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察辣椒水灌鼻逼認罪 死囚30年哭喊: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勇氣判我無罪?

2018-06-0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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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關進去的時候你們都還沒出生,想像你一出生就關進那個監獄裡,一坪多的房間,一天只有30分鐘可以自由活動,下雨的時候你還不能出去,大家可以想像這是多困難的狀況,他還能堅持下來……我在想,要是我是他的話,我在那樣的狀況下還能堅持下來、還能相信台灣司法有一天可以公平審判、給我一個公平的機會出來嗎?

後期加入邱案律師團的年輕律師郭皓仁說,或許邱和順的心情就像「30次落榜,堅持30次要考上大學」,而陪伴邱和順的志工林衣穎說,這不斷「重考」過程中最大的遺憾,或許就是邱母過世前始終等不到兒子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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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媽媽曾經拉著我的手進到他房間,說邱媽媽帶你去看照片牆,中間全部都貼滿了,只有中間是黑白的,太鮮明了……他的時間永遠停在2、30年前,他說母親節到了最對不起的是媽媽,媽媽往生前他都沒有機會跟媽媽說『我是清白的』……」

邱和順母親。(作者提供)
邱和順母親。

長達30年的纏訟,死刑犯的家人折騰,被害者的家人也折騰。陸正之父曾言「希望凶嫌快點伏法」,律師林鴻文也跟陸父談過此案有冤,但陸父無法接受:「他沒辦法接受,他一直覺得你們這些律師就是要幫萬惡的被告脫罪,他常一個人對抗很多律師,他要打敗我們這些邪惡的律師……」

林鴻文說,他曾想像過陸父在孩子失蹤時的心情,要開車巡遍大街小巷拜託大家救救自己兒子,那般沉痛超乎想像地巨大,但林鴻文也強調,警方應該把真正的凶手抓出來,而不是「為了破案立功隨便塞一個給家屬,家屬就認了」。

64個死刑案件中有41案證據都有問題 死刑案真是「罪證確鑿」?

從27歲關到57歲,30年來邱和順始終盼不到平反,也隨時可能被槍決。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說,在台灣2010年重啟死刑執行到現在,若法務部簽署死刑令,一切再審、非常上訴都可以駁回,每一個死刑犯的生命隨時都可能隨時終結,而2011年邱和順死刑定讞以來,就是不斷喊著「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度過心驚膽跳的每一天。

明明證據充滿瑕疵,為何法官沒有勇氣判無罪?律師郭皓仁說,要司法系統「認錯」真的很難:「你前面已經有60幾個法官,當你做出推翻前面的判決,前面法官會給你鼓掌嗎?難道要說『你明察秋毫,我們都是眼睛糊到蛤仔肉』嗎?你要國家承認『我們從來沒有抓到綁架陸正的犯人,我們抓錯人了』?」

要國家認錯從來不簡單。林欣怡說,雖然台灣已有數個平反的冤案(2012年蘇建和、2016年徐自強、2017年鄭性澤),下一個冤案要被平反看似更容易,但其實沒有,越多冤案被平反,法官只會越覺得自己是做錯事的人。

律師林鴻文說,一位當年參與邱和順案的員警曾現身記者會表示他可以證明邱和順真的有被刑求,「他(邱和順)若不承認就開始譙,譙完就帶進房間裡」。當時律師團問該名員警為何過那麼久還願意出面,員警回,還有那麼多長官與同事在,若邱和順不是被判死刑而是被判無期徒刑,他也不會出來面對。

要國家認錯很難,要民眾去質疑一個死刑案件背後的疑點也很難。郭皓仁嘆,這「歸功於政府對人民成功的教育」,讓民眾認定「進警察局的人一定有問題」,而林欣怡提醒,2015年廢死聯盟曾花一整年研究處理中的所有死刑案件卷宗,發現67個死刑判決中,有31個案件的重要證據沒被找到、25個案件的重要證據沒被鑑定,大約有41個案件證據是有問題的:「請容許我提醒你,這是死刑的案件。死刑案件法官都會說『罪證確鑿』,但實際上不一定是這樣。」

若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將無辜之人變成死刑犯,那真正的凶手又在哪?若證據不足也能判死刑,下一個會輪到誰?「冤案除了可以救濟被告之外,還可以救濟多數的被告。」律師郭皓仁強調。

儘管冤案救援很難看到盡頭,如今律師團的拚搏或許已不只是為了喊冤30年的邱和順了,還有一個個隨時可能從無辜變有罪的──平凡的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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