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媒體強行解散、記者淪為政治犯 國家安全法通過兩年,香港面目全非

2022-06-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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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0日,習近平接見香港候任特首李家超。(美聯社)

2022年5月30日,習近平接見香港候任特首李家超。(美聯社)

香港《傳真社》於6月10日宣布將立即停止運作的消息,成為這一年之內被迫關閉的第10家香港新聞機構。它曾藉由創新的群眾募資模式產出中文調查性報導;作為典範之一,像《傳真社》這樣獲獎無數的獨立媒體在香港曾經繁榮一時。但是,正如許多人在中國政府於2020年6月30日強行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安法)時所擔心的那樣,香港關於意見表達自由的前景現在越來越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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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通過後的香港在「自由之家」關於政治權利和公民自由的年度《世界自由度報告》中的總分下跌了12分,從55分降至43分;該報告評分標準為0至100。僅僅在2021年,香港的分數就下跌了9分,其惡化程度為全球第三,排名在緬甸和阿富汗之後。後兩者分別經歷了軍事政變和神學士掌權。有鑑於多數自由度惡化的國家和地區,無論哪一年,其分數都只下跌了一兩分,這一點尤其重要。

​​《國安法》被中國政府當成對香港進行毀滅性專制接管的重要工具,使中國共產黨(中共)能夠制伏一個原先自由且充滿活力的社會。

以下為在《國家安全法》通過後,意見表達自由方面所發生的最重要的五個改變:

1.獨立媒體被強行解散

自《國安法》通過以來,香港當局已針對《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等偏民主派的主要媒體進行清算。這些媒體在警方突擊搜查其辦公室、並以妨害國家安全罪名為由逮補旗下工作人員後,被迫關閉。港警並且在五月訪察了另一家媒體,並要求其創辦人刪除那些據稱危及國家安全的文章。在過去一年裡,有另外七家中文媒體機構被迫熄燈、兩家縮減了其業務範圍,儘管一些較小的新聞單位或零星的記者個人仍持續在社群媒體上發表。

總的來說,香港有大約20%的中文媒體工作者在這波以國家安全為名進行的清算中失去了工作。其它如《香港自由新聞》和中國公司阿里巴巴旗下的《南華早報》這樣仍在產出獨立內容的英文媒體,則可能會成為未來執法單位針對的目標。

2.記者被列入越來越長的政治犯名單

至少12名記者和媒體從業人員因其工作而被以《國安法》或煽動罪為由起訴,其中包括《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和數名《立場新聞》的資深職員。針對黎智英的審判預計將在今年夏天進行。

《國安法》下關於 「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罪名已被用於指控那些發表文章、呼籲對破壞香港基本法治和自治權的人進行國際制裁的數名記者;根據該罪名,受刑人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量刑較輕的「煽動罪」,則是根據1938年殖民時期所頒布的一條法律而成立,該罪名已被用於對一些新聞工作者進行指控。這可能是為了針對在《國安法》生效前發生的行為進行懲罰。一名媒體從業人員因煽動罪和其他跟新聞工作無關的指控被定罪,並於四月被判處40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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