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當局酷刑凌虐返鄉的羅興亞人「他們燃燒塑膠袋,讓滾燙的塑膠滴在我身上……」

2018-08-23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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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押人員說,他們被判刑後移送到布迪當監獄,食物仍然不足。洛克曼說:「在布迪當監獄,我們吃的食物和狗食差不多。早上10點半發給我們米飯和扁豆湯,但那個湯幾乎跟開水一樣,撈不到一顆豆子。下午5點左右吃晚飯,只有米飯和燙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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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霸佔飲水,羅興亞人只能喝洗澡水」

洛克曼並說,在布迪當監獄,羅興亞囚犯用水時受到獄警和其他族群囚犯的限制:「我所在的舍房關了500個犯人。每天總共有90公升的飲用水。問題在於這500人當中,有35個佛教徒囚犯,其中有些是若開族佛教徒。他們很凶悍,每天都霸佔90公升的飲水。羅興亞人一般只能喝洗澡用的水,只有少數幾天能從那90公升的飲用水分到一點點。」

廁所也不合格。「緬甸邊防警察基地裡面沒有廁所,我們只能用一個桶子解決大小便,」洛克曼說。「也沒有水可以洗手。」

「判我們入獄4年的法官是個佛教徒,而且用緬語宣判」

3月下旬,當局將這批羅興亞遣返人員帶上貌奪法院出庭,經過草率定罪,判刑4年。政府沒有公開說明他們所犯何罪,但其中一次庭審有位警察以羅興亞語轉述法官說法,罪名是非法闖越國界。這6名成年和未成年男性被告人都沒有律師出庭辯護或陪同偵訊。

埃米爾(33歲)說,他們被剝奪公正審判權,包括庭審時缺乏通譯:「判我們入獄4年的法官是個佛教徒,而且用緬語宣判。一位通曉羅興亞語的警員翻譯判決書,裡面說我們承認非法闖越國界進入緬甸,得處5年有期徒刑。實際上我們被判刑4年,法官少判了一年。」

大約一個月後,他們和其他數十人一起被政府特赦。2018年6月1日,當局安排他們會見外國記者,事先指示他們如何答覆媒體詢問,企圖表現羅興亞人受到良好待遇,返國安全無虞。記者訪問後,這6人已逃往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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