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慶餘專欄:不執行死刑的政府就是失職政府

2018-07-1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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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一般婦女意見的紀安秀《審慎與傲慢》投書也說:台灣「近期連續發生多起重大命案,執行死刑聲音再起。法務部都千篇一律回應,我國沒有廢死,但應審慎為之,何時執行沒有時間表。死刑確定卻遲遲不執行,除了耗費國家資源和成本,對於社會正義、司法威信、被害人期待,都將造成二次傷害,對受刑人及其家屬也是無限期煎熬。蔡政府應該正視,這只會讓問題更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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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4-台灣高等法院,小燈泡案王景玉出庭。(蘇仲泓攝)
小燈泡案兇嫌王景玉未被判死,也引發民怨。圖為王景玉出庭。(蘇仲泓攝)

民眾對不執行死刑的「政府失職」觀感是如此,對同樣曲解兩公約的不判死,觀感也是如此。最近的連續殺人分屍激怒全社會不消說(就是因為自恃不會判死,犯案者才會由殘酷殺人晉級為殺人分屍),小燈炮案兇手王景玉的兩度不判死及姦殺女模「冷血淫魔」程宇近日的不判死,同樣激怒社會。

程宇明明是有計劃的犯案及設計嫁禍他人,犯案後至今亦未道歉認錯(逃過死刑後更是「咧嘴露齒燦笑」),法官卻認定他是「臨時起意殺人」「殺人手段尚非特別殘暴」,因此判處無期徒刑。以上一看就知是為故意不判死尋找藉口。

而王景玉光天化日下當街猛砍小燈炮26刀,令她當場身首異處,整件事就發生小孩媽媽面前,而且台大醫院的精神鑒定指他「沒有智力障礙或發展遲緩,同理心低下,犯案前後有條理、步驟,懂得避人耳目、隱藏凶刀,也理解殺人的違法性,知道會被法律制裁。」小燈炮媽媽經過長期接觸後,也說他「人際關係不好,抱怨交不到女朋友,他的父母要他花錢去買春。」這不正證明王景玉行為認知能力正常,縱然一時「思覺失調」,也必須為殘暴殺人負責嗎?(否則,所有殘暴殺人者都可以推說 「一時思覺失調」,要求不判死刑。)

該判死而不判死,該執行死刑而拖延不執行死刑,這不只是耗費國家社會成本,而且是讓兇手之外的所有人成為輸家,是古代中國格言「一路哭不如一家哭」的倒反。其結果,不讓冷血殘暴兇手一家哭,就會成為整個社會一路哭,這是「一翻兩瞪眼」問題,沒有兩面討好或故做鄕愿餘地。除非台灣已經進入真正法治社會,除非黨國幽靈不再糾纏國人及司法界,無論任何政黨執政,該判死而不判或該執行死刑而不執行,都是「政府失職」!

*作者為時事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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