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觀點:應在後備部隊體系中編組「國土防衛隊」

2022-09-2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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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國軍「漢光38號演習」實兵演練。(資料照,蘇仲泓攝)

圖為國軍「漢光38號演習」實兵演練。(資料照,蘇仲泓攝)

俄羅斯揮軍入侵烏克蘭已逾7個月,烏克蘭武裝部隊在原本不被看好的情況下,不僅守住基輔與卡爾可夫等關鍵大城,更讓俄軍蒙受不輕的人員傷亡與裝備損失,令世人刮目相看。其中,由公民志願參加,僅受短期軍事訓練即上陣的烏克蘭「國土防衛隊」(Territorial Defence Force, TDF),更成為官方宣傳部門與各國媒體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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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國土防衛隊也在國內引起廣泛討論。事實上,在俄烏戰爭開打後不久,即有不少人士主張以烏克蘭國土防衛隊為借鏡,號召公民自願組成平時不隸屬於國軍,訓練時間與內容也全部自行規劃的民兵單位;並認為這種組成成本與訓練時數遠低於國軍的民兵,才適合作為臺灣本島城鎮防衛戰的主力。

民兵無法作為城鎮戰的主力

然而,這些低成本、非正規的民兵,真的能夠成為臺灣本島城鎮防衛戰的主力嗎?其實未必。

首先,這些由志願者組成的民兵,固然可能擁有不錯的限制空間戰鬥能力,但是在城鎮甚至都會地區的戰鬥中,光是擁有此種能力還不夠;也必需擁有高效的各兵種(如步兵、工兵與裝甲兵)協同作戰能力,和良好的小部隊通訊管制能力;以及將現地建物與街道,迅速改造為包括阻塞地帶、殺傷陷阱地帶,和誘敵進入殺傷陷阱地帶之通道等防禦陣地體系的能力。因此,城鎮和都會地區的戰場特性,只有受過高度訓練的精銳部隊才能有效駕馭,絕非僅具備極少數專業戰士,絕大部分未受過充分訓練的民兵所能勝任。

事實上,許多例證顯示,非正規民兵在城鎮戰的環境中,對上有充分訓練的正規部隊時,很難取得上風。不論是1993年10月的摩加迪休,或2004年4月在巴格達的薩德爾區,被分割孤立的小股美軍(摩加迪休約180人,薩德爾區不到20人),在缺乏美軍慣有的強大空中、砲兵與裝甲部隊支援下,儘管遭受擁有數十倍人數優勢且熟悉地形的民兵攻擊,最後還是能成功突破包圍,並讓進攻的民兵傷亡慘重。

其次,這些民兵的訓練與編組成本雖低,但戰時要協調與掌握這些民兵卻很困難。

由於平時在編組與訓練上不受國軍管制,使這些民兵單位嚴重缺乏與國軍地面部隊協同作戰的可能性。尤其在城鎮與都會區這種敵我位置犬牙交錯、變換快速的作戰環境中,國軍其實很難光靠一紙命令,就能將這些平時自成一格的民兵單位納入防禦體系,發揮協同作戰的效果。事實上,戰時這些民兵的行動對國軍來說,可能也和敵軍一樣,充滿了「未知」!對城鎮或都會區的防衛作戰未必有益,反而可能有害。

第三,與許多國人的想像不同。在俄烏戰爭的第一階段,在基輔、切爾尼戈夫、蘇梅、卡爾可夫與馬立波等地的俄軍包圍圈中,擔任抵抗核心、支撐防禦體系的,始終都是烏克蘭的常備部隊。正是因為這些烏克蘭常備部隊敢於對俄軍發動局部反擊,才能在俄軍的包圍圈中製造出許多空隙;這才使國民警衛旅與國土防衛隊的人員,可以在少數特戰部隊人員的指導下,從空隙鑽到俄軍後方,襲擊俄軍的交通線與後勤車隊,創下若干戰果。

2022年9月,烏克蘭戰爭,烏軍戰士檢視潰敗俄軍留下的彈藥(AP)
2022年9月,烏克蘭戰爭,烏軍戰士檢視潰敗俄軍留下的彈藥(AP)

臺灣本島國土防衛戰的特性

在臺灣本島的國土防衛作戰中,類似烏克蘭「國土防衛隊」的單位究竟有無價值?

鑒於共軍首波攻擊部隊從海上與空中登上臺灣本島陸地,使臺澎防衛作戰進入「國土防衛」階段時;不僅代表國軍C4ISR系統的功能已蒙受戰損,共軍也已經擁有海空優勢,足以對國軍的野外機動甚至長距離火力戰構成嚴重的威脅。

因此對國軍而言,當進入「國土防衛作戰」階段,比較合理的方法是將環繞共軍欲攻佔目標的城鎮與都會區,改造成防禦體系;並盡可能迫使共軍在這些地區的外圍與內部,和我軍近距離交戰。不僅可讓共軍的海空支援火力無法充分發揮效果,又能藉大量設防的建築物與路障,來限制、拘束共軍進攻部隊的機動,使共軍無法施展其慣用的穿插滲透戰術。

要實現前述防禦構想,則國軍除常備部隊外,也必須具備一定數量、能執行城鎮作戰的後備部隊與輔助部隊,負責把守從城鎮或都會區邊緣到核心陣地之間的設防建築物。這些後備與輔助部隊不僅可扮演前哨陣地的功用,彌補國軍地面部隊動態感知能力較弱的缺點,也能限制、拘束共軍攻擊部隊的行動路線,甚至誘使其進入我軍的殺傷陷阱地帶,替常備部隊打擊、殲滅共軍創造良好的條件。

換言之,在後備部隊與「國土防衛隊」等輔助部隊分擔防務的情況下,常備部隊就能集中力量於最主要的任務,並作為防禦的核心與支撐。

國土防衛隊應納入國軍體系,不能是自成一格的民兵

當進入臺灣本島的「國土防衛作戰」時,相當數量的「國土防衛隊」還是有一定的重要性。但這些「國土防衛隊」不是民兵,而是隸屬後備部隊體系的「輔助部隊」。成員雖然可以來自於志願者,但平時的編組、管理、裝備與訓練,都必需由國軍管制;使這些部隊具有和國軍協同作戰的可能性,並成為一個「已知數」,事先納入國軍的防衛計畫中;絕非獨立於國軍之外,平時自成一格、戰時難以掌握的民兵。

然而,國軍要如何獲得一定數量、能執行城鎮作戰的後備部隊與輔助部隊?

首先是後備部隊的任務與訓練應該專門化。即役男入伍後,就先確定日後動員時所屬單位的任務,然後在服役與教召時,只接受與執行該項任務有關的訓練。例如若役男動員時所屬單位是擔任「城鎮守備」任務,則在基礎訓練階段後,剩餘的役期與退伍後的教育召集,就只接受城鎮守備的相關訓練。

至於輔助部隊的組成,根本無須另闢蹊徑,只要將退伍超過教召年限的後備軍人,編成專責擔任「重要目標防護」與「後方安全維護」的「國土防衛隊」即可;初期可嘗試以自願方式,鼓勵納編的後備軍人,每年志願返營接受一定時數的兵器複訓,並給予津貼。

事實上,國內大多數的男性國民都接受過至少4個月的軍事訓練,天數遠比烏克蘭國土防衛隊的3到6個星期為多;因此,只要能獲得國民足夠的支持,則在後備部隊的體系下,從退伍超過教召年限的後備軍人中,編組一定數量的「國土防衛隊」,作為城鎮與都會地區戰鬥的輔助部隊,應該沒有想像中困難。

*作者為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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