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辛吉說,關於台灣問題,我們已經堅定信守承諾(confirmed our commitment)一個中國原則,我們不支持(not support)兩個中國或者一中一台政策。
從這段季辛吉的談話態度看,為了推進與北京建交進程,仍然要對一個國表達堅定的態度,這可以是他個人的態度,甚至可能是共和黨福特政府到民主黨卡特政府,都會一貫保持的態度,若不能站穩上海公報基礎,繼續往前推動建交,就可能出現阻礙。
在這場會面中,范錫對黃鎮保證,卡特總統堅定地採用上海公報為指導原則,這個可以用來管理我們的雙邊關係。范錫也說,他完全接受(fully accept)一個中國原則。
范錫個人的態度是接受一個中國,這與上海公報當中美國政府僅認識到一個中國,乃至後來建交公報也是認識到,顯然立場強弱不同,這也正顯示官方立場與私人態度可能混雜,很難清楚區分開來,而不影響美國對台灣的外交決策,若要咬住美國官方態度四十年來如何如何,很可能還要把參與決策者的個人態度放入其中,才能在同一個軸線上左右偏離之間,掌握到其中的偏離變化。
1977年2月8日,卡特與黃鎮會面,卡特說,我們允諾(committed)過上海公報的原則。3月8日,白宮國安顧問布里辛斯基給卡特的備忘錄,其中提到季辛吉當時與中共談判的資料,季辛吉提到我們不會主張(not assert)台灣地位未定。7月14日,國安會幕僚奧森伯格給布里辛斯基的備忘錄,使用我們保證(pledged )保持一個中國政策的說法。
不過,當時奧森柏格所擬兩國建交公報草稿,其中使用接受(accepts)一個中國立場,被布里辛斯基改為認識到(acknowledges),這顯示卡特政府仍以美國在上海公報的官方立場,作為與北京交涉的基礎。
有關台獨的問題,在7月30日有一場卡特與幕僚舉行的會議,布里辛斯基提到美國對台灣的立場,我們不承認(not recognize)台灣獨立。
這個不承認台獨說法,就比美方向來說法不支持台獨要強烈鮮明的多了,不承認台獨,與反對台獨有著類似的強烈異議。但這是布里辛斯基在會議當中提出,究竟算不算是美國的官方立場呢?顯然與官方立場略有不同,但若只看到官方立場,而沒有看到決策官員的個人態度,也可能造成判斷失準。
至於大家討論多年的認識到與承認兩個名詞的差別,起因於1979年1月3日奧森柏格給布里辛斯基的一份備忘錄,其中對於建交公報當中有關一個中國的中文與英文的差別問題,引起美方注意。奧森柏格說,我們從來沒有看過中文版本的關係正常化聯合公報,我們只處理英文版本,李奧納德項我們保證,中文翻譯沒有問題。但他現在知道中文版本與上海公報當中美國認識到中國的立場是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認識到(acknowledge)的意義上,有所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