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冤案一籮筐?淺談檢方K他命誤認海洛因案

2022-07-10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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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連連、作秀者高升,何以故?

筆者談談司法舊案《南迴搞軌案》,「該案真兇是誰?」筆者不評論,畢竟早已塵埃落定,請觀察為何事隔15年,吳漢成大律師於2021年11月底出版《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下簡稱「該書」)》。李O全當時上吊自殺留下遺書伸冤,李O安則被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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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一書(楊岡儒提供)
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一書(楊岡儒提供)
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內文(楊岡儒提供)
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內文(楊岡儒提供)

案發經16年,早就人事已非,當筆者看著羅秉成以「臺灣冤獄平反協會創會理事長身分」為該書寫序,不經惻然。就不在多談羅秉成幫「邢某」之犯保書籍(被害保護工作指引)寫序之「極力推薦?」筆者迄今還是不懂《犯保》毫不避嫌,為何找設立未滿一年的「獨資」一人公司印製出版該書?

看著犯保該書(P.88至P.90)介紹邢泰釗、莊榮松拍照排排站,筆者啞然一笑,建議羅秉成回家翻翻看,上面寫著「邢某最愛的XX策進(類稿)」:「以110年10月14日高雄城中城社區大火46死41傷的案件為例作說明,案件管理模式與策略:1.平時整備期:形塑專業能力與形象(原文、後略)」筆者看了真是搖頭,《高雄城中城大火》已然萬分悲劇,卻拿來「形塑專業能力與形象?」當細部比對或冷靜觀察,應可明白有多少成篇八股空談?以此為升官青雲之道又是多麼冷血?連死亡罹難民眾們都要消費,拍照作秀大談功勞及營造策略形象,令民眾難過的是,雄檢卻對毒品案「二級、三級毒品搞不清楚?K他命(三級毒品)搞成海洛英(一級毒品)?」難怪莊榮松高升「廉政署長」,6/18新聞稿盡得邢某真傳,大肆宣揚「建立品牌形象?」

邢某最愛成天講「檢察官兼有『法律守護者』、『公益代表人』之雙重性格,秉持團隊合作,『縝密』規劃?…」果不其然,雄檢司法獒犬洪信旭對黃姓被告酒駕致一死三傷該案,立馬有樣學樣,雄檢新聞稿7/1載:「檢警全力偵辦『縝密』蒐證?」或俟酒駕該案告一段落,另行專文評論。對了,筆者還沒寫到「莊榮松、葉淑文(南檢檢察長)」前陣子6/27排排站相見歡呢,都是邢總麾下老熟人,有機會再寫好了。

筆者謹然提醒,他日羅秉成問鼎高升法務部長高位,莫忘初衷?還是同流共策,見民眾「死難災損」卻以「八股篇文」消費民眾,進而官員互捧美譽,滿嘴人權保障,實情卻如雄檢前述毒品案對人民羅織冤案。

南迴搞軌案 「誰」對媒體放話作秀,如今高升?

莊榮松於「南迴搞軌案」時任屏檢發言人,有件轟動司法界的笑話,想是年輕一輩的讀者均不知悉:「莊對外發言指出,李O全玩股票賠了3000多萬,因此有動機殺其妻領取保險金?」(有興趣請參考當時新聞稿)此乍看非常合理,但實際上鬧了個天大烏龍,案經核實李O全「投資股票根本沒賠錢」(李O全而進出金額約100萬元,實際『獲利』應該在10萬至20萬元以內,引用新聞),而且「金額也不是3000多萬」,那就微妙了?查案查成這樣,「重大案件」連基本事實(事證)都不瞭解。請問是否有發覺,昔年「莊榮松發言人」的「大放話」,到底是什麼心態,檢方查案專門「作秀」放話給媒體?恐怖的是還是「未經查證的內容」,請問此種「查案之檢方心證」,誰敢說不是近乎羅織?難怪當時舉國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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