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維觀點:同婚法案推動過程中,不同族群的核心關懷與法律爭議

2018-07-11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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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極為簡化(也的確有標籤化的疑慮)的分析可知,不同的族群對於同婚或性別議題其實有不同的關切點(這些會在本文後半作更進一步的分析)。但筆者認為若暫時先放下理念的認同與否,贊成與反對的爭議背後最主要的原因是在生命經驗的差異以至於對教育的想像期待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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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9-幸福盟「婚姻定義公投聽證會」,反同婚團體高舉旗幟。(陳韡誌攝)
幸福盟「婚姻定義公投聽證會」,反同婚團體高舉旗幟。(陳韡誌攝)

首先,絕大多數反對同婚的人士本身是異性戀者,但是其成長的年代並未像年輕世代這麼容易在社會上看到同志朋友表態或接受到相關訊息,因此難以想像一個在性傾向上喜歡同性的孩子,從小生活在只有異性戀相愛是合理正確的環境(例如父母、兄姊、小說或影視節目)會是多麼不容易。當他們在青春期時發現自己所偷偷愛慕的對象竟然與身旁所有人的期待相反,內心會是多麼恐慌孤單,卻不敢向朋友父母或師長表達真實的感受,深怕在異樣眼光下生存(畢竟校園霸凌與歧視事件仍多)。其中許多人內心可能充滿對自我的否定與掙扎,渴望改變自己(性傾向)卻又無能為力,長大後還要面對感情沒有對象或有對象卻沒有未來的景況,甚至被長輩期待要與異性交往結婚。很可惜的是,台灣大部分的家長雖然說愛孩子,卻多難以接受自己的孩子有不同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甚至希望藉由某些光怪陸離的方式來「扭轉」他們,也因此更加增這些同志族群成長的困境。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多數的父母還無法接受不同性傾向/性別認同的孩子,難道學校教育不該有所弭補嗎?才可能幫助這些學生學習健康的看待自己尊重他人,減少悲劇的發生。

因此,如果沒有同性婚姻作為這些兒少同志對於未來感情歸宿的期盼,這些有同性性傾向的孩子可能更容易受到網路引誘而落入開放性的性關係(因為反正同性情感不被社會認可,而同性性行為也沒有懷孕的問題,又何必認真負責呢?),甚至因此得到性病或愛滋,又在許多情感或身體傷害後更否定自己存在的價值,進入負向循環。這也是為何同志運動者認為同志的需求並不只是以上所述關於個人性的關懷接納,更需要在社會制度與教育內容上有所調整,是整個社會都要學習的功課(而非只是對同志的輔導),才能對這些長久以來被忽視的生命有更多知識上的理解與情感上的同理。而同性婚姻正是其中最重要的指標與盼望。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由於大多數同志朋友或支持同婚的年輕學子並未生養過孩子,或者對於目前整體教育環境的了解仍有限,因此所關注的面向比較多是個人權益的伸張而非社會文化的維護傳遞。也就是說,同性婚姻雖然只適用於成年同志,但是其被法律肯定的價值必然會被放在中小學教課書中與異性戀婚姻同等並論,使得大多數幾乎未曾認識同志朋友的父母擔心自己孩子的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會受到影響(在華人社會中,恐怕少有父母會希望或期待自己的孩子是同志),增加他們教養上的困難與感情上的委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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