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上首次修憲公投!18歲要服兵役卻不能投票,「被偷走」的公民權這次能討回來嗎?

2022-11-2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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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明倫強調,經過20年的教育改革,目前台灣學生在公民科要學習人權議題、選舉制度、國家法律等,培養批判性思考,已經有充足的能力去關心公共事務和國家發展,「只有透過不斷的公民參與,才是最好的公民教育。 沒有比完整的公民權實踐更好的公民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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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政黨格局的影響

A Taiwanese soldier aims with a rifle during the Han Kuang military exercise, which simulates China's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PLA) invading the island on July 27, 2022 in New Taipei City,
根據台灣現行法律,滿18歲必須當兵和納稅,但要再等兩年到20歲才有投票權。

一旦修憲的公民複決通過,台灣將新增約41萬名青年選民,似乎意味著選民當中的「天然獨」世代比例增加。

台大政治學系名譽教授趙永茂對BBC中文分析指,整體而言這對綠營更有利,但是也不能忽略年輕人對民進黨日漸不滿的現象。 「年輕人比較不像老一代有政黨慣性,他們的票是流動的。 台灣已經有反對社會的形成,意思是做不好你就下台,我投給你不是因為支持你,而是因為反對另外一個,這是民主發展的一種進步,台灣也慢慢發展到了這個階段。」

他說政黨對年輕人往往感到「又愛又怕」,一方面需要他們的支持,另一方面又害怕青年力量的監督和改革壓力,但在老齡化和兩岸緊張關係下,社會各界應該更加重視青年參政。

「我們要接納新的時代,對年輕人要有更多的信任,給他們承擔更多,提高他們對公共事務的關心。」

大學生蘇信宇也表示,過去數月環台掃街不只是為了爭取自己的公民權,也是為了推動台灣民主。 「如果連中國(大陸)都可以18歲投票,為什麼我們不可以? 我覺得這不是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應該有的樣子。」

台灣修憲史:2005年之前無需公民複決

根據台灣現在的修憲程序,不論是否與國家主權有關的議案,都要由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之後交由公民複決。

台灣上一次修憲已經是17年前,過去七次修憲內容如下:

  • 1991年第一次修憲,廢除動員戡亂臨時條款,改選第二屆中央民意代表;
  • 1992年第二次修憲,把總統與國大代表任期改為4年; 司法院設憲法法庭,監察院非民意機關、監察委員非民意代表; 落實地方自治,省長及北高市長民選;
  • 1994年第三次修憲,確定總統、副總統由人民直選產生;行政院長副署權範圍縮小; 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族」;
  • 1997年第四次修憲,取消立法院閣揆任命同意權;行政、立法兩院得以不信任投票與解散權相互對抗; 司法院正副院長須同時為大法官,不得連任;台灣省虛級化,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
  • 1999年第五次修憲,國民大會代表依附於立法委員選舉,依政黨比例代表制產生,延長第三屆國大代表與第四屆立委任期;
  • 2000年第六次修憲,國民大會轉型為職權縮減,重要職權移交立法院;立法院職權擴增,掌握修憲主動權;
  • 2005年第七次修憲,廢除國民大會;立法委員人數從225席減半至113席,以單一選區兩票制產生,任期由3年延長至4年;修憲案、領土變更案改由立法院提案。這是台灣法律更改後首次需要進行公民複決,但至今仍未進入複決投票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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