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疑涉逃稅、黃曉明捲入操縱股價案 中國大明星為何成為眾矢之的?

2018-08-2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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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娛樂圈多次因為「錢」惹上麻煩。今年4月,因主導槓桿率過高的股份收購案,憑借《還珠格格》裏的「小燕子」一角走紅的趙薇及其丈夫黃有龍被證監會處以5年內禁入資本市場處罰,幾個月後大陸明星們又因「陰陽合同」而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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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9日,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表示,某演員演一部戲簽一大一小兩份合同,小合同合約千萬,是「不怕曝光」的「陽合同」,大合同則為五千萬的「陰合同」,而這位演員只用按一千萬的合約報稅。崔永元稱,「陰陽合同」在娛樂圈不是秘密,但「沒人敢說」。

崔曝光後,不少人猜測其所指電影為馮小剛新作《手機2》,相關演員為范冰冰。儘管崔永元事後表示該演員並非范冰冰,但范冰冰微博自6月2日以來不再更新,本人也自7月2日後再未公開露面。

中國也開始從各個環節對明星片酬進行「整治」。今年6月,中宣部等五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進行治理;7月13日,中國國家稅務總局也對各級稅務機關提出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的稅源管理,影視企業及從業人員需要如實上報並繳納稅款;8月11日,騰訊視頻等三大播放平台聯合六大製片公司發表聲明,共同抑制演員「天價片酬」,稱今後「單個演員的單集片酬(含稅)不得超過100萬元人民幣」、「單個演員的總片酬(含稅)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一時之間,光鮮亮麗、紙醉金迷的內地演藝圈低調了不少。

與資本結合的明星光環

黃曉明
當在黃曉明、范冰冰、趙薇這些「既得利益者」財富增長的「手法」被曝光的同時,網民們感覺到自己成了「被割的韭菜」。

黃曉明、范冰冰與趙薇三人的結果不盡相同。證監會認定,黃曉明不是違法嫌疑人;范冰冰雖從公眾眼前消失,但也沒有任何部門對其責任有明確表態;而趙薇夫婦被證監會處以罰款30萬元,同時禁入資本市場5年。

知名藝人擁有巨額財富本不是新鮮事。今年以前,范冰冰已經連續五年蟬聯富比世「中國名人榜」收入冠軍,去年收入近3億元人民幣;與夫人楊穎(Angelababy)一道,黃曉明也多次在名人收入榜榜上有名,同時還投資超過40家企業;而趙薇就更不用說,有「女版巴菲特」之稱的她不僅在股市屢屢得意,還在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等地配有不動產。

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英國校區主任劉芍佳教授認為,從最近一系列事件看來,中國出現了由權貴和資本的組合衍生到明星與資本結合的新現象。劉教授稱,由於明星有獨特的社會人脈資源及影響力,與明星結合可以為資本增值提供捷徑,「不僅增加了資本的知名度,也為資本擴張提供了機會,」劉芍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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