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察辣椒水灌鼻逼認罪 死囚30年哭喊: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勇氣判我無罪?

2018-06-0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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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於寧夏夜市進行夜市人生活動,圖為死囚邱和順。(謝孟穎攝)

鄭性澤於寧夏夜市進行夜市人生活動,圖為死囚邱和順。(謝孟穎攝)

30年來堅持自己沒殺人、一次次期待平反卻又一次次「落榜」,是何等絕望?1988年,新竹市一名男童陸正於下課後遭擄,家人被歹徒勒索100萬元,雖然付了贖金,陸正卻再也沒回家。時隔9個月警方宣佈破案,宣稱逮到一個犯罪集團,而被視為「首腦」的27歲男子邱和順,就此開啟30年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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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理應「罪證確鑿」,但當年警方從勒贖字條上採到的7枚指紋與全部被告均不符,當年陸正父親在大街小巷廣播的13通電話勒贖錄音帶,經聲紋鑑定也與邱和順不符,被告們雖然承認犯案,1994年監察院調閱上百捲警方錄音帶,卻聽見警方以辣椒水逼供、拳打腳踢,而被告直呼「不要啦」、「不要這樣」。

從1988年被捕至2011年全案定讞,邱和順被關押23年,等了23年的結果是「死刑」。長期關注冤案的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分享,當時邱和順說了句:「我沒有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至今他仍在說。而辯護律師郭皓仁嘆,邱和順歷經11次更審、4次再審與2次非常上訴,30年來重覆希望與失望,「你能想像有誰可以30次落榜,卻還堅持30次要考上大學嗎?」

20180510-「廢死星期四X死刑個案看透透」肉圓哥的故事:邱和順案,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出席。(盧逸峰攝)
20180510-「廢死星期四X死刑個案看透透」肉圓哥的故事:邱和順案,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出席。(盧逸峰攝)

每一個被認為「罪證確鑿」的死刑案件,證據真的全然可信嗎?5月10日晚間「廢死星期四」講座,邱和順案的辯護律師們便娓娓道出這起30年玄案背後物證、自白背後的重重瑕疵,以及邱和順在獄中30年經歷的巨大絕望。

口鼻灌辣椒水、坐冰塊寫自白 他們供出8個「棄屍地點」卻都找不到屍體

邱和順案近300份自白書中,對於犯案動機、手法、過程、埋屍地點交代得清清楚楚,然而這些自白書是如何取得?民間司改會公佈的錄音帶中,被視為邱和順「同夥」的余志祥在警局經歷的是這般日常:

「去那個什麼,辣椒水給我拿進來。傳等伊。辣椒水給我拿進來。」
「不要啦。」
「幹你娘,你沒有老實講嘛!現在我再問你啦,現在還沒拿進來喔,你最好現在好好跟我講喔!」
「好、好……」
「我跟你講喔,那個屍體現在到底在哪裡?」
「在新竹,新城和寶……寶山那邊啦。」

「這是台灣唯一一個被刑求有被錄下來的案子。」最早對邱案伸出援手的律師林鴻文說。1994年監察院調閱警方上百捲錄音帶,揭開邱案背後警察對嫌犯口鼻灌辣椒水、拳打腳踢、逼坐冰塊寫自白的黑幕,而沒錄到音的刑求還有多少?林鴻文淡淡說:「我不知道。」

雖然邱案共同被告坦承犯案,卻無法交代屍體藏在何處。林鴻文說,當時幾名被告講了8個不同地點都找不到屍體,最後只好傳紙條串供,說屍體丟在海邊。「為什麼要說丟在海邊?因為這樣才找不到屍體。如果要講真話,為什麼要傳紙條去串供?串供是真的東西,還是假的東西?」儘管串供的紙條被搜到,法官仍判定屍體被丟在海邊,合理化找不到屍體的事實。

