為了降低災害損失、提高復原能力,而這些都有賴事前的風險管理,更重要的是,有沒有覺悟跟決心。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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