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專業證照都沒有 漁民團體竟開口要求風電業者「保證就業」

2018-08-01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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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業者投入台灣離岸風電,觀察重點還是技術移轉。(資料照,EOLFI提供)

外國業者投入台灣離岸風電,觀察重點還是技術移轉。(資料照,EOLFI提供)

台灣離岸風電遴選入圍廠商將趕在今年底取得電廠籌設許可,根據《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業者必須繳交6項文件,其中包括漁政單位「漁業權」審查許可,據了解,由於「漁業權」係漁會團體所把持,各縣市漁會團體針對離岸風電業者已經開出了諸多「回饋」條件,根據農政單位透露,漁會除要求離岸風場後續維運的運補工作由當地漁船提供外,還要求風電業者提供「保證就業」名額,給設籍在該縣市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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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離岸風電明年起進入緊鑼密鼓的建設期,由於離岸風電「先遴選,後競標」政策,讓第二階段競價開出了每度2.5元的低價,和今年度躉購費率5.84元存在巨大落差,能源局方面在社會壓力下,明年勢必得大幅調降躉購費率,因此,第一階段入選的7家業者,為了享受每度5.84元的躉購費率,目前都在都趕在年底前完成電廠籌設。

不過,麻煩的是,業者要完成電廠籌設,必須準備6項文件,根據《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籌備處或發起人之一自有資金比例,除了必須達總投資額比率5%以上之外,在籌設期間各階段自有資金也必須承諾達一定比率。業者同時必須取得飛航、雷達、軍事管制、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漁業權及礦業權有關單位意見書。

能源局官員表示,業者將籌設文件送地方政府審議之後,由於離岸風場開發涉及《海岸管理法》,相關申請案還必須報請內政部營建署審查通過。

政府設限 避免業者引進外勞

據了解,為了落實離岸風電「本土化」政策,政府要求風電業者,除非國內承租不到船舶(例如工作船),否則不得自國外引進船舶與運維人員,交通部官員解釋,上述規定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得標的7家廠商,以國內「缺工」為由,引進外籍勞工。

然而,眼看離岸風電明年的建設就要展開,國內風電的海事工程人力,迄今卻尚未到位,即便是官方的台灣港務公司也是如此。

本土船商穩晉的電纜工作船。(尹俞歡攝)離岸風電、風機、風場
離岸風電的建設明年展開,國內風電的海事工程人力,迄今卻尚未到位。圖為本土船商穩晉的電纜工作船。(資料照,尹俞歡攝)

台灣港務公司主管表示,台灣目前海上作業的海事工程人員極度缺乏,就連港務公司操作拖船與駁船的員工,多是在港內作業,港勤公司因為是國營事業,薪資綁得很死,以往台灣沿海發生海難,港務公司出船救難後,立法院對於港務公司編列救難獎金都予以刪除,導致該公司船員前往港區以外的海上作業意願低落。

「如果以民間船舶公司慣例,船員如果出港外工作,薪資待遇就是適用出海的薪資,民間一個船長一個月開價10萬元稀鬆平常,但港務公司如果薪資訂太高,會被當成肥貓打!」

然而,台灣真正有能力海上作業的人力雖然極度欠缺,卻一點也不影響地方漁民團體「占缺」的熱忱。

漁業團體提「回饋」措施

據了解,第一階段遴選通過的7家業者,為了在年底取得籌設許可,目前都積極與各縣市漁民團體協商,各地漁業團體也提出相關的「回饋」措施。

漁業署官員表示,依據《電業法》規定,目前漁民團體除在離岸風場完成開發後,除了依法分配到「促協金」外,為了避免離岸風場成為過門不入的財神,漁民團體目前已經針對業者提出諸多「回饋」,甚至要求風電業者保留一定就業名額給該縣市子女。

據了解,離岸風電在興建期間與後續運維期間,都需要鄰近的港口提供資源的運補,但由於海上風場作業人員,必須具備足夠的專業技能,外國風電業者對於當地漁會竟提出「保障就業」的要求,都非常錯愕。

證照成門檻 港務公司協助訓練漁民

歐洲大型風電業者為了避免台灣漁民團體予取予求,目前都是以相關工作必須取得專業證照做為推辭的藉口,但經濟部與交通部為了讓離岸風電7000億元的海事工程,以及後續的運維業務,能夠讓本國廠商取得,只好由交通部下轄的台灣港務公司出面,協助訓練當地漁民。

漁業署官員表示,離岸風場開發面積最大的彰化縣,在前瞻基礎建設中,爭取到12億元的彰化漁港建設,目的無非是希望未來風機維運的運補作業,能夠由彰化漁民提供。

漁民面臨轉業壓力 子女英文佳占優勢

「彰化縣政府盤算的很精明,近年由於台灣近海漁源枯竭,漁民都有轉業的壓力,在明年工程陸續啟動後,後續的人員運維船『至少需要20艘』,如果一艘運維船配備3組人力,一組配備3名船員,一艘船就需要9名船員,屆時將可創造幾百名就業人口」,官員表示,日前台灣港務公司就與彰化縣政府簽約,由港務公司負責接手彰化漁港維運。

不過,港務公司主管表示,儘管當地漁會要求離岸風電業者,提供「保證就業名額」,但根據法令,要參加離岸風場的海上作業,必須取得船員證,並且完成一定時數的受訓,「有些漁民年紀大了,英文能力不行,要參加海上作業恐怕有困難,但是漁民子女可以經過訓練,輔導取得船員資格,把工作機會留在國內。」

為了改善海上工作待遇,台灣港務公司目前也已調整薪資制度,該公司主管表示,海上作業相對危險,在無法編列危險加給預算下,港務公司針對海上作業,已經訂定「按件計酬」規定,出海一趟發給2000元作業費,加上原有底薪(船長4萬多元、水手3萬多元),30天下來最多可以賺十幾萬。

不過,諷刺的是,由於台灣目前欠缺離岸風電專業訓練人才,相關人員竟然得派到亞洲鄰近國家受訓,包括船舶的動態定位系統(DP)操作人員,就得派到菲律賓、新加坡受訓,人才不足的問題非常嚴重。

政次王國材,20180130-交通部局處首長。(陳明仁攝)
為改善海上工作待遇,台灣港務公司已調整薪資制度,但離岸風電人才訓練,還是需到菲律賓、新加坡。圖為台灣港務公司董事長王國材。(資料照,陳明仁攝)

外國業者做「無本生意」 觀察重點是技術移轉

「我們最擔心就是外勞」,港務公司工會代表表示,政府為了發展離岸風電,訂定了高額的躉購電價,得標的歐洲風電業者,絕大部分的建置成本,都是透過專案融資聯貸向本國銀行舉債,外國業者在台灣幾乎可以說是做「無本生意」,如果搞了半天沒有協助技術移轉,興建過程如果又以國內人才不足為由,要求開放外勞,到時候可能連移轉工作機會都沒有,「交通部現在一定要堅持由國船提供運維服務!」

針對目前台灣離岸風電專業人才不足問題,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表示,經濟部長沈榮津目前已經指示離岸風電「海事國產化」政策,請台船進行整體性規劃,台灣港務公司負責人員訓練,把過去沒有市場的訓練能量建立起來。

陳崇憲表示,台灣港務公司子公司港勤公司,目前正在台中港推動人員本土化,經濟部工業局目前也在興達港離岸風電專區,興建人才培訓中心,興達港部分主要係培訓水下銲接等高階人才,港勤則是海上作業所需的環安衛人才,包括水下銲接人才,完成受訓後薪水都可以達十幾萬元,該培訓中心預計108年底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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