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杉投資賺錢自己賺,虧損虧國家?國發會這樣說…

2018-08-3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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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杉投資是2015年《有限合夥法》通過後政府最大規模的創投基金委外經營案,相較於馬政府與扁政府時代的國發基金委外投資案,台杉最大的優勢在於基金的運作上有高度的「彈性」。(取自台杉投資官網)

台杉投資是2015年《有限合夥法》通過後政府最大規模的創投基金委外經營案,相較於馬政府與扁政府時代的國發基金委外投資案,台杉最大的優勢在於基金的運作上有高度的「彈性」。(取自台杉投資官網)

國發基金與國內多家創投公司,簽訂「委託經營契約」,國家級投資公司台杉投資,是少數依據「募資總額」計算投資管理費,不僅如此,馬政府時代「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方案」等產業轉型基金,都有訂定「作業要點」與「投資案審理流程及管理原則」,除了有「投資審議會」與會前溝通會議二段審查機制外,工業局與國發會代表也參與每項投資案之投資審查,為了避免政府資金遭到濫用,還訂定「共同投資」機制,確保民間創投也參與投資。相較之下,台杉缺乏「共同投資」機制保護,如何避免普通合夥人「揮霍」基金資產,恐將是一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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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杉投資是2015年《有限合夥法》通過後,政府最大規模的創投基金委外經營案,相較於馬政府與扁政府時代的國發基金委外投資案,台杉最大的優勢,在於基金的運作上有高度的「彈性」。

台杉國家投資公司與亞洲.矽谷計畫執行中心在台杉鳥巢(Nest)共同舉辦「台灣創業家沙龍」系列對談。(圖/亞洲.矽谷計畫執行中心提供)
圖為台杉國家投資公司與亞洲.矽谷計畫執行中心在台杉鳥巢(Nest)共同舉辦「台灣創業家沙龍」系列對談。(資料照,亞洲.矽谷計畫執行中心提供)

以扁政府時代的「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為例,當時國發基金匡列100億元,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委託民間創投投資中小企業,經濟部當時為建立監督機制,還訂定了《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為協助鞏固中南美邦交,該作業要點還特別將國內中小企業「投資中南美友邦」之投資納入投資範圍。

「國發基金創投過去防弊徹底,台杉卻缺乏要求」

杜紫軍以馬政府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與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2項方案為例,國發基金各匡列100億元,根據經濟部訂定的作業要點,受委託的民間創投,所有的投資案必須先送「投資審議會」會前溝通會,再送「投資審議會」審查。投資審議會分成兩塊,一塊是「產業投資委員會」,由主管產業的經濟部次長與產業科技專業相關部會次長級官員出席;另一塊則是「投資委員會」,由國發會副主委擔任主席,為確保審查的公正性,投票採全程密封投票方式進行。

國發基金過去的委外投資案,不僅在「防弊」機制上做到徹底,為了避免民間創投公司「揮霍」政府資金,也設計了共同投資模式,文化部的文化創意基金,至今仍然採取「民間創投投資1元,政府加碼3元」的模式。

政務委員杜紫軍與前副總統蕭萬長一同出席「2015年第23屆APEC經濟領袖會議」代表團返國記者會。(顏麟宇攝)
曾任經濟部長與國發會主委的杜紫軍表示,過去的產業轉型基金,不管是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或工業局執行計畫,都有共同投資機制;而台杉投資對於投資管理機構卻缺乏「共同投資」的要求,未來有可能會發生「虧損,虧國家的」情況。(資料照,顏麟宇攝)

杜紫軍表示,過去的產業轉型基金,不管是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或工業局執行計畫,都有共同投資機制,以「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為例,中小企業處委託的7家民間創投,如果要動用國發基金1元,自己就要相對應拿出1/2元或1/3元;台杉投資的股東結構,絕大部分是官股與半官股,投資風險均由相關機構吸收,但對於投資管理機構卻缺乏「共同投資」的要求,未來有可能會發生「虧損,虧國家的」情況。

國發會:台杉在法律、程序、國際慣例上都沒有問題

對於外界質疑台杉的投資審查機制與收費標準,國發會官員強調,台杉公司為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資金來源包含政府與民間金融機構等不同投資人,公司管理費係依投資標的階段別、產業別及地區別參酌國際市場行情決定,收費標準符合目前一般創業投資事業商業慣例。

國發基金官員強調,創投基金管理費依據國際慣例,大約為基金規模的2-3%左右,台杉基金收取2.5%管理費尚屬合理。至於台杉基金是政府委託民間創投案中,少數以「募資總額」計算管理費者,官員強調,「國外都是用承諾投資金額計算管理費,台灣創投基金先前因為係按照《公司法》設立,必須按實收資本額收費,台杉則是參考美國創投規定,改採募資總額收費。」

官員強調,「台杉在法律上沒有問題,作業程序上也沒有問題,在國際慣例上也沒有問題;至於投資風險方面,則是見仁見智,完全要看未來怎麼做投資才能判斷,現在談論都還太早。」

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辦公大樓,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發會。(取自Chongkian@wikipedia/CC BY-SA 4.0)
國發會強調,所有台杉投資案,均提請董事會討論通過,並依金管會規定留存相關資料,且開會過程均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並無黑箱作業情形。圖為國發會辦公大樓。(取自Chongkian@wikipedia/CC BY-SA 4.0)

國發會的新聞稿也強調,台杉是國家級的投資公司,投資策略主要係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投資於5+2產業創新及新創事業,所有台杉投資案,均提請董事會討論通過,並依金管會規定留存相關資料,且開會過程均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至少保存5年,投資績效追蹤或後續課責均有依據,並無黑箱作業情形。

「台杉目的是產業生態鏈串接,或可要求較高管理費」

中華民國創投公會主管表示,創投基金的投資管理費,基本上係由投資人與被投資人雙方共同約定,必須要看委託管理合約,普通合夥人或管理顧問公司必須承擔哪些責任,如果委託投資項目包山包海,當然可以 charge 比較高的管理費,雖然說目前市場行情是2-2.5%,但因為目前創投業不景氣,管理費多半是2%;不過,90年代創投業一片榮景時,2.5%的管理費可以說「比比皆是」。

創投公會主管表示,每一檔創投基金,隨著基金定位、承擔風險不同,收取費用都不相同,台杉的性質比較類似股權投資基金,主要目的是產業生態鏈的串接,投資對象部分是上市櫃前的創導期後期產業,和企業草創階段的育成期「天使投資」有很大的差異;天使投資不像創導期後期產業投資,無法做很縝密評估,必須靠投資經理人對產業的感覺與瞭解,與一般創投或股權投資基金都不同,因此在投資管理費的收費上,很難放在同一個基礎上衡量。

「台杉在國家產業的生態鏈上有扮演角色,配合政策任務,或許可以要求較高的管理費。」

投資 創業 財經 金融(取自pixabay/CC0)
中華民國創投公會主管表示,創投基金的投資管理費,基本上係由投資人與被投資人雙方共同約定,必須要看委託管理合約,普通合夥人或管理顧問公司必須承擔哪些責任。(示意圖,取自pixabay/C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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