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尊觀點:耶路撒冷的香檳,加薩走廊的鮮血——淺析川普遷館

2018-05-26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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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首都」與國際法無涉,但「主權」卻是國際法的重要基礎,而耶路撒冷之所以成為「問題」則恰恰與主權的界定有關。從這個切入點出發,聖城的國際法關聯才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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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際法,一個主權國家只能在其得到國際承認的邊境內行使主權。舉個例子:如果德國哪天突然宣佈要將首都遷至前東普魯士的布雷斯勞(Breslau),今波蘭的弗次瓦夫(Wroclaw),當然就違反了國際法,具體說就是違反了上世紀七十年代布蘭特時期的德國與當時的東歐諸國簽署的雙邊協議(統稱「東方條約」—— Ostverträge)。德國理應受到譴責,如果被告到海牙的國際法庭,德國將毫無勝數,必敗無疑。

回到川普的聲明:美國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在國際法的語境下,我們首先要問,耶路撒冷是否在國際承認的以色列主權國家邊界內行使了首都的功能?

以色列建國70周年:美國大使館搬到耶路撒冷當賀禮(AP)
以色列建國70周年:美國大使館搬到耶路撒冷當賀禮(AP)

法國總統馬克宏認為顯然沒有。他在接受一次英文採訪時說:「納坦雅胡先生認為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首都並不是什麼新鮮事,與以往不同的是,現在有一強國單方面承認了一件違背國際法的事情。」可惜,馬克宏只是下結論,但並未進行充分的論證。

關於圍繞聖城的衝突,國際社會在以下三點上有基本共識:1)以色列自1948年以來的確在西耶路撒冷行使著主權;2)按照原先的商定,耶路撒冷的最終定位要在聯合國內通過國際談判方能確定;3)以色列對西耶路撒冷的實際管轄權並非通過違背國際法的侵略戰爭所獲得的,而是(這點又存在異議)從以前的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以及後來的聯合國那裡在承認上述第二點的前提下轉手獲得的。

這種格局一直保持到1967年以色列在「六日戰爭」(第三次中東戰爭)中徹底擊潰埃及、約旦和敘利亞聯軍,並佔領聖城東部。1980年,以色列進而兼並了被其侵佔的巴勒斯坦領土,並在所謂的「基本法」(Basic Law)中宣佈整個耶路撒冷為其首都(「Jerusalem, complete and united, ist he capital of Israel」)。

用武力手段侵佔某地,並用法律形式來兼並,這才是耶路撒冷與違反國際法掛鈎的伊始和內涵。

那麼,川普的決定究竟有沒有違反國際法呢?川普反復強調每一個主權國家有權自己決定首都的所在地——這話沒錯誤;他聲稱只是接受以色列在耶路撒冷施政(議會、政府和最高法院所在地)這個事實而已——此話亦無問題。

如果我們仔細和全面閱讀這份聲明的原文,甚至可以發現,川普並未照搬以色列的立場,而是作了以下表示:「美國對任何最終地位問題仍然沒有立場。以色列在耶路撒冷主權的具體界線受雙方最終談判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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