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一對向澳洲尋求庇護,卻被送進位於諾魯的難民拘留營的伊朗籍母子到台灣就醫,結果發生母子有意留在台灣,卻被迫送回拘留營的事情,此事也揭露台灣與澳洲2017年簽署備忘錄,台灣提供醫療協助,而近期拘留營內有名嬰兒需要就醫,澳洲政府有意送至台灣,但澳洲墨爾本聯邦法院認定台灣沒有足夠相關醫療技術與設備,加上簽證和語言因素,3日裁定送到澳洲雪梨就醫。
與澳洲簽署備忘錄 台灣提供醫療協助
諾魯拘留營(Nauru Detention Center)是澳洲2001年在台灣邦交國諾魯設置的難民拘留營,專門安置向澳洲尋求庇護的難民,但因環境、衛生條件極差,加上被指控不人道管理,拘留營曾在2008年一度關閉,之後因尋求庇護的難民人數不斷攀升,迫於壓力而在2012年重啟拘留營,但這些難民就算獲得澳洲政府給予庇護身分,卻無法踏上澳洲本土一步。
2017年9月,台灣與澳洲簽署備忘錄,若諾魯拘留營的難民需要就醫,將依據此備忘錄送到台灣診治,但療程一結束就要被送回拘留營,而台灣是唯一與澳洲簽訂這類備忘錄的國家,外界認為會選擇台灣,是因台灣非1951年《難民公約》(Refugee Convention)締約國,本身國內也沒有相關難民法規,因此來台就醫的難民,沒有法律依據可以申請庇護,只能返回拘留營。
Critically ill refugee baby and parents to be flown from Nauru to Sydney for care https://t.co/L2jeTGMv6W
— Guardian Australia (@GuardianAus) 2018年8月3日
無法證明台灣醫療技術 法院判准到澳洲治療
《衛報》指出,這次拘留營內需要就醫的是1名嬰兒,代表澳洲政府的律師克里斯多福.陳(Christopher Tran)表示,嬰兒可送到台灣就醫診治,但代表嬰兒家屬的律師艾伯特(Matthew Albert)稱,雪梨的醫院已為該名嬰兒準備好醫療團隊,並指出對於台灣是否有足夠的醫療技術和設備,以及相關專業人士診治該名醫兒的情況,澳洲政府並未提供足夠證明。
克里斯多福.陳則說,儘管雪梨的醫院已有團隊,準備為這名嬰兒進行治療,但4日就有飛往台灣的班機,飛往雪梨的班機則要等到5日才有。艾伯特則回應,故意點出5日才有飛雪梨的班機「有些做作」,「我不想爭論5日的商業班機,但這並非唯一的選擇,我質疑飛往台灣的班機不是商業班機,這是把2個截然不同的情困做比較,像是把蘋果當成橘子一樣。」
Nauru asylum seekers flown to Taiwan for medical care complain of language barriers https://t.co/Ih5c5AzqCA
— Guardian Australia (@GuardianAus) 2018年6月23日
澳洲醫生英文能溝通 暗示台灣語言隔閡
艾伯特還說,前往台灣就醫必須取得特殊簽證,嬰兒與父母無法在短時間內把簽證辦好。而且嬰兒的父親會簡單英語,如果在澳洲就醫,與醫生溝通也較容易。克里斯多福.陳坦言,無法向法院證明台灣擁有該名嬰兒需要的醫療技術,但他不會代表政府去蒐集證據,證明台灣有足夠的技術和設備,也不會提出聲請,要法院禁止該名嬰兒前往雪梨就醫。
本案承審法官史都華(Simon Steward)表示,他可以理解澳洲政府的安排,但他判決把嬰兒送到雪梨醫治,主要是考量澳洲的醫生能用英語溝通,且不用繁雜的簽證程序,如此可以讓嬰兒與家屬比較不會有「痛苦經歷」。這名嬰兒與父母48小時內將飛往雪梨,在韋斯麥醫院(Westmead Children's Hospital)就診,且澳洲政府如果未在2天內發出通知,該嬰兒與父母就不用返回諾魯拘留營。
送台灣治療的幕後用意:不讓難民踏上澳洲本土
法院將於9月7日再次開庭,追蹤本案進展,史都華說:「讓我們集氣,祈禱這名嬰兒在這個月健康無恙。」同樣協助該案的律師坎尼斯(Jennifer Kanis)告訴《衛報》,2018年已有超過12件關於諾魯拘留營孩童送醫治療的官司,而法官均判決送到澳洲本土就診,「為何澳洲政府每次都要反對(送到澳洲本土就醫),他們(政府)的回應會是給予適合孩童的醫療方式」。
針對諾魯拘留營的難民打官司到澳洲就醫,這不是澳洲法院第1次判決送到澳洲,先前有名索馬利亞籍的難民要墮胎,澳洲政府計畫把她送到台灣,但該名難民曾進行女性割禮(female genital mutilation),且她曾到台灣臺安醫院動手部手術,但返回拘留營後出現不適情況,因此這次她表明不願再到台灣就醫,最後法院判定該名難民到雪梨就醫。
The government has signed a deal to send refugees on Nauru who need urgent medical care to Taiwan, in an undisclosed arrangement aimed at stopping them from applying to stay in Australia after hospital treatment
— Bevan Shields (@BevanShields) 2018年6月22日
Excellent reporting by @davidwroe https://t.co/MIK81JfAFS #auspol
幫助這名索馬利亞籍難民打官司的律師紐豪斯(George Newhouse)曾告訴《衛報》,病患與醫師之間的語言隔閡,成為難民到台灣就醫面臨的最大難題,因為都要透過2名翻譯,先把難民母語譯成英語,再譯成中文溝通,這讓難民覺得無法直接取得診斷資訊。紐豪斯更直批,台澳備忘錄就是要全面避免難民被送到澳洲境內就醫、之後打官司爭取在澳洲境內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