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前的今天(6/16)上午,我在小金門被捕。從此,我走過世人少有的行徑⋯⋯。
當蔣家獨裁政權肆虐,我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抗承受死刑折磨,還能在牢中苦謮群書二十五年餘⋯⋯。
苦刑,只是短暫的橋段。絕食被三千多次插鼻胃管,家破人亡,妻子財產被奪⋯⋯。這些竟然能讓我體悟到「思耐是不夠的,必須寛恕。」而不是像我的好友基督山伯爵那樣採取報復⋯⋯。
當我付出慘重代價參與,領導過的黨執政了,我揮揮手不沾一片肉屑走了⋯⋯。
我離開民進黨時,丟下一句我常説的話給老戰友們:「承受苦難易,抗拒誘惑難。」提醒他們⋯⋯。
當我領導過的黨快速堕落了,總統及其家族「俗擱貪腐」,陳水扁及張俊雄「夫人」們組成「貴婦團」,而媒體也無恥地跟風報導,我也只能帶著妻小短暫流亡美國。
最後,我只能恩斷義絕,領導反貪運動,和所有跟陳水扁同流合污的昔日戰友分手⋯⋯。我不願相信,台灣人會永遠都會像日本總督後籐新平所説的:「台灣人怕死、貪財,愛做官」。
雖然,醜化、扭曲、羞悔、謾罵、攻訐,自此一直環繞,網軍如蠅⋯⋯。
我一生都和奮鬥、苦難、孤獨、落魄為友。
在世,從世俗人觀點,我不是「成功的人」。但我相信上帝會給我應得的獎償。上帝之眼,非世俗人之目。
我自十幾歲想當「解放神父」,願為主殉道時,就如此深信,迄今,依然如此相信。
雖然常有老戰友會不捨地對我說:「Nori,為什麼不跟我們一樣享享福?」
我依然堅持⋯⋯。
日前,一位友人在群組留下一段話:
「國家,國家,國,不管是中華民國或台灣國都對施明德十分的酷虐。
「看到這個家(指我的家庭),才看見上帝對施明德的寵愛。」
這兩天,這句話一直引我走入深思,讓我更沈默。
我發現不管那個「國」,對我酷虐都是必然的。因為:
「上帝從小就讓我看到不該看到的,更讓我把它們像種子般種在心田中,還讓它們發笌、成樹、蔚為蔭。我,是哪個國都討厭的,除了天國。」
一九四五年春末,我們家已經從繁華的高雄鹽埕區避難逃到高雄田草埔山區。我每天的功課就是唸天主經、聖母經和餵雞、檢雞蛋。美軍來轟炸,我們都會快速跑進從山丘挖成的防空洞避難。
在地動山搖,炸彈爆風灌進山洞時,一家老小只能不斷喃喃地唸經,祈求天主保佑,聖母憐憫⋯⋯。
一次又一次,有次,走出山洞,才四歲多的我,牽著老父親的手,竟然問父親一個問題:
「阿爹,美國人為什麼常常要來殺我們?」
「美國人不是要殺我們,是要殺日本人的。」阿爹說。
「咱這裡是台灣,不是日本啊。」我疑惑的說。
「但是,咱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阿爹說。
「什麼是殖民地?」小孩又追問。
「因為咱無自己的國,咱台灣人和台灣攏愛受日本人管。三百年來,荷蘭、西班牙⋯⋯攏管過咱台灣。」阿爹也許對剛剛的爆炸,還心魂未定,聲音很微弱。
「哪按呢,咱台灣人為什麼不自己建一個國?」小孩只會講台語和一些日語。
「不要黑白講,給日本人聽到,阿爹會被捉去關。」
小孩沈默了,也不懂什麼是殖民地,為什麼台灣人不能建自己的國。但是,「殖民地」這三個語音從此種在他的心田裡。
多少年之後,他才完全瞭解什麼是殖民地,並一生以結束台灣的殖民地命運奮鬥不懈。
不到一年,上帝又讓我看到不該看到情景,小孩竟然又把它們全種在心田裏。
一九四五年底,我看到中國佔領軍邋邋遢遢,毫無軍容軍紀的來到台灣,繼日本成為台灣的下一任外來統治者。肆無忌憚的剝削、欺凌,媽媽都說比日本人還壞十倍。
暴政,引起台灣人的抗暴,抗暴惹來中國軍大量進軍台灣,揚起了「二二八大屠殺」。
小孩親睹了抗暴份子的英勇和前仆後繼。小孩也站在高雄火車站前,聽媽媽的日語「敬禮」向押住刑埸的反抗烈士致敬!
