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關鍵概念:損失和損害基金、富國付錢、中國的特殊性

2022-11-2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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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中國家是否獲得了足夠的資金?

不僅現有的氣候融資承諾目前沒有完全兌現,而且開發中國家認為資金目標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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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的英國格拉斯哥氣候峰會上,77國集團加上中國的開發中國家聯盟呼籲富裕國家到2030年調動至少1.3萬億美元。他們認為,這些資金應該在減少排放和為氣候變遷做凖備之間平分。

根據經合組織的最新數據,目前只有34%的氣候融資用於幫助開發中國家適應氣候變遷。此外,大部分公共資金(71%)仍然以貸款形式提供,而不是直接贈款。這可能會增加較貧窮國家的債務負擔。

樂施會國際氣候政策負責人納夫科特·達比認為這非常不公平。他說:「富裕國家非但沒有支持面臨乾旱、颶風和洪水惡化的國家,反而削弱了應對下一次衝擊的能力,加深了有關國家的貧困。」

中國不斷變化的地位

2009年前後,作為目前全世界溫室氣體最大的排放國,中國在減緩氣候變遷問題上的立場發生了逐漸的轉變:從忽視環境惡化專注經濟增長的發展,改變為致力於顯著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和綠色能源開發;在國際談判中也從消極被動轉變為積極進取,希望發揮領導作用。

因為中國和美國這兩個世界最大的排放國達成協議,與世界各國協調,推動了聯合國在2015 年12 月召開的COP21氣候變遷大會達成了影響世界未來的《巴黎協議》。

但是,雖然中國近十多年不斷加速發展綠色清潔能源及技術,但同時它仍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國和煤炭生產國,並在2022年為防止經濟衰退加速批准設立新的燃煤發電廠。

中國也在為氣候變遷損失損害資金提供援助:2015年,北京出資200億元人民幣,建立中國氣候變遷南南合作基金,支持其他開發中國家應對氣候變遷,包括增強其使用綠色氣候基金資金的能力。中國還承諾不在海外支持新建火力發電場。

國際上出現越來越多的聲音,質疑中國是否應該歸入已開發國家行列,在氣候變遷的損失和損害問題上是否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

在202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7會議上,作為最容易受氣候變遷影響的欠已開發國家,小島嶼國家集團首次提出中國和印度做為目前溫室氣體排放大國,有責任向開發中國家支付氣候損失和損害的基金做出資金貢獻。但這一要求被中國氣候變遷代表拒絕。因為目前的損失和損害基金的概念更多的仍側重工業革命後實現發達的國家的歷史責任。中國還說,中國已經做出對開發中國家專門的基金支持。

國際上監測碳排放組織的新數據顯示,中國做為目前世界最大排放國,2019年其排放量超過所有已開發國家排放量總和。中國的人均排放量在2020和2021年仍在較大幅度增長。而美國做為世界第二大排放國,其排放總量和人均排放量均在逐年遞減。

因此,在遏制氣候變遷的損失和損害問題上,中國未來是否能履行2030年之前碳排放達峰的承諾,是否因此將會面臨更大國際壓力,均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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