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留遺產給不孝子女,如何剝奪他們的繼承權?律師傳授4招秒解,保障自己晚年

2023-03-1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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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留遺產給不孝子女,可以怎麼做?(示意圖/Pexels)

不想留遺產給不孝子女,可以怎麼做?(示意圖/Pexels)

今天預約視訊諮詢的客戶,是來自高雄的一對母女,母親王媽媽已70餘歲,而女兒王小姐則是40歲上下,父親過世後,就是母女倆相依為命,互相照顧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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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王小姐的兄弟姐妹,多達5個人,然而部分是父親前婚姻的孩子;另一部分則是母親和父親結婚前,在前婚姻生下的2個子女,但離婚後,礙於孩子父親家庭的因素,母親和這2個子女,多年來也沒怎麼聯絡了。

「那麼,今天是想討論什麼事情呢?」瞭解完母女倆的家庭背景之後,我對著電腦螢幕前的兩位問道。

「吳律師,我和媽媽都想問,要怎麼做才能夠不把未來的遺產給我那些哥哥姊姊們繼承?」王小姐代表發問。

「為什麼有這個想法呢?」我必須了解原因,才能給予分配方式的建議。

父親和母親是再婚,各自都有前婚姻,也都有孩子,而父母親只生我一個。已過世的大媽,所生的哥哥姊姊們,從我有印象以來,我們就很少聯絡,父親過世之後,我們基本上跟陌生人沒什麼兩樣。」

「而母親之前生的哥哥姊姊,也是類似狀態。大家一直都沒有聯絡,直到三、四年前才連絡上,雖然有家族群組,但基本上也沒有真的有什麼互動,我們還是各過各的,畢竟這麼多年都沒有互動,現在大家都40、50歲了,很難再重新建立什麼關係。」

「媽媽已經70多歲了,我也未婚沒有小孩,我們都想把財產只留給對方;如果對方不在了,就留做公益吧!對我們來說,這還比較有意義!」

其實有和王小姐母女類似想法的人不少,那麼法律上可以如何給她們建議呢?

「我瞭解了,首先王小姐如果您先離開,法定繼承人本來就是媽媽,如果您擔心您先離開,媽媽繼承了財產,會被有心人士騙走,我們可以搭配遺囑信託規劃。但因為生命的事誰先畢業很難說,所以我們可以透過遺囑寫下來。

如果媽媽比您早走,這時候您的法定繼承人會變成兄弟姐妹,那我們可以透過遺囑把留下的財產留作公益(遺贈),特別是不動產,在有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繳清遺產稅之後,執行人就可以協助處理不動產過戶到您指定的公益團體,這個過程並不需要您的哥哥姊姊們配合交出任何資料(例如印鑑證明)。

不想留遺產給不孝子女怎麼做?律師傳授4招秒解

而對於王小姐不想給哥哥姊姊們財產,我有幾個建議的處理方式,也給各位讀者朋友們參考。

一、我們可以在遺囑內寫明,因為彼此感情淡薄,長年不相往來,生活及生病都沒有互相照顧,因此符合民法第1145條:「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喪失其繼承權。」規定。

如果未來哥哥姊姊們有意見而向法院主張,他們和您之間的關係,沒有嚴重到法律上的「重大」虐待(包含精神上痛苦),就先讓法官判斷,法官認為成立的話,就能達到不留財產給他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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