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法院死性不改,膽敢「依法三度」來函敬邀,那就三度回函寄回去「陳明拒絕!」至於張婦該案,由於「張婦現況已嚴重失智」不符合「本人陳明」要件,尚祈鑒察。或司法院規範可增列「本人或最近(親等)親屬、家長家屬」等,就立法技術上,筆者不再贅述。
《國民法官法》制度「需要」人民參與審判,其立法目的用意良善,但司法本質上在於司法院檢人員之職能,若只是集團作秀演習或表演一場,慷慨激昂間,猶如戲場,能有多少真實?而真正隱藏的司法黑暗面呢?天知地知,真實受委屈冤枉的人民知!人民能生活平安,能不被擾、不受虐,已是萬幸!遑論近年冤屈頻頻,民怨沸騰!觀察桃院該案之事,可見其無比傲慢,蔡政府焉知百歲人瑞苦矣?
《後記》漫談敬邀、破壞司法信譽案件公告牌
談個司法趣聞。2022年1月13日某法院的公告欄上,「破壞司法信譽案件公告牌」正下方放置「國民法官制度宣傳海報」。筆者望著海報上吳念真笑臉,正上方寫著破壞司法信譽?筆者心想,法院是否透過「此種詼諧方式」來表達沉默的抗議?
另一件趣談。話說,邢泰釗一篇舊稿「剪貼」了14年,邢某編書慣例「三邀」上官嘉勉,每次看到邢泰釗「敬邀、榮邀、特邀」,筆者總是一陣莞爾;邢總長之後慣例「敬邀」蔡清祥寫序互捧,再往上「榮邀、特邀」,大概是「蘇貞昌、許宗力、還是蔡英文?」還是夢想2年後的賴清德?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先前邢某鬧了個司法笑話,《犯保》找了一家成立未滿1年的「一人」獨資公司火速出版2022年書籍,邢某及寫序者均留名《司法青史》,往後不知是否還有上官敢幫忙寫序?或許可以「榮邀、特邀」昔年左右手之調查局長王俊力、廉政署長莊榮松、雄檢司法獒犬洪信旭寫序,相信必然美譽直上雲霄,超塵出世,彼此飄飄欲仙?焉知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詳拙文:總長涉案,廉政署敢查嗎?)
《孟子.離婁》云:「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當殘賊獨夫,行為殘苛不仁,百官虐民如草芥,民自當視之如讎!此次桃院「敬邀」百歲人瑞當國民法官,此中「敬邀」之依法擾民、虐民,當真令人深省,更令人不寒而慄。蔡政府之司法改革,黨錮偽諂成群,艱辛阻道,讀書人或徒呼奈何?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