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澳洲的「難民外交」》展現人道精神?淪為大國幫兇?澳洲媒體:就是不想讓難民入境,才會送來台灣

2018-06-2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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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魯難民營一隅。(美聯社資料照)

諾魯難民營一隅。(美聯社資料照)

今年3月,一對向澳洲尋求庇護、卻被送進惡名昭彰的諾魯拘留營的伊朗籍母子來台就醫,隨後傳出這對母子有意續留台灣,卻被澳洲人員強行帶回拘留營的事件,當時台灣外交部解釋,台澳依據2017年9月簽署的備忘錄,提供拘留營難民醫療協助;而澳洲媒體指出,澳洲簽署這項備忘錄的目的,就是要避免難民在澳洲接受醫療後,趁機向澳洲法院申請留在境內,而不返回拘留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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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唯一的簽署國 澳洲拒絕公布備忘錄

澳洲《雪梨晨鋒報》(Sydney Morning Herald)22日報導稱,澳洲國際傳文通訊社(Fairfax Media)揭露澳洲與台灣2017年9月簽署的備忘錄,且至今有5位難民到過台灣接受醫療協助,而這項備忘錄引起澳洲律師關切,因為醫療權利變成政治命令,此舉是為了避免諾魯拘留營(Nauru Detention Center)的難民到澳洲本土就醫後,向澳洲法院申請留在境內定居。

澳洲內政部發言人證實「台澳備忘錄」的存在,並告訴《雪梨晨鋒報》:「部分個案到過台灣接受治療,也已返回諾魯拘留營......政府已明確表示,接受區域處理安排(regional processing arrangement)的人不能安置在澳洲境內,醫療轉移不是轉至澳洲居留的捷徑。」澳洲政府從未公開備忘錄內容,22日也拒絕公布。澳洲也有與他國洽談醫療轉移合作,但台灣是唯一簽署備忘錄的國家。

一名西方記者正試圖穿越鐵絲圍欄,以採訪拘留營內被隔離的難民。(美聯社)
一名西方記者正試圖穿越鐵絲圍欄,以採訪拘留營內被隔離的難民。(美聯社資料照)

索馬利亞難民打贏官司 台澳備忘錄浮上檯面

澳洲總理騰博(Malcolm Turnbull)所屬的自由黨2015年開始執政,而在先前工黨執政期間,超過400位難民從諾魯和巴布亞紐幾內亞(PNG)馬努斯島(Manus Island)上的拘留營飛到澳洲本土就醫,絕大多數人會在取得「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到澳洲境內就醫期間,尋求法律協助或向法院提出訴訟,拒絕被強制送回拘留營,最後也都能夠留在澳洲境內安置。

台澳備忘錄浮上檯面,主要是諾魯拘留營1名索馬利亞籍難民要進行墮胎手術,澳洲政府也是想把她送到台灣,但澳洲非營利司法團體「國家正義計畫」(National Justice Project)幫她打官司,加上該難民曾進行女性割禮(female genital mutilation),以及她表明不願到台灣臺安醫院進行墮胎手術,因為她曾被送到臺安醫院動手部手術,但術後返回拘留營,卻感到不適。

曾進行女性割禮 台灣缺乏相關治療經驗

澳洲內政部發言人強調,台灣「醫院設施和醫療技術在全球一直有很好的評價」。不過澳洲法官羅伯特森(Alan Robertson)15日判定,這位難民應送到澳洲本土大醫院墮胎。為這位索馬利亞籍難民打官司的「國家正義計畫」律師紐豪斯(George Newhouse)諷刺說:「澳洲政府告訴全球的尋求庇護者,若他們抵達澳洲,會被拒絕享有合適的醫療服務,且會竭盡所能,確保難民不踏上澳洲本土。」

