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紹煒專欄:吳音寧能不赴議會嗎?看開想通,這就是問責制!

2018-06-27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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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縱然北市府、農委會對北農持股各有2成多,政府持股不過半;但基於政府對北農的實質控制權,北農仍難拒絕民意機關監督;北農的董總如果不上市議會,也要去立法院─只要立院有要求,因為中央與市府同樣持股2成多,甚至如果考慮到農委會對其它股權掌握者─如農會、青果運銷合作社等之影響,中央的掌控能力恐怕猶在市府之上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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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任命總該有問責機制吧!

正面看這算是一種「問責機制」,那些經過「政治任命」的北農董總,總有需要面對負責的對象吧?中性看這就是「政治」,當然,負面來講就是民代要讓自己能監督的範圍越廣越好,而政府首長(不論市府或農委會),寧可把企業董總推到第一線,也不願自己為其受過擋子彈;這就如中央官股管理者財政部,不可能拒絕讓立院找公股行庫來立法院,由財政部自己「一夫當關」替所有行庫面對立法院。

但無論如何,如果民代機關有要求,北農都難拒絕,重點不在市府持股是5成還是2成,重點在實質控制權。政府對台積電也有6%多的持股,擁有一席董事代表,但不具有實質控制能力,立法院可不敢要台積電張忠謀去立院,讓立委訓話哩。

或許換個角度想,那些需要去民意機關備詢、接受民代有理無理訓斥質詢的董總們,可以心理平衡一點。那些出任政府實質掌控企業的董總者,其權利來源其實就是來自政府任命,而政府(不論中央或地方)都要接受民代監督,這是基本的「問責制」─而且可能同時包括企業問責與政治問責的成份在內,為此而要到立院、議會,算是份所當為亦不該有怨。

或許,吳音寧也可再想想,如果北農不是一家政府實質掌控的公司,而是純粹的民營企業,她即使再得農委會長官賞識支持,有沒有可能出任北農總經理,「為農民作一些事」?有那個獲利導向的純民營企業,會花幾百萬年薪,請來毫無經驗者擔任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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