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春鴻觀點:禁止墮胎!美國開倒車?

2022-06-2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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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被分成不同的領域,哲學家沒有太多「使家庭中的私人權力合法化」的論述,他們忽略了它。(資料照,AP)

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被分成不同的領域,哲學家沒有太多「使家庭中的私人權力合法化」的論述,他們忽略了它。(資料照,AP)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4日裁定推翻Roe v. Wade,等於撤銷法律對墮胎權的保護。1973年1月22日,當時的大法官以7票對2票,承認婦女的墮胎權受到憲法隱私權保護。如今保守派成員居多數的美國最高法院,推翻Roe v. Wade保障墮胎權,結束近50年來對墮胎的憲法保護,這一結果預計將導致美國全面禁止墮胎,此事得力於前總統川普任命的三位大法官,強化了最高法院法院內右翼人士的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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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強烈譴責美國最高法院

《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社論於24 日當日立即在 NEJM.org 上罕見地發表聲明:「廢除長期的法律保護,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Roe v. Wade 案,對美國家庭的健康、安全、財務和未來面臨風險。鑑於這些可預見的後果,NEJM的編輯強烈譴責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該社論指出,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代表了政府介入美國人的個人生活和醫療保健的先例。這一驚人的逆轉使許多州嚴重限制了獲得生育保健的機會。這些限制背後的理由居然荒謬地指出「人工流產是一種危險的程序,需要更嚴格的監管來保護尋求這種護理的人的健康」。社論說:「事實上這是虛偽的言辭。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和國家衛生統計中心提供的最新數據顯示,合法人工流產導致的孕產婦死亡率為每 100,000 例手術 0.41 例,而總體孕產婦死亡率為每 100,000 例活產中 23.8 例。」

該社論又說,世界各地的經驗顯示,限制獲得合法墮胎並不會顯著減少墮胎手術的次數,反而會大大降低安全墮胎手術的次數,從而導致發病率和死亡率增加。在缺乏墮胎護理保護的州,數以百萬計的人也可能被拒絕接受藥物墮胎。「因為Roe被擊倒,許多美國人可能很難充分認識到,他們最私密的決定將變得多麼複雜、壓力和昂貴的代價,即使是可以實現(到外州或外國墮胎)。」

NEJM社論指責美國正在開倒車

《紐約時報》最近的一篇文章講述了現在 60 多歲和 70 多歲的美國女性在Roe之前尋求墮胎的經歷。他們描述了在屈辱的環境、在小巷裡偷偷執行著不安全的墮胎,以及他們所忍受的深深地恥辱和恥辱。非法手術的常見併發症包括需要手術修復的生殖道損傷、誘導感染導致不孕、全身感染、器官衰竭和死亡。現在似乎注定要以犧牲生命為代價,重新學習這些課程。

NEJM社論說,美國人一直生活在Roe v. Wade 的保護下,可以自由決定自己的生育命運。在世界上數十個其他國家正在編纂保護其公民的生殖決策的時候,美國正在開倒車,剝奪公民的這些權利。而那些美國社會最享有特權的有錢人將始終能夠繞過限制性的法律,並在允許的司法管轄區找到墮胎的法子。現在最難以克服障礙的是低收入者和有色人種的負擔和不公平待遇。這些變化將不可避免地加劇美國在財富和健康方面本已存在的巨大差距。

2022年6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廢除對女性墮胎權的憲法保障,引發大規模示威抗議(AP)
2022年6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廢除對女性墮胎權的憲法保障,引發大規模示威抗議。(資料照,AP)

星雲法師:縱使有因果,由母親自行承擔

1984年,台灣的<優生保健法>剛通過的時候,當時《常春月刊》的主編林鈴塙先生因我在高雄之便,囑我採訪佛光山的星雲法師談佛教對墮胎的看法。當年星雲法師的說法,我已不復記憶,今從網路在「佛光山出版的佛教叢書7-儀制」 的「社會問題」項中,找到星雲法師對婦女是否可以墮胎的意見。他說:「胎中嬰兒也是一個生命,墮胎是殺生,理上不錯,事上有別:婦女懷孕期間,若已知懷了畸型兒,不許墮胎,讓母親一生青春歲月都奉獻給一個畸型兒,是不公平的。或者,婦女被強暴了、懷孕了,讓她扶養仇人的孩子一生,她心不甘、情不願。所以,可不可以墮胎,母親自己有權利來決定,縱使有因果,由母親自行承擔。」

