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信觀點:林智堅否認論文抄襲的證據都不夠有力

2022-07-27 06:30

? 人氣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 。(資料照,柯承惠攝)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 。(資料照,柯承惠攝)

對於林智堅7/23的論文門記者會,雖說他的團隊整理出了時間序與相關論文寫作過程與資料,可惜的是,整個記者會並沒有說服學術界與社會大眾,因為只有林智堅提供了2014年他選舉期間的6份民調資料是唯一可以確定的事實。然而,整理再好的時間序說明並無法說明為何林智堅與學長余生的論文相似度如此高的爭議關鍵。沒有針對相似度高到讓人咋舌來做出釐清,「抄襲」疑雲就無法解開來。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記者會上林智堅所提供的說明,我們觀察到:首先,余林兩位論文都是在研究2014年林智堅的選舉資料。綠委鄭運鵬表示:可以確認,林智堅就是6份民調的擁有人,林智堅就是資料的提供者;「論文發想時間在前、研究大綱寫作在前、研究論文寫作也在前」。這裡唯一可以確認是兩人都使用了林智堅所提供的6份民調資料。可是這並不能證明林生「論文發想時間在前、研究大綱寫作在前、研究論文寫作也在前」。這裡林智堅團隊在此做了邏輯上的跳躍。(這裡可以確定的是余林兩生最後都是以2014年林智堅選舉資料做為論文研究主要的參考,至於林以發想、研究大綱與寫作都在余之前,所以並未抄襲余生。請注意做為爭議點在於林的研究大綱是否完全和余生相同?

內容皆須比對 否則都是一面之詞

接著余生是否拿到林生的草稿,完全抄了變成自己的?此時的林生所謂論文寫作是否已經完成多少?這些都需要進行內容比對,即可查出林所說的是否屬實,不然的話就是林的一面之詞!)其次,這6份民調資料,林智堅應該是最先提供給陳明通教授(2015年上半年),所以陳老師就在2015年8月用這些資料做論文投稿給期刊。

鄭運鵬表示:「後來林智堅認為可以研究、本身也是當事人,所以他不能寫自己,2015年下半年也決定使用自己市長選舉內部民調,這很合理。」鄭運鵬的「後來」使用非常含混,因為他提到林認為可以做研究,但本身是當事人,所以不能寫自己。有這樣的「論文題目發想」,甚至提到自己是當事人所以不能寫。接著下半年又「決定用自己市長選舉內部民調」,這個重大轉折,是在論文計畫書提出時?或指導教授建議?還是計畫書口試時由口委們提供建議而改變的呢?…(林的指導教授是陳明通,對於林所提的論文題目與研究大綱應該是最清楚,對於林是研究生又是研究對象,這樣的論文處理上,陳老師應該比研究生更清楚,所以在林的論文將「林智堅」改成了對蔡仁堅「第三者(槓桿者)」的研究

不過,學術論文若是處理到「自我」領域或「自我敘事」是可以容許作者有所發揮,但是有客觀的協同研究者在旁做觀察並提供協同研究者觀察到的看法,或者作者參閱相關理論來和自己的說法做對比與檢證,都可以達到主客觀「平衡」的。因此,涉及到研究者本身參選經驗,應該會有更多特別的經驗與感受,問題是林生竟然沒有善用自己所擁有如此豐富的經歷,反而和余生的分析高度同,不同的地方就余文是針對「林智堅」,林文則針對「第三者(槓桿者)」,只是既然研究對象不同,對數據的分析余林兩文竟然高度雷同,陳明通老師的說法這是「技術報告」,他自己用了在期刊論文,余林兩生也用了,所以師生三篇論文都是相同的資料來源,因此都很相似。

問題是問卷相同、數據相同,但是余文的主要對象是林智堅,林文的主要對象是蔡仁堅,分析內容還是高度相同,陳老師的說法可不怪哉?更何況,林既然是資料的提供者,又是市長參選人與當選人,林文可以寫得比余文更深入更精采更接近「林智堅」,可惜!實在可惜啊!余林兩文應該和陳老師的文章相似,應該就是在陳老師的框架下做研究,可以說余林都非原創者啊!)

再者,鄭運鵬提到第二個關鍵點證明林生寫作比余生早,就是2016年2月1日林生的草案(論文草稿,陳老師設計的研究版本,林生自己曝露出陳老師才是原創者,他和余生都是「抄陳老師的」)比余生計畫書2016年3月還要早,「雷同的部分都發生在這裡」。鄭運鵬明顯不了解計畫書提出與口試過程,研究生提出自己的論文寫作計畫,經由指導老師檢視,認為初步可行之後,由研究生向所內提出口試申請,三位口試委員在審查計畫書時,通過後會提供需要修改的方向、應強化的資料或相關的研究方法等…,再由研究生開始第二階段的論文研究與寫作。林余兩生計畫書口試應該是不同口委,既是如此又何來「雷同部分都發生在這裡」 ?

