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三十年努力付流水,黨產會強取豪奪救國團

2022-08-05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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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不當取得財產。(截圖自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Youtube)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不當取得財產。(截圖自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Youtube)

台灣有句閩南語諺語: 「強驚勇,勇驚雄,雄驚無天良。」 意思是說強者怕勇武之士,勇武的人怕心狠手辣的人,心狠手辣的人又怕喪盡天良的人。想到近期民進黨上台後成立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救國團的處分,黨產會委員罔顧事實的偏頗認定,讓人心寒,國家機器如此濫用,為一黨之私,恣意強取豪奪,莫此為過,號稱民主進步的政黨上台,竟會有如此土匪般的作法,為了讓社會各界瞭解,筆者分享親身經歷,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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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是在民國82年6月1日,參加專任人員考試錄取後,從最基層作起,分別服務於台北縣、彰化縣、西子灣、墾丁、劍潭、總團部、溪頭、日月潭及台中市的救國團單位,因為總團部希望幹部能多元歷練,以利團務推動,所以調動頻繁,筆者在還沒有各大學廣設在職專班研究所的30多年前,取得化工碩士學位,論文題目是有關高分子材料的合成研究,是可在國家圖書館公開閱覽的。

當時研究所畢業就是當然少尉預官,服役在新竹空軍基地,擔任聯隊部政戰官,負責對外軍民服務工作,也因此業務與救國團有關係,當時為了讓海內外青年能參加寒暑期自強活動,國防部、教育部與僑委會都分別與救國團合作,開辦各項營隊,新竹地區的國軍單位就是配合辦理風崗戰鬥營,內容主要是能體驗裝甲及空軍的活動營隊,學員多半是高中與大專生,男女皆可參加,對國防教育有莫大的幫助。

因為要整合國軍單位,本項業務由救國團統籌承辦,因此,筆者經常代表空軍軍方參加營隊協調會,本團現任活動處羅健龍處長就是當時救國團的承辦人,由於接觸頻繁,和新竹救國團的主管成為好友,退伍前拜訪辭行,因有缺員,又適逢新進人員考試,所以就推薦筆者參加,其實學生時代,筆者並未曾接觸救國團,所以不甚了解,原本大同公司和工研院都請我退伍後前往服務,當時很缺研究人員,但因研究工作較為單調,所以我想先在救國團歷練,到職後深覺此工作具有「公益、教育、健康與服務」的價值,能夠幫助他人並實踐理想,而工作一晃眼就30年了。

救國團絕對是一個非營利組織,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曾說:21世紀是非營利組織擅長的時代,社會需要非營利組織,他的特色是組織的員工,為了理想服務社會,不計工時,從事有益群中眾的公益志業,因此筆者在生態、保育、探索教育、志工組織、醫療觀光、文化傳承及弱勢服務上面,都有許多足跡,這些上網都可以找到非常多相關的資料,筆者就不再贅述。

黨產會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理由非常偏頗與牽強,找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會議記錄來佐證,從來沒有問過我們這些實際的工作人員,筆在救國團各單位服務過程中,可以閱覽幾十年來的工作檔案,黨產會委員所指稱救國團是「情報搜查、留學生監控、校園監控、為黨服務、間接介入選舉、獨攬補助、獨佔山林資源、特權經營、吸收學生為黨幹部」,筆者在業務執掌上,竟然沒有一項是我們的業務內容,黨產會的委員昧於事實,張冠李戴,用詞牽強,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不可否認的,民國41年起,救國團成立是隸屬國防部的正式國家單位,後來因為發展需要,與國防部脫離關係,成為直屬行政院的社會運動組織,一直都是準政府單位在從事青年服務工作,民國78年,因為需要結合社會資源,如救國團張老師等機構,救國團就成為我國第一個社團法人,簡而言之,救國團就好像公共電視台一樣,政府為服務青年所量身打造的組織,絕非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有人會質疑公共電視台的財產嗎?

救國團的財產受到社團法人法的規範,並非屬於個人,如果有一天需要解散,也是會回歸國家,民進黨政府只因救國團是國民黨執政時期所成立的政府單位,對青年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深怕變成國民黨的選舉機器,所以昧於事實,執意運用國家機器來打擊,這點讓我們長期在救國團工作,且大多是無黨籍的同仁完全不能接受。

破壞容易,但是要建設是非常困難,例如原本團所屬的利稻山莊、霞雲基地、慈恩山莊、洛韶山莊及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政府回收後,就荒廢無用,無法提供服務,減少稅收,青年也少了活動場地,當年在游錫堃擔任行政院長的時,推動觀光倍增計劃,也將救國團各青年活動中心邀請加入Y H(國際青年旅舍聯盟),共同推動背包客觀光,讓青年朋友能夠從事有益身心的戶外活動,我們期盼民進黨政府及黨產會委員,知錯能改,迷途知返,能夠好好與救國團的同仁協商,找出一個對國家、民眾及辛苦為國家付出的救國團同仁與義工有益的做法,才是國家之幸、全民之福。

*作者為救國團台中市團委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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