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泉湧觀點:全球暖化之轉機─碳價制度與企業開始關注氣候風險

2023-03-21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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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徹底了解全球暖化危機,需先了解溫室體之排放,從探討碳足跡或稱產品碳足跡開始。(資料照,圖/nike159@pixabay)

要徹底了解全球暖化危機,需先了解溫室體之排放,從探討碳足跡或稱產品碳足跡開始。(資料照,圖/nike159@pixabay)

壹、首先談談碳足跡

全球暖化導致極端氣候災害越發嚴峻,2021年全球年度氣候峰會(COP26)在蘇格蘭格拉斯哥市舉行,首要任務為讓各國就2050年實現零排放、2030年前加大減排力度和速度做出承諾,達成若干具體行動倡議,如消除使用燃煤、保護生態環境等等。近年來各行業開始關注ESG (Environment、Social、Governance),成為淨零碳排制定的策略,在主管機關的政策引導下,無不積極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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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徹底了解全球暖化危機,需先了解溫室體之排放,從探討碳足跡或稱產品碳足跡開始;碳足跡指一項活動或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中,直接與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也就是從產品的原物料開採與製造、組裝、運送到使用及廢棄處理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設從臺北開車到高雄,需要讓汽車加滿汽油,汽車燃燒汽油會產生二氧化碳。然而並非使用汽油當下才產生二氧化碳,從原油提煉汽油的生產過程也都會產生碳排放。在開採石油階段,開採機器需使用能源也會產生二氧化碳,開採後運輸到煉油廠過程也都會使用化石能源。因此汽油從開採、運輸及煉製過程皆使用化石能源,以目前技術仍無法避免二氧化碳排放。

碳足跡即在計算整個產品從生產到最終使用所排碳總量。產品的製程中,資源與能源消耗大,則碳足跡高。如電動車在上路時雖然不會產生碳排放,但從製造、組裝、運送的過程,到其使用的電力發電過程中,都會排放溫室氣體,因此電動車並非零碳足跡。然而電動車的碳足跡仍遠小於燃油車,尤其若使用綠能驅動則碳足跡更小。

貳、碳權認證與碳權交易市場

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生效之後,碳權(carbon right)已成為有價的實質商品,企業或國家,可以將減少的、或用不到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釋放到市場作買賣,形成一個新興的碳交易市場。由於先進國家若要減少碳排放量,必須付出相當高的成本,可向開發中或落後國家,藉由碳權的買賣,達到全球的總量管制。目前可透過幾種方式來購買碳排放額度:1. 透過金融交易市場購買,如:歐盟氣體排放交易系統。2. 幫別人減排換取配額,像創投業、銀行或投資協助開發中國家改善能源,即可取得減下來的碳排放量,而這些碳權經過國際認證後,即可在市場進行銷售。

企業或國家可以將減少的或用不到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釋放到市場作買賣,形成一個新興的碳交易市場。目前全球碳權交易市場可概分為2種:1 在總量管制下,政府依據特定的核配準則,核配給排放污染源的排放權,這些許可排放權(Allowance)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買賣、2. 在減量計畫基礎下的減量額度,即減量計畫實行前的基準排放量與計畫執行後排放量的差額。據國際碳行動伙伴組織2021年度全球碳排放權市場報告,全球已建成的碳交易系統達24個,覆蓋全球16%排放量。

電動車並非零碳足跡,但碳足跡仍遠小於燃油車,若使用綠能驅動則碳足跡更小。(圖/網路)
電動車並非零碳足跡,但碳足跡仍遠小於燃油車,若使用綠能驅動則碳足跡更小。(圖/網路)

参、氣候風險或碳風險與企業內部碳定價

近年極端氣候事件頻傳,除影響人類生活外,更造成生產業與企業界難於掌控之不確定性與嚴重損失,因此現階段最受矚目者當屬環境風險,已有許多企業在策略與決策訂定時,將「氣候風險」納為評估項目,繼而衍生之「碳風險」也日漸受到企業的重視與關注。碳風險意指企業在全球環境不斷惡化以及人類保護意識日益高漲下,可能面臨更多氣候災難與更加積極的政府管理措施,碳風險約包含3大面向:1. 法規風險,因政府實施碳交易、碳稅、碳排放管制甚至強制關廠等措施造成的風險、2. 商譽與市場風險,碳價抬升、碳排放衡量方式或排碳量管控機制改變等,皆可能對企業營運造成影響,促使企業必須對碳排衍生之風險作出應對策略,及3. 內部碳定價(ICP),成為企業減碳的有效工具。所謂碳定價(Carbon Pricing),是為排放的二氧化碳訂出價格,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作為計價單位,計算碳排放的成本費用。截至2021年4月,全球已有 64個國家及地區在轄內施行碳定價,涵蓋全球約21.5%的碳排量。例如歐洲、新加坡、韓國、加拿大、日本東京及美國加州,皆有應用碳排放價格資訊作為碳權交易或碳費徵收的基礎,在沒有實施碳定價制度的國家及地區,為了因應全球淨零趨勢,不少企業因而早政府一步,實施「內部碳定價」。如何評估企業的「碳風險」是未來投資團隊的核心,而氣候變化策略就是特別重視碳排帶來的風險。

