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青龍觀點:軍公教年金新制終結私校門神

2018-06-25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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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政務官三項年金改革法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時,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歷史性一槌,相關法案七月一日正式上路。(顏麟宇攝)

公教政務官三項年金改革法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時,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歷史性一槌,相關法案七月一日正式上路。(顏麟宇攝)

日前「軍人年金改革法案」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由行政院長賴清德拍板,所有軍公教年金改革新制,均統一在今年(107)7月1日共同上路施行。至此,延宕兩年有餘的年金改革總算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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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軍公教年金改革新制的推動,引起國內軍公教人員的反彈聲浪不斷,主要訴求的當然就是政府不該違反誠信原則,剝奪他們當初被政府允諾的退休福利,其中痛心疾首並自稱「晚景淒涼」者有之,也有追憶當年放棄美國高薪被騙返台而後悔不已者,再加上許許許多多已經退休的軍公教人員控訴未來何以維生;但是另一方面,鑑於國家財政的日益惡化,近二十年來的薪資結構停滯不前,新進勞動人口的低薪高工時,使得廣大的年輕族群,對改革新制額手稱慶,直呼這是遲來的正義。

以上爭議,關涉到的層面與內涵繁複不比,筆者非政治經濟專家,實不敢置喙年金改革內容之允當否?但由於此次改革內容,有部份涉及軍公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後的雙薪(私校薪資加上退休月退俸)規定,筆者乃不揣淺陋,抒發個人在私立大學任教的第一線觀察所得,以供讀者參酌。

CB公教政務官三項年金改革法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民進黨立委致謝。(顏麟宇攝).JPG
公教政務官三項年金改革法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民進黨立委致謝。(顏麟宇攝)

根據新制規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7條),退休人員/教職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有給職務且有下列情形時,必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直至原因消滅時恢復:

1.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以下簡稱薪酬)之機關(構)學校或團體之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按:現行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1,009元,自107年1月1日起調整為22,000元)。

2.再任下列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

(1)行政法人或公法人職務。

(2)由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財產總額20%以上之財團法人之職務。

(3)由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且其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20%以上事業之職務。

(4)受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之下列團體或機構之職務:財團法人及其所屬團體或機構事業機構及其所屬團體或機構。

3.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按:自107學年度起施行)。

其中最後一款明定公務人員或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後,若轉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時,自今年(107)8月1日後將停止其領受月退俸的權利,直至原因消滅時始得恢復支領。

身為大學教育裡的一份子,看到這個規定時,心頭感慨萬千,因為這不就是近十年來關心高等教育的前輩先進們,為了台灣高等教育的存續及流浪博士的教職議題,一直不斷努力呼籲的目標之一嗎?長久以來,「檢討雙薪教授制度」這個訴求,被教育部用各種不同的理由藉口擱置與拖延,如今,只因搭上了年金改革的這列便車,政府用了國家財政困難及年金破產等說辭,便一舉縮減了全國軍公教退休人員的年金,當然也就順道斷了公務人員或公立學校教職員再任私立學校的這條「雙薪」之路。一時間,筆者心頭竟分不清是喜是憂而百感交集。

何以如此?就從頭細說吧。

20180620-反年改團體八百壯士20日於立法院外遊行。(顏麟宇攝)
抗爭長達兩年,年金改革法案終於完成三讀。反年改團體八百壯士於立法院外遊行。(顏麟宇攝)

這二十年來,各私立大學多方聘任了幾個教育部或政府機關退休的官員,擔任學校的高層行政主管,說的好聽是借重他們的行政長才,但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目的就是聘請他們當學校的「門神」。

因為,儘管教育部和科技部的人事不斷更迭、計畫不斷翻新,但績效主義的信仰卻成為歷久彌新的超穩定結構,成為評量大學方方面面的唯一判準。從頂尖大學計畫、教學卓越計畫、典範科大計畫、大學深耕計畫,乃至校務、系所專業評鑑和內部教師評鑑等,大學校園和大學知識分子們一方面瘋狂地搶奪政府計畫,一方面窮於應付各類評鑑和訪視,造成的是全體高等教育人員盲目地過動和各類研究、教學的淺碟化和速食化。於是各大學養成了一種路徑依賴的慣性,也就是,不斷地沿用既有的思維框架,提出種種套套邏輯或同義反覆的計畫書,才能在這套績效主義的模式下年年得獎或獲得補助。

