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被父母逼做「開腦」治療!印度王子勇敢出櫃,積極爭取同志權益

2022-06-25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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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超過24%的LGBTQ人士只好靠表演歌舞為人祈福維生、13%擺攤做小生意、10%沿街乞討,還有大約5%淪為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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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印度就有多元性別 「恐同」源自殖民百年舊法

印度作為東方古國,外界對它的刻板印象多是「保守」、「傳統」,因此想當然爾,應該是不會認同LGBTQ。

然而,若去查看印度古書和古蹟,卻可發現其中不乏同性交歡的敘述或雕刻,顯示古印度對此很可能是持開放態度。

神話裡,火神阿耆尼(Agni)既娶了女神薩婆訶(Svaha),也同時嫁給了男性月神索瑪(Soma),並扮演妻子的角色;古印度性學巨著「慾經」(Kamasutra)有講述同性交歡的章節,知名的卡久拉霍(Khajuraho)神廟裡,也有男男愛及女女愛的雕像。

那麼在這樣的背景下,印度的「恐同現象」從何而來?

律師夏瑪(Abhishek Sharma)給出了他的解釋:英國統治印度時於1860年代引進的法條。印度刑法第377條明文禁止同性交合以及人獸交等「違反自然」的行為,違者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印度民眾對LGBTQ族群的負面觀感是源自西方法律。當時的英國認為同性交合違反自然法則,而印度教徒極為崇尚自然」。夏瑪向《中央社》記者說道。

夏瑪的見解與戈希爾並無二致。除了法律原因,戈希爾還補充,教育與宗教也是「恐同」思維的重要成因。

「慾經來自印度,但印度課本卻連最基本的性教育都不提,導致學生們對同性戀的知識十分匱乏」。戈希爾說:「在宗教方面,雖然印度教不排斥同性戀,但很多教徒卻是假道學;至於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的支派,多數不接受LGBTQ。」

印度最高法院判決禁同性戀違憲

2018年9月6日,印度最高法院裁定刑法第377條中禁止同性交合的部分違憲,這被LGBTQ團體視為一場重大勝利,但漫長且曲折的過程,顯示出傳統社會抗拒LGBTQ的力量依舊龐大。

早在1994年,印度就有反歧視人士提出同性交合除罪化的請願,2009年獲德里高等法院批准,但2012年又被最高法院推翻;2015年有國會議員提出同性交合除罪化法案,卻兩度遭投票否決。

夏瑪說:「雖然同性性行為已被除罪化,但畢竟刑法第377條曾在印度施行將近160年之久,深遠的影響很難在一夕間扭轉。」

事實上,印度政府並沒有漠視LGBTQ族群的呼求。

除了修正刑法第377條以外,印度最高法院於2014年4月認可「第三性」,國會於2019年通過「跨性別人士權益保護法」,社會正義暨賦權部(DSJE)也為弱勢LGBTQ人士提供獎學金、技能訓練和其他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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