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巴黎協定第二條所定控溫目標,無論是既定2°C 或是努力追求的1.5°C以內之目標,全球峰值皆須在 2020 前達到。然審視聯合國環境署(UNEP)如下圖所示情境,顯示出:以現有的排放基線(baseline)來看,綜合全球既有的相關政策規劃(currents policy trajectory),顯然無法達到各國提出NDCs所欲達到的減碳目標;包括在以2°C為目標時,不附條件(unconditional)的135億噸(GtCO2e),及附條件(conditional)的110億噸。在以 1.5°C為目標時,各別的190億噸和160億噸落差。
四、如何而能達到目的之二:當前國際間主要的因應策略
(一)高度依賴能源結構的轉型
顯然大家對於再生能源的發展均寄予厚望,其中在電力部門部分,顯然以水力及風能為主,在交通部門,則以生質能源(Biofuels)為主,居家部分則大幅利用太陽熱能(solar thermal),然則即便這是全球開始對抗暖化問題以來一直努力的方向,然則自這份評估來看,即便到了2030年,能源結構的轉型仍不容樂觀。以我國及主要工業國家都高度投入,且在巴黎會議促使各國積極投入的太陽光電(solar PV)為例,到2030亦僅占有3%,甚至於遠次於風力發電的11%。準此,依賴再生能源的發展,雖屬關鍵必要,但現階段仍然難以樂觀看待。
必須依據巴黎路線圖推動能源供給的去燃煤化(Phasing Our Coal Power)
(二)必須依據巴黎路線圖推動能源供給的去燃煤化(Phasing Our Coal Power)
在巴黎路線圖中的另一個重點是停止化石燃料的使用,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同時衍生嚴重空污問題的燃煤電廠,是以目前已經有許多國家開始推動去燃煤化的努力。這其中,由英國與加拿大在2017年於COP23提出的Powering Past Coal Alliance Declaration(註5)目前已獲得27個國家、地區或城市的支持,更在2018 年4月獲得彭博社(Bloomberg Philantropies)的支持,組成合夥,共為推動強化除煤的相關推推動與研究(註6)。然則相對於這個努力,紐約時報在報導此項活動時卻指出,(註7)這些強調除煤的聯盟,其本身使用的燃煤極少,而正如其下列的比較圖表所示,我們可以看到除煤的重要與相對的困難度。
(三)降低工業國家(G20)碳排放的密集度及人均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