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9月2日──日本簽署「降伏文書」,第二次世界大戰畫下句點,台灣命運再次改變

2019-09-0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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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降書簽訂,日方於東北建立的魁儡政權—滿洲國宣告瓦解,日軍也逐步退出於東南亞侵占的各殖民地。同月12日,日軍代表在新加坡舉行東南亞戰區投降儀式,然而被歸還區域免除遭日殖民命運後,再度淪為西方列強殖民地。在往後10年間,現今東南亞各國才各自發起獨立運動與戰爭,並於1950年代陸續擺脫殖民主、達成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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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伏文書日方存本,現存於江戶東京博物館。(作者:World Imaging ,CC BY-SA 3.0)
降伏文書日方存本,現存於江戶東京博物館。(作者:World Imaging ,CC BY-SA 3.0)

戰後台灣主權爭議再起 從《舊金山和約》談起

同作為前日本殖民地的台灣,在戰後也有主權歸屬問題。雖然二戰在《降伏文書》簽訂時即宣告結束,但為處理日本在戰後的戰爭責任與領土歸屬問題,同盟國的48名成員國於1952年與日本簽訂《舊金山和約》,條約中載明日本放棄所占殖民地之一切權利與要求,其中也包括台灣與澎湖等島。但當時國共內戰甫結束,國際間對國共雙方誰擁有中國代表權仍無共識,因此中國成為少數缺席戰後和約簽定的戰勝國。

由於當時大多數國家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代表,因此台北當局另與日方簽訂《中日和約》,彌補未能出席舊金山和會所衍生戰後問題,目前中華民國外交部也以此做為持有台灣主權的例證。然而國際局勢瞬息萬變,197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正式建交後,日本外務大臣大平正芳在記者會上片面聲明,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簽定的《中日和約》。

葉公超與河田烈簽署的中日和約。
葉公超與河田烈簽署的中日和約。

對此消息,外交部以中華民國政府是依循《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降伏文書》等協約,持有台灣主權,且上述協約均於1945年10月25日即執行完畢,因此日方單方面毀棄《中日和約》並無影響。北京當局則主張,中華民國已於1949年滅亡,且該政權實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因此台澎主權也均歸其所有。

除前述兩種說法為,亦有台灣主權未定論者認為,日軍投降對象為全體盟軍,其主權未透過外交手續明確移交給特定政體,因此台灣實際上仍處於託管狀態;但坊間亦有以條約效力、國際法原則駁斥主權未定論說法。

以日軍簽訂的《降伏文書》為始,台灣從殖民地身份獲得解放。但在國內外各界對台灣主權看法各執一詞下,這座小島的人民走在實踐「自主、自決」的路上,仍是風雨飄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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