當年警方認定邱和順等人是因為看到陸正失蹤當天被家人開車接送上下學、認為陸正家境富裕而心生歹念,但林鴻文指出,後來陸父說孩子當天其實是搭公車上學,跟被告們說的不一樣;此外,歹徒錄音帶曾提到「我知道你們家是開工廠的」,明顯在犯案前對陸家有了解,但在邱和順等人的筆錄中其實無人知道陸家做什麼行業,與事實有出入。

「聽起來好像一樣」法官認定邱和順打電話勒贖 指紋辨識、不在場證明問題滿滿

「邱和順案有288份筆錄,整個案子建立在刑求的架構下面……很多人會想說你就是壞人嘛,有些人不打就不會誠實,但我們要科學地辦案嘛!」邱案近300多份自白明顯透過刑求而來,辦案員警已在1988年被判有罪,而林鴻文說,有瑕疵的不只是自白,物證也是問題重重,甚至邱和順當天其實有不在場證明。

20180510-「廢死星期四X死刑個案看透透」肉圓哥的故事:邱和順案,林鴻文律師出席。(盧逸峰攝)
20180510-「廢死星期四X死刑個案看透透」肉圓哥的故事:邱和順案,林鴻文律師出席。(盧逸峰攝)

當年擄走陸正的歹徒打了13通電話向陸家人要求贖金,陸父開著廣播車將錄音帶放遍大街小巷,盼有誰能認出聲音的主人幫忙找出歹徒與孩子下落,而林鴻文說,這些錄音帶後來被拿去做聲紋鑑定,「沒有一通跟被告是一樣的」。聲紋鑑定沒過關怎麼辦?林鴻文說,法官「用聽的」:「他用聽的時候說聽起來『好像一樣』,法官就拿這去判決……」

「用聽的」做聲紋鑑定已相當離奇,更讓林鴻文無法接受的是,後來律師團希望再做一次聲紋鑑定,錄音帶卻不見了。重要的物證,不見了。

「錄音帶不見,法官怎麼處理?法官說這個不見的『不利益』不能讓被害人陸正家屬承擔(98矚上重更11字第7號判決)……那可以叫被告承擔嗎?這樣的話國家要弄一個人很簡單,被告20幾件證據不見了,說『不能讓被害人承擔』就好!」時至今日,林鴻文對當年判決還是傻眼。

當年警方有從字條上取得7枚指紋,但經鑑定,沒一個指紋與20多名被告相符;此外,陸正當天是傍晚6點多在新竹被擄,警方則查出邱和順當天7點在苗栗租車簽約,其實有不在場證明,但法院的認定又讓林鴻文嘆氣連連:「法院認為,有可能是租車保證人事後去補簽的……我租車子要保證人簽字,就是要避免車子出問題嘛,怎麼會把車開走才簽?而且怎麼會綁一個小孩子要9個人坐2輛車,還要從苗栗到新竹去綁他?」

「30次落榜,堅持30次要考上大學」一再喊冤卻無法在母親死前得平反

儘管邱案疑點重重,歷經11次更審、4次再審與2次非常上訴,2017年7月前任檢察總長顏大和又為邱和順提起一次非常上訴,仍遭最高法院駁回,邱和順至今仍是一名待決死刑犯,隨時可能失去生命。

壯年入獄一關30年、一再喊冤卻無法平反,究竟是什麼感覺?5月10日這一天的講座坐滿20多歲的大學生們,而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對著聽演講的年輕人們淡淡說:

「他關進去的時候你們都還沒出生,想像你一出生就關進那個監獄裡,一坪多的房間,一天只有30分鐘可以自由活動,下雨的時候你還不能出去,大家可以想像這是多困難的狀況,他還能堅持下來……我在想,要是我是他的話,我在那樣的狀況下還能堅持下來、還能相信台灣司法有一天可以公平審判、給我一個公平的機會出來嗎?