我的哥哥也跟我一起目睹了,只是這些景點都沒有變成他們的種子埋在心裏。他們也許像所有台灣人,對二二八大屠殺只記得:要恐懼,要沈默,要順服。
一九四九年,在中國全面大敗的蔣介石率大軍來到台灣,以戒嚴令,恐怖統治台灣近四十年。我親睹了親臨了。
上帝讓我看到這些,承擔了這些。
反殖民主義,反戰,反獨裁統治,反貪腐,成為我的信仰;追求自由,人權,民主,成為我一生奮鬥的目標。公義永遠是我腳前的燈。
這樣一個人,在那一個「國」,都會是該「國」的頭頭,所厭惡的。囚我,虐我,羞悔我,踐踏我,醜化我,剛好而已。
受苦受難六十周年,沈思後,我還是要對世人說我的領悟並身體力行的一句話:
「寛恕,是結束苦痛最美麗的句點。」
但今天我要另外加個註腳:
從十幾歲起,我就決心要為信仰殉道,凡事我才會如世人所目睹的,全力以赴。我完全沒有想到,我會活到今天。真的,沒有想到。所以,我也從不存隔夜之糧。近年,我都靠銀行貸款,以債養債生活並供女兒學費。我相信幾年後,女兒學成後會替我還債。如果我還活著,她們會供養我。我深信。上帝允許我如此深信。
附錄:回到止殺碑豎立的那一刻
我的回憶錄第三部《軍法大審》在被捕六十週年前夕出版。
做為一個作者,我不想對自己的作品多做介紹、說明,那是外界及讀者的領域。
也許,我必須解釋的是:我出版第一部回憶錄「死囚」之後,以時間序來說,怎麼跳過第二部,就先出版第三部?
那是因為民進黨從2000年就由當年的辯護律師全面掌權,國家擋案只有他他們少數掌權集團及御用學者可以接觸,變成他們的私產,用以攻擊對手,保護自己。我們這些當事人反而被阻絕於外。
我們的申請,他們都像擠牙膏,一點一點給。拿到的,上面也在關鍵處塗上立可白,無法揭露真相,迄今依舊沒有完全改善。
我已經一再向蔡英文總統呼喊:「還我的人生!」
一個為台灣的自由,台灣人民的人權、民主持續奮鬥,而被囚禁超過二十五年半的人,我的檔案堆積如山。
那是我榮耀的記錄,我的勳章,特別是我的人生!
二十五年半苦難、悲壯的生命,我熬過了。
解嚴後的所有總統,李、扁、馬、蔡,不分藍綠政府都把擋案視為鬥爭工具,自保、傷人。原本我相信蔡英文年輕時未介入白色恐怖時代的犯行,但從已逝的「促轉會」行跡,讓我看到它是一個小縮影,邪惡的小小御用工具依舊存在。不知道,她在思量什麼?或被那些人挾持了?
權力,都有共同的遺傳基因:只考量利害,極少讓正義有立足之點。
「還我的人生!」迄今仍未圓夢。
我知道來日無多,這六年我幾乎閉關寫作,我已經完成九十幾萬字。有一段時間,我想等全部完成,才以「這個人」為名,一次出版。
後來,我覺得死期無法預約,像訂機票般,才決定一部一部的獨立出版。
正像我上面所說的,掌權者們像擠牙膏似的給我擋案。從去年,檔案局才突然讓我拿到幾萬頁的各類資料,包括監視、別人打小報告及官方文件⋯⋯,而這還不是全部。
這些檔案的關鍵處仍處處塗上立可白,但這些是我在寫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九年的部分時,還沒有出土的。我覺得有必要等我看完這些資料之後,第二部回憶錄才能定稿。所以,它會延到年底或明年初問世。一併說明。
《軍法大審:施明德回憶錄Ⅲ一九八○》是描述、記載台灣最後的驚悚年代的結束,止殺碑的豎立⋯⋯。那段歷史,對年輕人是陌生的,不詳的,雖然自覺耳熟彷佛能詳、很懂。
親自看這部書出版了,我舒了一口氣⋯⋯。
就像當年,聽到只判處無期徒刑一樣⋯⋯。
*作者為美麗島事件總指揮 反貪腐紅衫軍總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