(計畫書都是提供研究生修改方向,還不是論文文本內容,鄭運鵬把兩生雷同放在這個階段,可能只是為了坐實余生是抄林生的吧!陳老師說林生的題目確大約在時間大約是2015年12月左右;余生他則是陳明通老師「是在徵得余的指導教授同意下,以口試委員身分指導余正煌研究計畫寫作,時間大約從2016年1月開始」,陳老師的說法與林智堅團隊所整理出的時間序上是有一點小小的出入。陳老師說他「覺得『柯文哲現象』的外溢效應有發生在林智堅身上,開始構思如何透過實證研究去證成這個『外溢效應』。」顯然陳老師用林智堅數據來證實他觀察到2014年林智堅在新竹市「三腳督」選戰結果來證成自己的假設。請問余生與林生,你們的假設又是什麼?這6份數據又證成余林兩文什麼現象呢?)

20220724-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中)24日在立委鄭運鵬(左)、 律師黃帝穎(右) 陪同下舉行記者會 ,說明自己的碩士論文。(柯承惠攝)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中)24日在立委鄭運鵬(左)、 律師黃帝穎(右) 陪同下舉行記者會 ,說明自己的碩士論文。(柯承惠攝)

還有,余生早林生入國發所,也已經念了五年多,2015年12月提計畫書口試而遇瓶頸(前面提2015年3月余生提計畫書,顯示余生有兩份計畫書?陳老師應該是參加余生的口試,接著就「主動」(?)徵求了余生的指導教授同意指導余生的研究計畫,他把時間寫成了2016年1月,而把指導林生時間提前到2015年12月,林智堅則表示他和陳老師在2016年2月1日給他的研究設計版本,以陳老師的說法余林兩生的研究方向幾乎是在2016年1月左右分別確定,而余林兩生共同使用的應該都是陳老師的研究設計版本與架構)這裡出現的更大的問題:就是余生寫論文寫不下去,求助的卻是陳明通而非自己的指導教授,為什麼?陳老師在2016年1月了解余生的情況馬上建議他改題目,並且馬上徵得林生同意將林的資料提供給余生,2016年3月余生再提計畫書給陳老師(顯然是擴充陳老師的設計而成新版)。

國發所研究生碩論更改題目這麼重大的變化,指導教授真的「被徵詢而同意」?陳老師說改就改,那麼2015年12月余生的計畫書口試,不就成了行禮如儀?而余生3月把計畫書給陳老師(不是自己的指導教授,也沒有經過所上)到了2016年7月19日,「余同學念了6年碩士,論文終於通過了」。令人不解的是鄭運鵬對余生所提出的計畫書表示「所以當時這個檔案,林智堅要抄也沒得抄,因為余同學在後,林智堅在前」。

(余生是從3月開始到7月19日通過論文口試,不到半年就完成論文,不是如有神助?鄭運鵬所言就是指林生因為在前所以無從抄余生,反而余生因為抄林生所以才會那麼快就寫完論文。可是完全沒有考慮到三位口試委員在審查論文時過程與建議,更重要的是余生真的就像林生與律師所言的他的論文全靠陳老師、林同學,自己和自己的指導教授全部都像空氣一樣不存在或者只是走走場子而已?)

最後整理一下:

(1) 林智堅的論文架構與學長余生幾乎完全相同(按陳明通老師的說法:「林余兩人的論文基於同一組問卷所蒐集的資料,在『操作性定義』當然會完全一樣,這不是抄襲,因為不完全一樣才是問題。」兩生都是依陳老師所提供的研究設計版本,若是林生是原創,那麼陳老師的期刊論文同樣使用林生所提供的數據,因此是否可以說陳老師也抄了林生的原創?),兩生都使用6份問卷數據,主要研究對象,林生鎖定蔡仁堅(第三者槓桿者),余生則主攻林智堅,由於林生是問卷數據的擁有者,所以林智堅團隊堅持他才是原創者沒有抄襲的問題。真的擁有原始數據就是原創者,那麼只要發行這6份數據就可以當做論文,那余林兩生與陳老師又何必再寫什麼研究論文呢?

(2) 論文研究對象既然不同,數據分析的重點應該有所不同,林文應多著墨在蔡仁堅所造成的影響,余生則應深入談林智堅。但是,兩篇論文內容卻是相似度高得驚人。依陳明通老師的說法:「因為兩人使用同樣一組多次調查的電話訪問結果,而這些問卷是林智堅與其競選團隊的原創,余正煌在論述這些變數時必須忠於原來設計;且依變項、研究對象、問題意識與研究發現不同,即使使用同樣的統計模型,數字也不會一樣,講的也是不同的東西,這毫無『抄襲』問題。」可惜,陳老師並未幫大家釋疑,而林文同樣與陳明通的期刊論文有高度相似,理由相同。問題出在兩人與老師的論文研究對象既有不同,相同的數據論述可以相同,但是不是更應該著重研究對象的不同處,才更能顯示出自己論文的研究特殊發現?

(3) 最值得注意的是:陳明通表示,「林智堅論文與余正煌論文的相似處,主要集中在第一章的研究設計以及論文的章節安排;林余兩位都沒有抄襲的動機,這些相似與他的教學及指導學生論文寫作有關。」請注意真的只有第一章是高度相似,其餘章節真的都不同?陳老師難道忘了余林兩生論文寫作最關鍵的就是民調分析,第一章只提到研究設計,後面章節在數據分析與論文論述余林兩文真的沒有雷同?顯然林智堅只強調資料的原創性,陳老師只強調研究設計的相同性,既然相同研究架構,數據又相同,但研究對象不同,為何論文內容還是有高度的雷同?

*作者為銘傳大學新聞系主任

喜歡這篇文章嗎?

孔令信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