後期加入邱案律師團的年輕律師郭皓仁說,或許邱和順的心情就像「30次落榜,堅持30次要考上大學」,而陪伴邱和順的志工林衣穎說,這不斷「重考」過程中最大的遺憾,或許就是邱母過世前始終等不到兒子的清白:

「邱媽媽曾經拉著我的手進到他房間,說邱媽媽帶你去看照片牆,中間全部都貼滿了,只有中間是黑白的,太鮮明了……他的時間永遠停在2、30年前,他說母親節到了最對不起的是媽媽,媽媽往生前他都沒有機會跟媽媽說『我是清白的』……」

邱和順母親。(作者提供)
邱和順母親。

長達30年的纏訟,死刑犯的家人折騰,被害者的家人也折騰。陸正之父曾言「希望凶嫌快點伏法」,律師林鴻文也跟陸父談過此案有冤,但陸父無法接受:「他沒辦法接受,他一直覺得你們這些律師就是要幫萬惡的被告脫罪,他常一個人對抗很多律師,他要打敗我們這些邪惡的律師……」

林鴻文說,他曾想像過陸父在孩子失蹤時的心情,要開車巡遍大街小巷拜託大家救救自己兒子,那般沉痛超乎想像地巨大,但林鴻文也強調,警方應該把真正的凶手抓出來,而不是「為了破案立功隨便塞一個給家屬,家屬就認了」。

64個死刑案件中有41案證據都有問題 死刑案真是「罪證確鑿」?

從27歲關到57歲,30年來邱和順始終盼不到平反,也隨時可能被槍決。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說,在台灣2010年重啟死刑執行到現在,若法務部簽署死刑令,一切再審、非常上訴都可以駁回,每一個死刑犯的生命隨時都可能隨時終結,而2011年邱和順死刑定讞以來,就是不斷喊著「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度過心驚膽跳的每一天。

明明證據充滿瑕疵,為何法官沒有勇氣判無罪?律師郭皓仁說,要司法系統「認錯」真的很難:「你前面已經有60幾個法官,當你做出推翻前面的判決,前面法官會給你鼓掌嗎?難道要說『你明察秋毫,我們都是眼睛糊到蛤仔肉』嗎?你要國家承認『我們從來沒有抓到綁架陸正的犯人,我們抓錯人了』?」

要國家認錯從來不簡單。林欣怡說,雖然台灣已有數個平反的冤案(2012年蘇建和、2016年徐自強、2017年鄭性澤),下一個冤案要被平反看似更容易,但其實沒有,越多冤案被平反,法官只會越覺得自己是做錯事的人。

律師林鴻文說,一位當年參與邱和順案的員警曾現身記者會表示他可以證明邱和順真的有被刑求,「他(邱和順)若不承認就開始譙,譙完就帶進房間裡」。當時律師團問該名員警為何過那麼久還願意出面,員警回,還有那麼多長官與同事在,若邱和順不是被判死刑而是被判無期徒刑,他也不會出來面對。

要國家認錯很難,要民眾去質疑一個死刑案件背後的疑點也很難。郭皓仁嘆,這「歸功於政府對人民成功的教育」,讓民眾認定「進警察局的人一定有問題」,而林欣怡提醒,2015年廢死聯盟曾花一整年研究處理中的所有死刑案件卷宗,發現67個死刑判決中,有31個案件的重要證據沒被找到、25個案件的重要證據沒被鑑定,大約有41個案件證據是有問題的:「請容許我提醒你,這是死刑的案件。死刑案件法官都會說『罪證確鑿』,但實際上不一定是這樣。」

若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將無辜之人變成死刑犯,那真正的凶手又在哪?若證據不足也能判死刑,下一個會輪到誰?「冤案除了可以救濟被告之外,還可以救濟多數的被告。」律師郭皓仁強調。

儘管冤案救援很難看到盡頭,如今律師團的拚搏或許已不只是為了喊冤30年的邱和順了,還有一個個隨時可能從無辜變有罪的──平凡的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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