舶來材料及食品消費量越多,對於節能減碳越不利。(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舶來材料及食品消費量越多,對於節能減碳越不利。(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肆、永續發展投資評估與碳定價機制

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提議,為溫室氣體建立國際碳價格下限(ICPF),碳定價標準依各國收入水平的不同收費,預計到2030年,高收入國家將達到每噸75美元,中等收入國家達到每噸50美元,而低收入國家則約每噸25美元,旨在降低排放量轉移到溫室氣體排放成本低的國家的可能性,並同時鼓勵低收入國家參與。碳定價機制(CPM)具成本有效性優勢,已成為落實2050年國家淨零碳排的最主要政策工具。世界永續發展商業理事會(WBCSD)表示,唯有提早制定碳價政策,才能化全球暖化衝擊為轉機。COP26決議指出至2030年,全球碳排放量必須比2010年減少約45%。碳定價是最低成本途徑同時能達減排目標,碳定價策略讓企業在壓低成本時,同時思考如何在製程就減少碳排量。

COP26會議後必需解決「巴黎協定規則手冊」中許多細節,以促進資本流向低排碳技術,其中最關鍵的是關於碳定價的全球策略,必須建立汙染者付費機制。世界銀行於2021年碳價趨勢報告,整理全球進行中的碳定價制度,包含碳稅、碳排放交易系統與碳權機制,目前包括中國在內40多個國家已各自建立碳定價機制,而歐盟正在擴大其碳排放交易機制,以涵蓋更多產業。據世界銀行統計,2021年全球已有64個碳定價機制,總共管制全球21.5%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比2020年的15.1%成長許多。

根據美國洲際交易所集團(ICE)資料顯示歐洲碳權期貨2021年6月3日終場收在每噸60.35美元,並且預期碳權期貨報價將上看每噸約120美元。為了在減碳趨勢下,企業公司勢必要提早因應碳風險,可採取的流程為:衡量公司直接和間接的碳排放、確定目前外界的碳定價、預測未來的碳定價、決定公司內部碳定價應涵蓋的未來時段以及考慮減少排放目標。

企業或國家可以將減少的或用不到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釋放到市場作買賣,形成一個新興的碳交易市場。(圖/網路)
企業或國家可以將減少的或用不到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釋放到市場作買賣,形成一個新興的碳交易市場。(圖/網路)

伍、新加坡東南亞碳稅先鋒,我國石化產業首當其衝

2016年新加坡與其他130多國一同簽署批准《巴黎協定》,承諾2030年達到排放峰值,且每單位GDP排放強度要比2005年水準下降36%,啟動碳稅即是新加坡控管排碳量的手段之一。隨著中國在2017年啟動碳交易市場,新加坡政府亦於2019年開始針對6種溫室氣體開徵碳稅,創下東南亞國家徵收碳稅的先例。歐盟為了在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目標,並避免「碳洩漏」風險,於2021年7月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3年開始將針對未來出口歐盟的高耗能產品收取碳關稅,2026年全面生效,其他國家如美國2022年通過史上最大的氣候投資法案《降低通膨法案》與將在2024年實施的碳關稅法,即《清潔競爭法案》(CCA);初步徵收對象為碳密集型的初級產品,包括化石燃料、化肥、造紙、水泥、玻璃及鋼鐵等25個行業,2026年起徵收對象還會擴大向下游延伸,2028年門檻再降至100磅。這對仰賴出口的我國產業,造成龐大壓力;我國截至2021年4月,已有128家企業已經或將在2023年前實施內部碳定價機制,比起2019成長了42%。顯示我國許多企業在因應政府碳定價規範、邁向低碳經濟及增進能源效率等面向考量下,已開始或準備實施內部碳定價。立法院於2023年1月10日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明定應在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成為我國未來氣候治理主要法源。依《氣候變遷因應法》三讀後6個月內須訂出子法,將更進一步完成「碳交易所」運作方式、作業流程及建置對象,我國的碳費將在2024年正式開徵,目前訂定碳費收取標準約300元/噸,收取對象初步以年碳排放超過2.5萬公噸業者,如電力、鋼鐵、石化、化材及水泥等產業,收入專款用於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發展低碳與負碳排產業、補助與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將可對全球減碳及緩解暖化有所貢獻。 

*作者為歷任飛航服務總臺主任氣象員、民航局組長及多所大學兼任副教授,著有《圖解全球暖化之危機與轉機》、《全球氣候變遷─危機與轉機》、《圖解大氣科學》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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