佛教對墮胎的傳統理解的基本前提是:輪迴是發生在受孕時的離散事件。這種說法可以在諸如 《形而上學寶庫》 (Abhidharma-kośa) 的瓦蘇班杜找到。這意味著胚胎,即使在懷孕的第一周,也是一個人。人類生命的獨特價值在於「覺醒的可能性」。當胎兒的生命通過流產奪走時,這種可能性就被取消了。由此可見,墮胎是嚴重錯誤的,幾乎與故意謀殺成年人一樣嚴重。這是當今亞洲大陸大多數佛教徒的看法。

世界宗教中的避孕和墮胎案例各有主張

隨著全球人口的持續增長,計劃生育正迅速成為地球面臨的最關鍵問題。儘管許多組織——尤其是聯合國——正試圖實施遏制人口爆炸的政策,但這些措施經常被那些自稱保守宗教信仰的人所阻撓。除了上述的佛教觀點之外,丹尼爾·C·馬奎爾(Daniel C. Maguire)寫的《神聖權利:世界宗教中的避孕和墮胎案例(Sacred Rights: The Case for Contraception and Abortion in World Religions)指出,在世界上的許多宗教中,都持「上天友好生之德」贊成生育的觀點。該書對各主流宗教包括:猶太人的計劃生育視角、羅馬天主教中的避孕和墮胎、新教基督教中的避孕和墮胎、伊斯蘭教中的計劃生育、避孕和墮胎、泰國佛教中的計劃生育、避孕和墮胎權,乃至以儒家和道家「天道與人道」看中國人對身體管理的思考等,都有詳細的論述。

霍桑《紅字》的故事,三百多年來仍是隱晦的話題

霍桑《紅字》(The Scarlet Letter: A Romance)故事背景在 1642年到1649年期間,地點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的清教徒區。故事是關於一位女孩海斯特·白蘭(Hester Prynne),她紅杏出牆,懷了一個女孩,並奮力地建立一個悔悟且有莊嚴的新生活。透過這本書,霍桑探索了三個主題:守法主義、原罪和內疚。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出版,凱蒂·沃森(Katie Watson)所著的《紅字 A:普通墮胎的倫理、法律和政治》(Scarlet A: The Ethics, Law, and Politics of Ordinary Abortion)指出,儘管 Roe v. Wade將墮胎確定為一項憲法權利,但它在美國仍然是不願公開的「污名」。每年數百萬人參與或受益於墮胎,但很少有人願意透露他們已經這樣做了墮胎。在美國,大約五分之一的懷孕是以墮胎告終。為什麼如此普遍、合法已久的事情仍然是恥辱和秘密?為什麼政客們經常爭論它,卻很少在朋友之間洩露?Katie Watson探討是甚麼阻止許多人在私人談話中與朋友和家人分享墮胎經歷的個人恥辱,以及保持這種狀態的結構性恥辱。

墮胎一直是美國最不穩定和兩極分化的問題

墮胎是女人的權利嗎?人的生命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應該立法道德嗎?如果古代的蘇格拉底突然出現在現代雅典會怎樣?至閃有三個有價值的對手——醫生、哲學家和心理學家——必須圍繞墮胎的爭論展開的對話。墮胎一直是美國最不穩定和兩極分化的問題之一。今天的美國人在墮胎問題上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分裂,這種辯論為美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動態增添了各種動盪的變數。

2022年6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廢除對女性墮胎權的憲法保障,引發大規模示威抗議(AP)
墮胎一直是美國最不穩定和兩極分化的問題之一。(AP)

齊亞德·芒森(Ziad Munson)寫的《墮胎政治》(Abortion Politics)探索墮胎問題及其對美國社會的影響,以及公眾對婦女權利、醫學、宗教和黨派關係的理解發生的巨大變化。Ziad Munson對墮胎辯論進行了平衡、清晰的概述,包括支持墮胎和支持選擇墮胎運動的觀點。它涵蓋了從殖民時代到現在的辯論歷史,圍繞這個問題的群眾運動的動員,普通美國人對它的理解方式,它對美國政治發展的影響,以及墮胎衝突之間的差異。美國和世界其他地區。在這些討論中,Ziad Munson 展示了墮胎的意義如何轉變,以反映它所代表的不斷變化的焦慮和文化分歧。

一個無神論者和墮胎鬥士如何走向反墮胎?