法院沒有公布這位難民的姓名,《雪梨晨鋒報》報導稱,該難民年約30歲,儘管澳洲政府2014年11月給予她難民身分,卻一直都被安置在諾魯拘留營,而她懷孕時間超過12周,曾企圖自殺,且她告訴心理醫生,懷孕後情緒憂鬱狀況愈來愈嚴重,飲食與睡眠也出現問題。澳洲詹姆士庫克大學(James Cook University)婦產醫學教授柯斯塔(Caroline de Costa)稱,該難民必須送到澳洲大醫院就醫。

澳洲法官判定 難民送到澳洲境內動手術

台灣馬偕醫院生育保健醫師江盛提供證明,台灣沒有婦產科醫生,有為進行過女性割禮的孕婦墮胎的相關經驗。柯斯塔則提出證據,認為這位難民必須送到澳洲雪梨韋斯麥醫院(Westmead Hospital)或墨爾本的皇家女性醫院(Royal Women's Hospital)就醫;皇家女性醫院精神科醫師紐曼(Louise Newman)說,院方可以專為女性割禮人士成立特別診療團隊。

羅伯特森也表示,除了墮胎手術團隊,醫院也必須為這名穆斯林女子成立精神科小組,成員必須包括熟悉尋求庇護、創傷症候群、拘留、文化及宗教信仰等事務的專家。羅伯特森指示澳洲政府,必須把這位索馬利亞籍難民送至可進行墮胎手術的地方就醫,且要聽從紐曼和柯斯塔的建議,或在各方同意下,才可把這位難民送至其他地方動手術。

醫療技術進步不夠 語言隔閡是最大障礙

台灣外交部先前就稱依據台澳備忘錄,提供諾魯拘留營的難民醫療協助,而外交部會公開此資訊,主因是伊朗籍母子3月來台就醫,原本要申請延長停留時間,5月卻傳出被澳洲人員強行帶回拘留營,引發爭議,此事經英國《衛報》披露,台灣駐英國副代表程祥雲則投書《衛報》,澄清絕無澳洲人員在台灣境內把就醫的難民帶走一事;外長吳釗燮也說,就醫難民有簽同意書,療程結束後離台。

儘管台灣醫療技術享譽全球,紐豪斯告訴《衛報》,病患與醫師之間的語言隔閡,成為他們來台就醫遇到的最大問題,因為來台就醫的難民都要透過2位翻譯,才能進行溝通,這讓他們覺得無法確切知道醫療內容。對於索馬利亞籍難民拒絕來台墮胎,紐豪斯直言:「台灣沒對精神疾病議題做準備,也無女性割禮醫療相關經驗,語言隔閡讓取得告知同意書(informed consent)的難度加大。」

台灣沒有法律規範 就醫難民無法申請庇護

紐豪斯還說:「許多尋求庇護者抱怨,他們根本不清楚要進行的醫療程序,很擔心自己會發生什麼事,而且當他們返回諾魯或馬努斯島,也沒有適當的醫療追蹤制度。」《衛報》稱,諾魯拘留營現有至少330位難民,包括36名孩童,他們被澳洲政府告知,未來不可能被安置在澳洲或紐西蘭;此外,澳洲僅讓情況嚴重的病患到澳洲本土就醫,且通常是在法院判決下令才這麼做。

紐豪斯直言,澳洲與台灣簽署備忘錄的目的,就是要全面避免難民被送到澳洲境內就醫,之後打官司爭取在澳洲境內安置。澳洲工黨負責移民事務的國會議員諾依曼(Shayne Neumann)指責澳洲內政部長杜頓(Peter Dutton)隱瞞簽署備忘錄,但未批評與第3國(台灣)簽署備忘錄。

諾魯
諾魯

另外,諾魯是台灣少數邦交國之一,長期提供醫療協助,但台灣不是1951年《難民公約》(Refugee Convention)締約國,本身國內也沒有相關難民法規,因此來台就醫的難民,沒有法律依據可以申請庇護,只能返回拘留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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