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維觀點:同婚法案推動過程中,不同族群的核心關懷與法律爭議

2018-07-11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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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雖然同性婚姻是成人的議題並且可能可以論述爭辯,但是真正最困難的問題仍是我們目前中小學孩童的性教育與性別平等教育的確個別化與適齡性的教法案例(連合格教師都不足),來幫助「父母與孩子一起」學習(例如老師上課前先與家長溝通,上課時開放家長觀課)來面對性/別經驗上的複雜性。這不能只是將成人世界的性平理念或刻板印象化成文案來直接灌輸,還要考慮每個孩童的理解能力與性別想像其實有很大的發展性差異,更別說在城市或鄉村所接受的文化刺激或家庭功能完整性也有相當的落差。如何幫助家長與學校對於相關教育內容可以達成建設性的共識,並有效的教育孩子在日益複雜的世界裡認識自己與尊重他人,實在是政府當局在同性婚姻以外可能更重要與更基礎的工作。只要有更多讀者們也與筆者一樣確信,同志族群得到應有的尊重與家庭價值得到應有的強化本就不該有所衝突,都是上帝所喜悅的重要面向,那我們應該還可以有盼望來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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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關於台灣同志運動前十五年(1986-2000)的簡單歷史列表,可參考:喀飛,〈關於同志平權運動──台灣的同志一路走過的足跡〉(《認識同志手冊》,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主編,台北市政府,2000)。但最近十餘年的內容摘錄修改於筆者另一篇文章,〈從「友善交流座談會」反思教會對同志的牧養與神學議題〉(《國學與西學》2017年6月,第十二期,p.97-108) 

[2] 事實上,法務部曾於2012邀請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戴瑀如教授與官曉薇教授作過「德國、法國及加拿大同性伴侶制度之研究」的研究報告。而2016年法務部邀請國立清華大學科技與法律研究所的林昀嫺教授與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黃詩淳教授主持「同性伴侶法制實施之社會影響與立法建議」的研究案,提出一份極具指標性與進步性的立法草案(相關計畫說明與草案資料可見同性伴侶法制研究計畫)。

[3] 嚴格來說,在2013底伴侶盟多元成家法案引起廣大社會爭議的前幾年,歷年贊成同性婚姻的全國比例多有超過50%,而反對的比例大約30% (可見於相片網頁整理 )。但是2015年法務部釋出可能考慮同性伴侶法的方向後,贊成同性婚姻的比例降為大約35%,流失約20%的比例到同性伴侶法,但反對者仍約佔30%(法務部資料)。2016年底立法院民法修正案一讀通過以後,雖然贊成同婚者仍有約38%,但反對者增至56%,首度超越贊成方(台灣民意基金會 )。考慮以上的結果極有可能是受到社會各種運動或爭議的影響,或是較早調查並未加入同性伴侶法的選項,所以筆者採取贊成與反對雙方較穩定的支持比例約1/3強作為估計。其餘約30%的比例包括尚未表達意見,或支持先以同性伴侶法來取代同性婚姻。

[4]王道維,〈同志與教會的第三條路──舉辦友善交流座談會的行動紀錄〉(《校園雜誌》第59期p29-33,2017) 

[5]後同志是指因為信仰(或其他因素)緣故而完全認同傳統的男女二分性別觀點,拒絕同志身分的認同(雖然可能仍受同性吸引),進而選擇作一個和諧愉快的獨身同志(或少數進入異性婚姻)。

[6] 關於大法官會議第748號釋憲案的釋憲全文與理由書並不同意見書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諮商中心主任,國家理論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國立清華大學物理系與通識中心合聘教授。本文原刊《筆震》論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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