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尚有轉移焦點—宣稱要繼受國際人權規章,必須先修其他法律,至於其他法律要修到民國幾年就不知道了,先唬弄過去再說,其實兩者是沒有必然關聯;悲情牌及情緒勒索---基層同仁很辛苦,要求改革就是造就血汗工廠的罪人,卻不提改善基層同仁及收容人二者受剝削之處境,同屬國家之義務,將操弄「弱弱相殘」作為反人權維持現狀的工具;以及動物農莊式的控制系統---為排斥法治國家原則及國際人權規章,由專人隨時扮演「先問戒護人員意見,再要求眾人配合」的戲碼(戒護人員永遠是對的,我將更加努力?)。未來如將類此反現代化之重點橋段納入行動劇、舞台劇,或以電視電影情節重現反人權者的種種詭異荒誕,更能收防範警惕,摘奸發伏之效,世人方知誤事之易與成事之難。
在ㄧ個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社會經濟優勢者掌握大量資源權力,個人的自主性日益脆弱,「人之道,損不足而奉有餘」,基本權之保障搖搖欲墜,理想原則漸漸淪喪的時代,階級矛盾、國民的無力感與社會的不公係敵國外患及黑勢力的盟友,也是深刻卻不受重視的國安問題。如果我們的社會不認同只知關押應報,教育蛻變功能不足的司法和矯正體系,不希望非行少年成為未來敵國外患或犯罪集團的爪牙及生力軍,不接受打著人權反人權,一生功力投注於維持特別權力關係和戒護至上的「現行實務」,阻擊少年矯正專法的進程,危害社會安全,增加未來的加害人與受害者,倘能在有限時間內採取適當行動,關懷弱勢,投資未來,促進社會的公義,尚不無振衰起敝的機會。揭破套路,把握重點,抓緊時效,妥善組織法案,適時割愛,留下日後改進之伏筆,結合國內外重視兒少人權的專家團體共同監督推動,方為成事之道。
*作者為服務於公部門,長期關心兒少權益與獄政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