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國家發展」是個學術領域嗎?如何得授予學位?

2022-08-0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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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的可貴處就在於其研究學術、培育人才要能超然於政治之外,而「促進」國家發展;因而我們不可將學術與政治混為一談,更不應該「配合」國家發展。大學裡為鼓勵跨領域研究,設立一個「國家發展研究所」(institute)或「中心」(center)這樣的單位,延聘相關研究人員向政府部門申請研究專案,本無不可,也符合《大學法》之規定。然而我們必須清楚:「國家發展」既不是個學術領域,大學當不可假該機構授予學位。大學授予學位之事,必須藉由有關學院與學系,才是正途,才能保障學術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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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這一研究所的「教育目標」,寫得頗為冠冕堂皇,說要「藉由國家發展之理論與實務,開展政治、法律、經濟、社會、中國大陸研究與兩岸關係等領域之整合研究,並培育相關社會科學人才,……。」但它其實是個「大雜所」,說得好聽,該所的興趣真無所不包;但若說得難聽,其中必然藏污納垢。

我們注意到:該所歷屆畢業生的碩士論文,題目琳瑯滿目,有的固與國家發展扯得上關係,但許多一點邊都沾不上,諸如《台日高中男子籃球體制之比較》、《女性健美選手的身體意象與認同》、《國道警察交通獎勵金滿意度之研究》、《中國古代內丹玄牝學說初探》之類。請問:這幾篇論文拿得上檯面嗎?它們又是與哪門子「國家發展之理論與實務」有關的「整合研究」?

台大,台灣大學,國立臺灣大學,臺大(資料照,蘇仲泓攝)
台大,台灣大學,國立臺灣大學,臺大(資料照,蘇仲泓攝)

臺灣大學設立國家發展研究所授予碩士學位,一開始就走錯了路,果然到現在出包,貽笑大方。堂堂臺灣大學對學術的態度竟如此,不能不說是荒唐!該校許多教授望重士林,對此難道竟視若無睹?該校校務會議裡經常有各種唇槍舌劍,卻不討論學術發展的方針大計?

該怎麼辦呢?中央研究院之事可作借鑑。查2000年間有一陣子中央研究院吵著要授予學位,學界普遍反對;問題在於它究竟並不是大學,授予學位於法不合。工業技術研究院是個財團法人,也是不能授予學位的。後來中研院自2006年起與各研究型大學合作辦理「國際研究生學程」(Taiwan International Graduate Program, TIGP),塵埃終於落定。

此事件給我們一項啟示:臺灣大學設立「國家發展研究中心」這樣的研究機構,若與相關學系或學院合作開設學位學程(graduate program)授予學位,則名正而言順。不然,該中心就只宜如該校推廣教育中心一樣,發給學生修業證書或學分證明。

臺灣大學固然應該藉此機會深切檢討,調整組織以解決問題,而教育部也難辭其咎:當初是怎樣認定「國家發展」是個學術領域的?又怎能允許這樣一個「大雜所」開設「學位學程」?

其實,在1994年新《大學法》揭櫫「系所合一」之後,大部分大學的碩士班(master’s program)與博士班(doctoral program)都已併入學系或學院,成為學系或學院的「學程」。但少數「單獨設」的「研究所」卻還在藉「graduate institute」這樣的「魚目」混珠招搖,就是問題的根源。其他大學裡也有許多類似的「單獨設研究所」,多被某些人把持來謀權營私,成為高等教育界的毒瘤。

還可以說得更深入些。當局刻意將《學位授予法》與《大學法》分別立法,一開始就製造了可以鑽的漏洞。全世界都清楚認知,大學是授予學位的地方,授予學位的機構就名為大學;因而根本無理由在《大學法》之外復訂定《學位授予法》!有識之士早就指出其中可能的弊病,但聽者總是藐藐。

現在出了這麼大的紕漏,大家且拭目以看後續的發展。我們的教育部與立法院是要藉機徹底檢討改革,還是要繼續因循苟且下去?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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