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評挖眼案—由唐山打人事件「看」台灣?

2022-06-19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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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前爆出令人髮指的「唐山打人案」,引發社群網路一片譁然。(圖/取自Unsplash)

中國日前爆出令人髮指的「唐山打人案」,引發社群網路一片譁然。(圖/取自Unsplash)

屏東《挖眼案》一審宣判,定被告「執行刑5年」(正確案號為屏院111年度訴字第130號,地院誤載為110年度)。一般民眾普遍認為判太輕,細看該案其實分成兩部分,「挖眼案(潘小姐)部分屬於重傷未遂罪」,因此實際上「挖眼案之刑度」一審判刑為有期徒刑4 年。本文嘗試以較宏觀角度,由整體司法概況分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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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另一個嚴正問題,也就是該種類型犯罪,常見被告都有精神狀況上之問題,例如林O樞恐嚇婦女、爆打高立委案。廣泛層面上,也可從「殺警案(鐵路警察遭刺死案)」觀察,當法院審酌被告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會另涉及監護處分宣告,此部分本次就略過不談。

由唐山「看」台灣  從吃案說,到驚人的破案效率

2022年6月10日凌晨,大陸河北唐山市發生一件連國外媒體都關注的婦女傷害案(唐山打人事件)。在燒烤店用餐時,男子騷擾婦女,經婦女反抗後由多位男子將女子拖行至店外痛毆,而由唐山該案觀察,可以深度探索許多客觀真相。

暴打影片曝光後,網民們一陣民怨斥責及撻伐,於是「唐山市」突然冒出許多具名的舉報,約莫都是當地土豪劣紳「勾結」官府欺壓民眾之事,內容之殘苛,略如:「你叫破了喉嚨,也沒人理你的。」其舉報真實性待考,但為何仍存有「吃案、壓案,官商勾結之疑?」

唐山該案從一開始的「吃案說」,到指定另市管轄(異地偵辦),再到「保護市民權益說」,令人目瞪口呆迅速的19小時內破案,其中還包含逮捕跨省潛逃到江蘇的疑犯,官方的宣傳與實際治安落差多大?當在大陸還會引起民怨民憤,可徵之前的掩蓋多麼深。「台灣呢?」懇請思維近期「天虹副總撞死人案、警方關說乙事」,或可大悟。

掃黑嚴打犯罪:再次觀察「由唐山到台灣」

唐山市(6/8)舉行「全市掃黑除惡鬥爭領導小組會議」,隔兩天就發生暴打婦女案。唐山市旋即展開「雷霆風暴(掃黑)」、「整治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例如:6/13唐山市官網影片,集結大批警力宣誓保護市民,影音磅礡大氣,猶如誓師大會,警方全體出動打擊犯罪、保障人民及婦女?(請注意「三天內」搞了一個影片宣傳,筆者建議點入一看,保證熱血沸騰)

看著唐山市政府的「雷霆掃黑」宣傳:(筆者節錄潤改)

「貫徹上級指示、落實以人民為中心、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切實解決群眾反映、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積極構建全方位、強化社會治安、動態調整警力部署、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置,以精準有力打擊整治提升人民的安全感、滿意度。(全文內容,詳前引用網址)」

「為什麼有種異常的熟悉感?」筆者想著。

零容忍的蔡政府:台灣的挖眼案、松山之亂、「球棒隊」暴力事件

「挖眼案、松山之亂、瑪莎拉蒂三少案、多起球棒隊暴力事件」等,同一特徵是民怨沖天及蔡英文臉書被灌爆!為何「暴力犯罪者會肆無忌憚打成這樣?「松山之亂」派出所被黑衣人打爆,警方掩飾講「不慎碰撞說、停電說」,許所長還立刻「滅證」(戳穿後改稱「誤刪說」),到底為什麼? 

先前多起街頭「球棒隊暴力事件」,徐國勇稱「查獲車上有球棒將註記」,搞得實務界笑稱「車上趕快改放高爾夫球桿」。而高檢署(邢當時為檢察長)年初召開加強偵辦聚眾施罪案件,討論「攜帶棒球棍之問題?」成天講「速查嚴辦、街頭暴力零容忍(2021/11/3士林地檢)」;暴力零容忍、酒駕零容忍、毒品零容忍…蔡政府到底要有多少零容忍?當6/15新聞報導:「唐山市委書記對各類犯罪『零容忍』!」筆者突然覺得「零容忍」真是個好詞,實質促進兩岸大業。

回歸《挖眼案》,檢方以殺人未遂等起訴,屏院則以重傷未遂判處,二者之司法處理均應尊重及體諒,「懇請觀察台灣治安,出了什麼嚴重問題?」屏院該案被告其實涉犯兩件犯罪事實,2021年6月30日持菜刀攻擊A女士,同年9月26日再度攻擊潘小姐(挖眼),而更多則是社會上「未經報導或訴追」,隱藏的各種暴力黑數。