伯納德·內森生(Bernard Nathanson)寫的《上帝之手:墮胎醫生改變主意的從死亡到生命的旅程》(Hand of God: A Journey from Death to Life by The Abortion Doctor Who Changed His Mind) 無疑是一本極具戲劇性的自傳之一;這也是對支持生命的立場的明確解釋。本書不僅涉及墮胎,而且涉及胎兒組織研究和醫生協助自殺等相關問題。作為世界上最大的墮胎診所的前任主任和美國最著名的墮胎醫生,Bernard Nathanson博士主持了 61,000 例墮胎手術(殺了六萬一千個小孩?)。作為全國墮胎權利行動聯盟的聯合創始人,他幫助使墮胎合法化。然而令人訝異地,他在一次成為頭條新聞,並使墮胎辯論雙方都感到驚訝的轉變中,放棄了自己墮胎醫生的職業,成為一名反墮胎倡導者。Bernard Nathanson博士在這本深刻的個人回憶錄中,揭示了是什麼導致一個終生的無神論者和墮胎鬥士首先走向反墮胎事業,最後走向基督教。

胎兒是人嗎?具有煽動性和重要意義的問題

大多數支持或反對墮胎的論點都集中在一個問題上:胎兒是人嗎?墮胎的道德是否取決於人類胎兒的是否具有人格??墮胎法是否必須假定對人格何時開始的問題作出回答?允許晚期墮胎但不允許殺嬰的法律在道德上是否合理? 

通過對墮胎的道德和法律地位的擴展分析,凱特·格雷斯利(Kate Greasley)《關於墮胎的爭論:人格、道德和法律》(Arguments about Abortion: Personhood, Morality, and Law)( 2017 牛津出版社)將「人格」的哲學概念帶到了這場辯論的前台。考慮產前人格與墮胎的道德和法律評估的相關性;追溯關於人格何時開始的傳統辯論的主要特徵,探討墮胎倫理文獻中最突出的問題:人類平等問題以及墮胎和殺嬰之間的區別;檢查墮胎法律法規以及對選擇性墮胎的不同態度。凱特·格雷斯利最後介紹了當前圍繞良心反對參與墮胎條款的權利範圍的爭議。

擁有生命權並不賦予一個人使用另一個人身體的權利

大衛·布寧(David Boonin)的主張則不同,他認為即使胎兒是一個與你我擁有同樣生命權的人,墮胎仍然應該是合法的,並且應該廢除目前對墮胎的大多數限制。大衛·布寧(David Boonin)《超越Roe:為什麼墮胎應該是合法的——即使胎兒是一個人》(Beyond Roe: Why Abortion Should be Legal--Even if the Fetus is a Person,2019)指出了一個重要的法律先例。1978 年,身患重病的羅伯特·麥克福爾(McFall v. Shimp)起訴他的表弟大衛·辛普,要求法院命令辛普向麥克福爾提供他需要的骨髓。法院作出了有利於辛普的裁決,麥克福爾很快就去世了。Boonin 從 McFall Shimp 案中吸取了一個令人信服的教訓——「擁有生命權並不賦予一個人使用另一個人身體的權利」,即使他們需要使用那個人的身體繼續生活——他用這個原則來支持他的主張,即墮胎應該是合法的,而且比現在的限制要少得多,不管胎兒是否是人。通過對朱迪思·賈維斯·湯姆森 (Judith Jarvis Thomson) 在道德背景下開創的生命權的分析,並以這種新穎的方式將其應用於法律背景下,布寧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該視角基於墮胎雙方都應該接受的假設辯論。

家庭是需要保護,免受國家入侵的獨立領域

從歷史上看,在公共政治領域捍衛正義的哲學家中,很少有人主張「公共的家庭結構」。相反,大多數人將家庭視為一個需要保護免受國家入侵的獨立領域。這正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Roe v. Wade判決,撤銷法律對墮胎權的保護,之所以受到美國人反對的內在主因。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被分成不同的領域,哲學家沒有太多「使家庭中的私人權力合法化」的論述,他們忽略了它。

約翰·斯圖爾特·密爾(John Stuart Mill)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例外,他在《女性的臣服》(The Subjection of Women)一書中辯稱,女性在家庭中的不平等與她們在更廣泛的社會世界中的平等是不一致的。他問道,考慮一下在男性主導的家庭中長大的男孩所滋生的「自我崇拜,不公正的自我偏好」的後果,在這種家庭中,「僅僅因為出生為男性,他就理所當然地優於所有人」。這樣的男孩如何能成長為平等對待女性的男人?女權主義學術繼續、擴展和深化了這種對家庭作為私人領域概念的攻擊。事實上,「個人(即家庭)是政治的」(the personal [that is, the family] is political) 這一理念是當代大多數女權主義的核心理念。

*作者為文化觀察者,作品集參看JOE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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