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榮村專文:中研院榮耀路上石頭多

2018-06-03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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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因浩鼎案辭職後啟動新院長遴選,惹來不少風波,有很長一段時間,社會上對中研院並不友善。(資料照,顏麟宇攝)

作者指出,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因浩鼎案辭職後啟動新院長遴選,惹來不少風波,有很長一段時間,社會上對中研院並不友善。(資料照,顏麟宇攝)

中研院在吳大猷、李遠哲、與翁啟惠三位院長的連續帶領之下,在國內外科學界建立亮眼名聲,也在台灣科技政策之制定與推動上,扮演不可忽視的角色,該一結果其實與這三位院長的聲望有絕大關係,而非純是中研院之故。嗣後因資源不斷投入,在人才與經費支援上超越大學甚多,各研究所及中心的成績,除部分學門因研究人數遠少於國內大學的相關學院外,表現節節上升,穩執國內之牛耳,也是台灣在國際學術舞台上的重要貢獻者,使中研院在國際上受到各研究機構的尊重。在國際學界中代表台灣,中研院有其無可取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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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不再標舉中研院的豐功偉績,僅提出作為一個所謂國內最高學術研究機關,碰到危機(浩鼎)之後的因應,以及連動出來的院長選舉風波所反映的學術界盲點,做一點討論。

中研院於一九二八年設立(也是日治時期台北帝國大學成立之時),以研究所為主,蔡元培為第一任院長,在設立之初有多項政策功能,亦為公務機關之一環,院士榮譽組織需待二十來年之後(一九四八),可見是中研院在先,院士組織在後,院士亦大部分非中研院內專職人員。所以歷史上並無院士選院長之例,採用的是由評議會推舉由總統遴聘任命之方式。中研院長需為院士,正如司法院長需具大法官身分、監察院長需為監察委員、考試院長需為考試委員一樣,但這些院長皆需經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程序,斷無由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選院長之理,乃因既是公務機關又事涉國家重要發展之故。中研院長與這些院長平行,採由評議會選出若干名並由總統直接圈選同意之方式,已是備受禮遇。中研院既如前述乃係具有多重重要功能之公務機構,包括推動國家學術發展,國家科技、產業、教育、及相關政策之制定與推動,並與國內外大學及研究機構保持緊密關係共謀發展,因此方有評議會之設置,以與院務會議相輔相成,嗣後又有院士會議,形成重要的三根支柱。既是如此,評議會成員本即應有符合中研院設置目的之多元代表性成員,包括院內學術主管、國際重要大學與科學院代表、各組院士專家、與國家若干重要領域代表才對。目前之評議會成員幾乎皆為院內學術主管與分處各地之院士,內部色彩嚴重,與中研院過去之歷史任務及社會期待之機構特性並不相符。

20171214-前中研院長李遠哲上午出席「台灣要進步 要你這一票:請跟我們一起挺國昌」記者會。(蘇仲泓攝)
前中研院長李遠哲是繼吳太猷之後,帶領中研院發展的關鍵人物。(蘇仲泓攝)

國際知名非社會主義國家科學院,如美國國家科學院(NAS)與美國藝術暨科學院(AmericaN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英國倫敦皇家學會(Royal Society of London)、法國法蘭西學院之類,目前皆係民間組織,且以院士名譽組織為主(英國倫敦皇家學會早期亦有研究室與實驗室,如草創時期的Robert Hooke。法拉第也利用過皇家學會的大磁鐵做電磁實驗),所以由院士直接選出院長,名正言順。中研院若改為民間院士榮譽組織,也是愛怎麼選就怎麼選,相信若名聲卓著,一定可獲產官學研之贊助,經營良好才對,但過去卓有貢獻的實體研究所及中心,就無法持續。因此依現狀研判,將中研院縮小成為院士榮譽機構並改為民間組織的提議,並不可行,也是不好的策略。

前一陣子中研院翁啟惠院長因浩鼎案辭職,之後啟動新院長遴選,惹來不少風波,有很長一段時間,社會上對中研院並不友善,有人主張中研院可以仿效歐美國家,將研究機構與民間學術榮譽授予機制分流,如日本的RIKEN與日本學術院;德國的馬克斯普朗克學院(Max Planck Institutes)與德國學術院;法國的CNRS與法蘭西學院;英國的研究委員會(Research Councils)(如MRC)與皇家學會;荷蘭的TNO與荷蘭皇家學術院;美國的NIH及各國家實驗室與國家科學院NAS﹝另有工程學院(NAE)與醫學學院(NAM)﹞。前者大體皆是政府公務機關或獨立行政法人,後者則多係民間組織(但很多也接受政府之大力支援)。依此,中研院亦可做切割。歷史上中研院先設,二十年後才有院士組織,因此原來設置目的有推動科技研究與學術領導之功能,後來且設在總統府作為公務機關,惟時過境遷,科技已屬行政院執掌,且有科技部與教育部及各部會科技顧問室,總統府已不宜介入,中研院這方面的功能與職掌應再調整。至於學術領導,台灣已有一四二所大學,眾聲喧譁,恐已無此需要,中研院亦無此能力。

