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英傑觀點:有感情、會賺錢、能守法—情理法兼顧加盟關係更緊密

2023-01-26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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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為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和能力的集合,組織若擁有稀少、有價值、專屬性的資源則較具有競爭力。而最好的資源通常為無形,像是組織文化、技術、管理知識、品牌等。當企業擁有獨特性資源時,則可利用這些資源形成競爭優勢,或是吸引其他企業與其進行合作,甚至取得其他企業的依賴;因此,資源稀少理論可解釋加盟主為何加入加盟連鎖體系,加盟雙方之合作動機,以及加盟主對加盟總部之依賴關係。加盟主希望藉由加盟連鎖總部的資源,能在營運加盟系統時,可獲得財務資源,支付較低的成本,提高加盟創業成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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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連鎖加盟創業大展 台灣大車位展位吸睛。(圖/業者提供)
台中連鎖加盟創業大展。(資料照,業者提供)

資源依賴理論則得以解釋加盟主與加盟連鎖總部之主從關係,加盟主必須依照加盟連鎖總部的規範(如繳交加盟金、權利金、契約規定費用…等),而加盟連鎖總部則有賴加盟主協助銷售產品,增加與顧客接觸的機會;加盟主則依賴加盟連鎖總部提供管理、經營技巧、各種支援(財力、人力、資源)、品牌、促銷上的協助及輔導;另一方面加盟連鎖總部可透過提供差異化服務,如著重產品或服務的核心利益,進而能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造成顧客的轉換成本高,才能持續自己的競爭優勢。

經營連鎖企業所需要之經營資源可以歸納為:財務、資訊、人力、品牌、物流後勤支援等五項。而財務與人力資源的短缺,是連鎖企業開始發展加盟店,藉由其他企業內部優勢資源以吸引潛在想要創業的加盟主帶來外部資源,達到雙方共同追求成長的重要原因,這樣內外部資源結合的加盟連鎖經營成長模式,正符合資源稀少(依賴)理論的基本概念。

3.代理理論(Agency Theory)

連鎖企業授權予加盟主之方式,也可視為連鎖企業(主理人)與

加盟主(代理人)之間之代理關係。代理理論的觀點由Jensen and Meckling(1976)提出 ,其認為買賣雙方之代理關係,存在於當一方雇用或授權至另一方,被授權方代理執行某一 特定活動,並獲有一定的決策權,此時,授權方即為主理人,被授權方即為代理人。在雙方關係中,皆被假設具有自利動機,一切行為都為極大化本身利潤,但雙方的極大化自身利潤的目標總是不相等,主理人會因自己利益而壓榨代理人,反之,代理人也有可能因為本身目標而違背代理人期望,買賣雙方之目標存在衝突可能性。主理人和代理人目標不一致,彼此存在資訊不對稱,雙方對風險偏好不同,代理人偏向風險規避。由於環境不確定性與獲得資訊需花費成本(衍生資訊不對稱問題),使得主理人無法完全監督代理人。

因此,連鎖企業(等同主理人)為有效管理直營店或加盟店(等同代理人)的監督成本大小,包括:地理位置分散程度,加盟主之投機心理衍生逆選擇(資訊隱藏)及道德風險(行為隱藏)等偷懶、混水摸魚、搭便車等行為,將會直接影響到連鎖企業選擇直營店或加盟店之展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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