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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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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這次《財團法人法》修法,排除宗教財團法人,神事與俗世的拉鋸戰爭,「神界」顯然略勝一籌,台灣的宗教「獨立國」暫時無法江湖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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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香傳聞引發宗教團體群起抗議。(柯承惠攝)
滅香傳聞引發宗教團體群起抗議。(柯承惠攝)

宗教管理入法,功敗垂成

法務部從2006年12月完成《財團法人法》初版草案,隔年9月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首度函送立法院審議。

據瞭解,其實當年法務部、內政部正分頭研擬《財團法人法》、《宗教團體法》,行政院就曾討論過如何納管「宗教財團法人」。當年行政院討論後達成共識,認為《財團法人法》是普通法,宗教財團法人應優先適用《宗教團體法》專法,兩部法令可以分頭制訂,雙軌併行,決定《財團法人法》須排除宗教層面。

2016年,法務部和內政部曾分頭將兩部法案送入行政院,但總統大選後,因應政府改組因此撤案,但至此以後,兩部草案的命運大為迥異。

而行政院的態度似乎也略有不同,去年送到立法院審議的《財團法人法》院版草案裡並未排除宗教財團法人,不過藍綠立委對於是否納管宗教卻呈現激烈角力戰。今年4月2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辦《財團法人法》草案公聽會上,法務部主張納入,內政部卻提出不同看法,與會專家也多認為應另定專法規範。

立法院朝野協商時決定排除宗教財團法人,但法務部提案加入日出條款,主張施行後5年內排除宗教財團法人,若屆時未定出專法才會受該法規範,但這個折衷方案仍鎩羽而歸。今年6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財團法人法》,定案條文改為「宗教財團法人之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另以法律定之。於完成立法前,適用《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
修法的燙手山芋再度回到內政部手上,但內政部推動修法17年,進度仍停滯不前。有官員說,財團法人多以公益為導向,收益也必須使用在公益目的上,結果將近1700多家宗教財團法人,資產動輒上看數百億卻不必揭露財報,主管機關也無「法」控管其內部組織,讓宗教財團法人的運作顯得更加神祕了。(侯柏青)

扁朝部長朱武獻帶頭反宗教入法

曾經在扁朝當過人事局長、考試院秘書長、銓敘部長的朱武獻,是阿扁台大法律系同班同學,他擁有傲人的留德法學博士學歷,甲考及格,也曾在馬英九麾下當過法政處長,是理論與實務兼具的法律人。

但公務之餘,你所不知的朱武獻,是你難以想像的宗教狂;是「來去有仙估、seafood」的政治人,不管在人事局或考試院秘書長辦公室,他的案上都會擺著各地廟宇求來的經書、佛冊、觀音佛祖水或檀香之類,往來人士也常會出現和公務界沾不上邊的尼姑或和尚。

阿扁兩次大選,能掌宗教界動員大旗的,非朱莫屬。每逢選舉,朱總是南北奔波於各名山、古剎,而且跨佛道界不論,「台灣宗教人口很多,有三分之二都是宗教人口,光一貫道就有上百萬人。」朱武獻不諱言表示。

「沒錯,我是在考試院當參事時,因緣際會接觸宗教,至今已近20年。」朱說,這些年來,無論信仰或政治靠的是「爬功」,緩緩地匍伏前進。

論宗教屬性,朱應屬一貫道,但他去年所創政黨「宗華教信聯盟黨」是跨全國9大宗派,黨員1千多人,各地方黨部已紛紛成立,預計2020年大選至少可推出10席區域立委候選人。

內政部官員認為朱不該挾著宗教力量,墊高政黨實力,暗指朱阻撓《宗教團體法》立法,但朱認為內政部長葉俊榮根本不懂宗教,他主張立《宗教團體法》前,應先訂宗教基本法。

他也認為應鼓勵佛教精舍等都市道場的發展,「只要有利淨化人心的,都是好事。」

朱在年改前,他就向小英諫言,應採循序漸進改革,法律不應溯及既往,但民進黨聽不進去,砍年金砍到大家哀鴻遍野。
他也反對同婚政策無限上綱,民進黨也沒人聽他,因此他與民進黨漸離漸遠,退回國策顧問聘書,剛好而已。(李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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