而什麼樣人最熟悉這套績效主義內部運作模式呢?當然就是這些曾經擔任過教、科兩部主管的長官們啊,於是各大學重金禮聘這些從決策高層退休下來的長官們到大學再擔任申請這些大型計畫的操盤手,如此申請計畫與獎助更加無往無利了。二十年來,這種由退休官員再任大學行政主管或校長的例子如過江之鯽,靠的不就是這套「權力與利益」交錯的裙帶網絡嗎?因此,把這些退休再任大學行政職的官員名之曰「門神」,實在再恰當不過了。

如果說這批「門神」真能為各大學帶來豐厚的教育資源,或是指導學術研究更上層樓那也就罷了,可是這些人既然在政府主司機關時就未能善盡職責,以致現如今的教育崩壞至斯,那我們又如何能期待他們在退休後突發靈感為台灣學術界帶來曙光呢?可嘆的是,現今的各大學不僅沒有去會追究這些官員是否應為政策執行的負面後果負起政治責任,而且更以擁用這些退休後的「門神」來搶奪教育資源為傲。殊不知,這些競爭型的獎補助計畫,原本就是他們想出來的點子,一旦他們到了各大學,當然也就無所不用其極地以搶奪這些獎補助經費。如此一來,各大學在這批學官兩棲的「門神」指導下,為了搶奪資源,便紛紛依照教育部所訂定的關鍵績效指標(KPI)打腫臉充胖子,不斷地寫出好高騖遠、不切實際的計畫書內容,甚至讓各大學變成不斷壓榨教師職員生的血汗勞動工廠,專門製造高效能教學與研究漂亮數據的工廠。

尤有甚者,這批學官兩棲的學閥除了帶著各自的裙帶網絡進入各大學,創造行政凌駕教學的亂象外,他們更常變本加厲地執行外部和內部評鑑制度,一方面藉以創造校園全控機構,以多如毛細孔的評鑑指標來規訓教職員生的身心狀態,使其配合學閥指使。一方面,藉評鑑之名交叉持股,邀請彼此到各自學校擔任顧問或訪評委員,藉以鞏固人脈和榨取資源。縱觀台灣高教這二十多年的發展,早已完全被這股網絡勢力籠罩,既得利益者繼續把持權力,為自己創造更多利益,完全無視於台灣學術發展的命脈早已被他們啃蝕枯竭,甚者他們更阻擋了許多新進博士、年輕學者的進入大學的職缺,造成「流浪博士」的人才浪費現象。

二十年下來,台灣的高等教育,早已造就出了既得利益的「學閥集團」,如果再對比於日益勞動條惡化的「流浪教師」,高教階級兩極化和資源分配不正義,就是現如今台灣學術體質病態化的共業。

如今,年金新制即將上路,是否能逐步改善這二十多年來的積弊?筆者不敢預言。誠如此次年金改革過程中呈現出來的各種贊同或反對的聲音,它們都突顯了各種不同的立場與主張,孰是孰非?恐怕仍需由歷史來做定論。

此刻,雖然筆者一方面為國家長期窘困的財政舒了一口氣,也為當前年輕人的未來感到終於有了一絲絲希望(僅僅一絲絲),但是另一方面,筆者同樣也不捨於現在全體軍公教退休人員的處境,不論過去的退休年金制度如何不合理以致拖垮國家財政,但那都不是他們的錯,畢竟這是過去的法規制度允諾給他們的(嚴格說來,這是國家決策的錯誤,但為何國家決策的錯誤,卻總是由民眾來付出代價,而不見任何政治人物負起責任或追究其罰則呢?)。

即便是本文一再控訴的「私校門神」,筆者也無意污衊他們的人格,畢竟有許多的雙薪教授其實都曾是筆者師執輩的長者,他們一生奉獻教育的貢獻,不應用一句輕浮的「門神」名詞完全抹煞。在此,僅僅提出法規制度的嚴重性,因為它不僅僅只是規範我們行為的一套制度,而是它的內容更會勾引出我們人性中的善良或貪婪,立法諸公及正在爭取新制的朋友們,我們能不慎乎?(以此與我所有敬重的師長們共勉之!)

*作者為南華大學通識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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