因此有人主張,可讓中研院的院士組織從放在公務機關的中研院,改為民間機構作為榮譽授予之學術院,以呼應歐美主流(不必再仿社會主義國家或蘇俄、東中歐、與中國之建置),這樣就可以由所有院士直接選出院長,名正言順,不必再與公務機關之首長產生方式一樣(如司法、監察、考試三院院長之產生,皆須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再經總統任命)。至於中研院本來已有之研究所與中心及經費,可仿歐美作法如Max Planck、CNRS、MRC或NIH之方式獨立運作(也可以行政改隸),要不然更有效的作法是讓這些研究單位與經費併入台大,讓台大由百大邊緣迅速前進世界五十大,這樣是在國家財政困窘又想儘快獲取國際聲名之下的最有效方式,也算符合國家政策目標,總比目前現狀好很多。

但就如前述,這樣一個裂解中研院的重組方案,以現況而言雖不至於因此瓦釜雷鳴,卻至少是黃鐘毀棄,對本國的學術、科技、產業、與教育的累積性貢獻並無好處。台灣現在無厘頭的民粹與經常敗事的平均主義盛行,已經快要變成是破壞容易建設困難的地方,做這種建議的人也許並無惡意,甚至自認是具有遠見的主張,不過參酌台灣現狀,還是讓中研院依現行的卓越路線發展下去,才是上策。只是社會諸多意見,中研院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期待能放下身段,好好了解根源,才是正辦。

馬英九視察南港生技園區。(林韶安攝)
中研院經營生技區利弊難論。圖為前總統馬英九任內末期視察南港生技園區。(林韶安攝)

現在的中研院被授權經營南港生技園區,是好是壞並不清楚。中研院縱使是公務單位,但仍以學術研究、技術開發、及技術移轉為主,產業發展與經濟活動非其所長,亦非中研院組織法之權責項目,若日後有責任追究亦難負責,所以並不適宜主催籌建開發並負責營運,政府授權處理該類事務時,究竟應授權到什麼程度,應負什麼責任,應特別小心設計,方為正辦。另外,中研院過去與大學、教育部、科技部、行政院之分工整合,透過有效平台之運作,成效斐然,現在則日趨沒落,為提升國家總體學術及技術戰力,過去之科技與教育小組定期聚會的制度應再恢復,讓中研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政務委員、教育部長、科技部長、與經濟部長等相關人物,得以在此平台上討論並協助研訂未來重要方案,以及協助解決當前迫切問題。

從RIKEN與野依良治看中研院及浩鼎案

野依良治在二○○一年獲諾貝爾化學獎,在二○○三年十月到RIKEN(日本理化研究所)當理事長,這是一間年度預算超過十億美金的高等研究機構,能人輩出,但幾乎栽在一位年輕剛拿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小保方晴子的實驗室作假事件之上,我在本書〈學術敗德與領導失靈〉一文中已做簡單敘述。野依為此一國際矚目的不名譽風波,不得已在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出面正式道歉,隔年二○一五年三月底,終於還是辭去RIKEN理事長職務。

中研院與RIKEN及野依良治,其實都互相熟識,往來密切,但國情不同卻很難互相援用。由日本的案例,可以看出在中研院的浩鼎事件、院長辭職、以及連動出新院長候選人遴選時,社會上出現了三種很不好的傲慢形態:1.行政的傲慢。立法院與總統府在模糊不清下,連總統都是看報紙看連署做決定,遑論立法委員,他們都忘掉應依職權調出所有會議紀錄予以確認後再處理,而不應跟著起鬨,真的就像是在大白天戴墨鏡,決定國家大事!2.知識的傲慢。院士們應該有權利與正當性去了解詳情及院內之因應方案,彙整後再做周全判斷,而非受到輿論的無謂影響,做出無助於真相還原之連署及爭議。3.道德的傲慢。社會輿論在無正確資訊下,用粗糙的道德要求以中研院的聲名相逼,自以為居道德高位,橫議論事,氣勢驚人,甚為可笑。但中研院在面對這三種傲慢與偏見時,仍難以做出迅速及強力的辯護,提供精準與具有說服力的資訊,與RIKEN之危機處理相較尚有落差,也不易見到學術自律的強力展現,卻不時見到政治角力的痕跡,殊甚可惜。

《在困境與危機中決策》立體書。(印刻文學提供)
《在困境與危機中決策》立體書。(印刻文學提供)

*作者為前教育部長、中國醫藥大學校長。現任醫藥大學講座教授,台大心理學系名譽教授。本文為作者新著《在困境與危機中做決策:學術、政治與領導的糾葛》(印刻)選摘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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