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台杉2檔創投基金,以百億元「募資總額」的2.5%計算投資管理費,若以一家剛成軍不久的創投標準來看,這樣的管理費也有偏高之嫌。
「台杉創投剛成軍不久,投資管理費卻偏高」
杜紫軍表示,國發基金委託民間創投投資的投資管理費,依據其投資屬性,收取2-3%的管理費,台杉的2.5%管理費雖在業界標準,「但100億元基金,每年收取募資總額2.5%,其實是很不得了的數字」,國發基金過去針對類似大型民間創投委外投資案,多半會在「委託經營契約」上訂定特別條款,要求以創投基金的實際投資金額計算管理費,尚未投資的閒置資金,基本上不應收取2.5%的管理費。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則說得更直白,「哪有人這樣投資的?沒有貢獻,收什麼管理費?」曾表示,「政府要提高國家級投資公司經理人待遇,希望專業投資經理人待遇符合市場機制,這我們贊成,但是要公開透明,基金管理費也要合理,台杉以出資總額的2.5%計算管理費,已經明顯偏離行情。」
曾任金管會主委的曾銘宗,以金融機構募集私募股權基金為例,強調國家級投資公司的投資管理費應該分二級收費,對於尚未投資的閒置創投基金,即便要收取所謂的「承諾費」等相關費用,比率也要非常低,否則台杉2檔基金存續期間長達10年,10年下來收取的管理費,就超過20億元。
曾銘宗質疑台杉「裡面都是政治色彩非常明顯的人」
對於台杉的投資經理人,曾銘宗也高度質疑,「泛公股銀行之所以參與台杉基金,都是看行政院的面子,台杉的管理費這麼高,裡面聘僱的人都是專業人士嗎?從目前台杉檯面上的經理人,包括台杉投資董事楊育民、台杉水牛二號基金的普通合夥人「台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鴻仁,都有很高的同質性,台杉裡面還有邱義仁之子邱南璋,曾批評,「台杉明明是泛公股,卻設計成民營創投,裡面都是政治色彩非常明顯的人。」
曾銘宗同時質疑台杉2檔有限合夥基金的分潤機制,根據《有限合夥法》第28條,「有限合夥分配盈餘,應依有限合夥契約之約定;未約定者,則依各合夥人出資額比例分配」,但根據台杉水牛二號基金出資人與普通合夥人「台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之有限合夥契約,台杉在基金投資獲利時,可以收取「表現費」(俗稱 Carried Interest 條款),收取基金投資獲利之20%。
然而,曾銘宗質疑台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只有50萬元,投資59億元水牛二號基金,日後若有獲利竟可分到基金盈餘的2成。投資水牛二號基金的公股銀行,在投資決策上完全授權台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於普通合夥人的投資決策,「缺乏相對應監督機制,投資條件不符合公平合理原則,根本是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