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還有比普發現金更重要的社會福利政策

2023-03-24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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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身心障礙示意圖。(資料照,謝孟穎攝)

身障、身心障礙示意圖。(資料照,謝孟穎攝)

我國已於今(2023)年初通過新台幣3800億元的「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預計近期將普發給每位國人6千元現金,但是對於大多數身心障礙者而言,普發現金也只是杯水車薪,仍難緩解物價飛漲的生活壓力,而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補助存在三大缺失,亟需政府提出進一步的福利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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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飆漲對障礙者生活造成沉重壓力

去(2022)年6月彰化縣曾發生身心障礙者的葉姓三兄弟餓死人的慘劇,近期台灣中部縣市一位身心障礙的老婦人返家驚見領有重大傷病卡的女兒死亡,她們平常靠政府微薄生活補助金度日,確無力負擔喪葬費,只能靠社福團體幫助接濟喪葬費。另一位住在台灣北部的腦性麻痺障礙者,平日有賴政府補助的障礙者生活費購買便當及電信費,也因近來物價飆漲,為更換新的電動輪椅,而到處向朋友借錢,卻無法還錢,而要看家裡父母與兄弟姐妹臉色,讓她的生活苦不堪言。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公布的去年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2.95%,創下14年來最高漲幅,其中外食費的漲幅更高達5.77%,也創下14年高點。目前許多障礙者反應,國內物價高漲,已經嚴重影響日常生活開支,甚至有部分障礙者將原來每日三餐減至兩餐,可見我國通膨的壓力巨大,已嚴重影響許多障礙者的生活,處於緊急危險狀態。

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補助存在三大缺失

首先,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趕不上物價上漲,需要即時機動調整: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2項規定,障礙者依照低收入、中低收入及一般收入戶,以及中、重、極重度的標準,每月給予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分別為新臺幣8836元、5065元或3772元。且每四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公告調整。過去我國曾於2012年、2016年及2020年進行三次調整,但今年情況特別,政府預計於明年(2024)年才調整,我們認為面對近期物價飆漲的緊急經濟劇變,所謂每四年調整ㄧ次,已經緩不濟急,爰建議應採即時機動方式予以調整因應,以符合現今經濟社會環境的變化。

20200926迦南身心障礙療養院專訪、身障、身心障礙、長照示意圖(謝孟穎攝)
身障、身心障礙示意圖。(資料照,謝孟穎攝)

其次,障礙者無法同時領取生活補助與國民年金,對保障生活的效果大打折扣:許多年齡達65歲以上的身心障礙者會領取國民年金(註:國民年金分為「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和「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兩類,其中後者每月金額為5,065元),實務上,倘身心障礙者已領取障礙者國民年金,就不能再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我們認為這樣的制度設計似不合理,主要係因兩者係屬性不同的社會經濟安全制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是具備社會救助與津貼性質的社會福利措施,給予生活補助以協助其維持基本生活,而國民年金則屬於社會保險制度,透過強制方式規定被保險人均需納保,於障礙風險事故發生時領取保險給付。兩者制度性質不同並無相互牴觸,爰建議實務運作上應該允許符合申請條件的身心障礙者可同時領取,而非只能擇一領取,以期能夠保障身心障礙者生活的最大功效。

第三,老人津貼高於障礙者生活補助,形成一國兩制怪現象:目前政府發放的中低老人生活津貼每月補助為7,759元或3,879元,高於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的5,065元或3.772元,以致當身心障礙者年齡超過65歲以上時,就會捨棄原來的生活補助,轉而申請老人津貼,如此設計福利措施純為短期選票考量,並不符合社會正義,建議應檢討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與老人生活補助額度落差,並逐漸調整,使兩者補助金額達成一致。

政府須承擔更多責任,推動長期的脫貧福利政策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於第28條規定,確認障礙者有權得到適足的生活水平,政府應採取適當步驟,促進障礙者權利的實現。去年7月CRPD國際審查委員會曾建議,我國應確保身心障礙者提供最低收入,以保證他們有足夠的生活水準。並統計生活在貧窮中的身心障礙者人數,且根據個人收入而不是家庭收入來評估資格。觀察台灣低收入戶及人口,在2020年統計分別為14萬6,342戶及30萬241人,但對於身心障礙者貧窮家戶及人口統計卻付之闕如。

政府雖承諾將開始作每年定期調查身心障礙者符合低收入 戶及中低收入戶(註:即統計最低生活費 1.5 倍 以上未達 2.5 倍者之人數),可是由於台灣所訂定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標準仍係以「家庭總收入」作為擬訂福利政策的基準,惟在實務上,身心障礙者家庭成員未必履行扶養身心障礙者之義務,使部分身心障礙者在申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時,囿於家庭應計算人口的影響,導致其不符生活補助標準,這樣的規定不但不符高齡化及少子化的社會趨勢,也造成眾多障礙者追求自立生活權利的困擾。爰建議我國應重新檢討修正社會救助法及身心障礙者相關法規,鬆綁現行家庭總收入之最低生活費的計算方式,並採取個人最佳利益為原則,非以家庭總收入計算,以協助經濟陷困的障礙者獲得必要的經濟扶助。

近年來台灣障礙者生活比想像中更加脆弱,由於物價高漲與經濟衰退,讓許多障礙者的生活處於緊急危險狀態,成為禁不起任何碰撞的「蛋殼人」。在此,我們呼籲政府須承擔更多責任,優先投入資源在脆弱的障礙者族群,透過國家稅收進行資源的再分配,以社會集體力量,保障障礙者的生活需求獲得滿足,爰建議政府應著手推動長期的脫貧福利政策,促進障礙者逐步脫離貧窮的相關計劃,例如擴大促進障礙者非典型就業計劃;或引進澳洲推動的障礙者的保險計劃制度(National Disability Insurance Scheme,NDIS),實為台灣全民之福。

*作者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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