細觀察台灣的「松山之亂」,高階警官直接說:「誰不認識黑道?(原音:我認識各大幫派的帶頭的、領導階層的人,這司空見慣。)」派出所被黑衣人狂砸,警方自稱「不慎碰撞」、「許所長」親自「刪除銷毀監視器畫面」。上層松山分局掩蓋講「停電說」,原來說謊、掩蓋如此嚴重。至於法制上之姑息,請看「北檢」對松山該案是怎處理?答案是對所長及警員「緩起訴」。寬嚴之間,頓感茫然,「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觀察檢察體系,努力者有之,作秀者有之,但究其實質,看看近期的高升者吧?

最高檢宣傳影音「尋找正義(Doing Justice)」、各地揭牌表示查賄決心?

邢泰釗如願高升總長,最近九合一大選將至,該「偵查要領彙編(原始版本為2011年雄檢,邢為2012年乙篇)」屆時或改版印製,廣發給各地檢察官、檢事官們學習,不怕浪費公帑嗎?邢總長接篆視事後,有兩事可徵:一、5月下旬貼了一個「高本檢」的宣傳影片(尋找正義微電影,邢指導拍攝,影音同樣磅礡且熱血沸騰)。二、《最高檢》莫名其妙的新聞稿:最高檢新聞稿沒頭沒尾,真是官署?或言:「本官不知?是下屬的問題。」另則更妙,最高檢對《清潔維護案》5/19招標、5/30流標,奇怪的是,邢泰釗擔任犯保董事長《2022被害保護工作指引》迄今無公開招標資料,更找了一家設立未滿一年的獨資公司印刷?該事監察院陳菊回函:「台端並未指明陳情對象有何違法失職情事。」或足徵監察院調查之能,「檢、監」一同尋找正義(Doing Justice)?

再來是廉政署長莊榮松,在雄檢宣傳「幸福司法便利店」及「異想天開的政策」,之前筆者1/29拙文《酒駕致死等於殺人?論雄檢奇葩起訴案已提到「酒駕者至殯儀館服勞役乙事」之謬失,認為對死者應尊敬,請尊重死者家屬感受。請看洪信旭調任前踵隨政策,橋檢5/5稱:「以生服務死,瞭解生命脆弱,懂得尊重生命,觸發悔悟而不敢再犯!」如今洪信旭(綽號「司法獒犬」)榮調「雄檢檢察長」,大概「邢規莊洪隨」再來一次?

又如5/25《最高檢察署查察賄選及暴力督導小組》揭牌,邢總長一聲號召,調查局長王俊力、廉政署新署長莊榮松排排站以壯聲勢!邢總長大肆宣揚「查賄、掃黑」,唯恐人民不知。同樣的,洪5/25雄檢揭牌《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也搞這套。但掃黑、查賄本來就是檢察署、檢察官之職能,最高檢「首發」,各地檢署同時「紛紛揭牌」表示查賄決心,上行下效請看多諷刺。當筆者看到地檢署自稱「…暴力執行小組?」猛然愣住。

善於八股宣導,美譽務虛不實,難怪民怨沖天!

2022年3月邢泰釗編纂的「台灣檢察法鑑」三大鉅冊,舉《卷三》295頁為例:

「檢察官兼有『法律守護者』、『公益代表人』之雙重性格,『偵查犯罪』固為天賦,『柔性司法』保障弱勢、『預防性司法』興利除弊,亦責無旁貸。當前社會對檢察機關寄望甚殷,臺高檢署全體同仁深感任重道遠,以公義之心,秉持團隊合作,縝密規劃,強化組織、充實設備、積極偵查、預防犯罪等作為,貫徹部頒政策目標,全力以赴,期不負國人託付。(以上為原文)」

有興趣請比對2008年雲檢署誌第426頁(或上網搜尋「2008年雲林地區特殊刑案偵查與預防策略白皮書」)。兩個版本哪裡不同?答案是「2008年版是『本署』,2022年版本是『臺高檢署』!」一稿足足用了14年。詳其內容,怎看怎跟「唐山大兄」表達內涵差不多?六祖壇經惠能曰:「人雖有南北,佛性本無南北;獦獠身與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別?」唐山過台灣,古稱形容:「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是先民血淚。如今唐山「看」台灣,卻是彷彿文稿親兄弟? 

古云:「成日八股,有何用處?正事不幹,專幹閒事。」或可為殷鑑。政府成日作秀、遇事掩蓋,實際上可憐的還是弱勢民眾們。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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