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人口紅利消失!政院今公布新經濟移民法 引進專業人才、中階技術人力

2018-05-15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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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人口老化、技術人力不足等問題,行政院今日公布新經濟移民法。(盧逸峰攝)

因應人口老化、技術人力不足等問題,行政院今日公布新經濟移民法。(盧逸峰攝)

行政院今(15)日進行「新經濟移民法」規劃報告,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台灣社會今年3月進入高齡社會,預估在2027年工作年齡人口將低於66.7%,人口紅利消失。由於台灣勞動市場在中階的技術員、技藝有關、機械設備操作組裝人員,有高達12萬名供給缺口,政府因此研議《新經濟移民法》,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具技術能力之僑外生,與中階產業外勞、社福外勞的留用,未來來台工作超過6年之產業與社福外勞,在取得相關證照後,雇主得以高於基本工資之待遇(產業外勞月薪41393元、社福外勞32000元),申請來台工作居留,不受《就業服務法》在台工作年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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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解決企業界長期抱怨技術人力不足問題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新經濟移民法》的立法目的,並不是要影響本國勞工就業機會與薪資水準,而是希望解決企業界長期以來,所抱怨技術人力不足問題,透過《新經濟移民法》的立法,可以改善移民政策,減緩少子化危機、調整人口結構,讓台灣社會生生不息。

賴清德表示,《新經濟移民法》有四個面向,爭取移民對象包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海外國人及其後代,其中,中階外籍技術人力移民的引進,係屬全新項目,這部分又分成三大類,一是具專業能力僑外生,政府開一條路讓僑外生畢業可以留下來,另外,在台工作六年之產業與社福外勞,也開放一條路,「但是不管哪一類,政府都會訂定薪資門檻,目前規劃國人薪資70分位,技術員機械人員組裝人員月薪41393元,社福人力月薪32000元,都比基本工資要高出很多,目的就是希望不影響本勞的就業機會。

賴清德強調,《新經濟移民法》今天公布規劃重點,未來國發會還會研擬「新經濟移民影響評估」,並且徵詢社會各界意見,後續也會成立平台與社會溝通。

陳美伶:透過引進移民,減緩台灣社會老化程度

陳美伶表示,《新經濟移民法》希望透過移民的引進,減緩台灣社會老化速度,希望台灣在2030年總生育率達1.4人,維持最適人口不低於2000萬人。

陳美伶強調,《新經濟移民法》延攬三大領域人才,包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技術能力與投資移民,另外,海外國人及其後代也鬆綁來台與定居規定,「這部法律不是只是談工作許可與居留條件,也會談到永久居留與國籍歸化,港澳地區未來也準用相關規定。

其中,在外國專業人才部份,《新經濟移民法》將強化延攬國家發展所需人才,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之職業類別,將由各部會以「負面表列」訂之,為了鼓勵雙語教學,本次修法也放寬高中及中小學教師之聘僱,未來雙語高中等學校,除了英語科教師可以聘請外師外,其他課程也可以聘請外師。

「未來引進外籍專業人才,不必適用資本額規定」

另外在國家重點發展的5+2產業方面,未來包括半導體、物聯網、雲端、新農業、大數據、區塊鍊等領域之外籍人才,大學畢業者需具備2年工作經驗,且月薪達47,971元,即符合《新經濟移民法》外國專業人才申請移民條件。以往,政府針對申請外籍專業人士移民之雇主,訂有資本額與營業額限制,為了擴大外籍人才引進,未來在國家重點企業申請外籍專業人才移民,可以不必適用資本額規定。

為了配合擴大技術移民,技術移民的評點機制也將適度調整,基本項目部分,申請人薪資需達「專業人員」平均總薪資中位數52842元,特定專業人才則必須達「外籍專門性與技術性人才」平均總薪資中位數16萬人。除了基本項目分數之外,還有加分項目,申請人若具備專業成就,或擔任重要職務、服務於政府指定重點產業等,即可獲得加分。

「強化攬才 放寬永久居留規定」

陳美伶表示,目前《移民法》,「永久居留」申請人,必須連續居留5年,且每年在台居住天數至少達183天,為了強化攬才,《新經濟移民法》針對「永久居留」部分也有所放寬,「特定專業人才」僅需在台連續居住3年,且在台居留天數改以3年平均值計算,僑外生碩博士畢業生可分別折抵1年與2年。「一般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仍維持5年連續居留規定,但在台居留天數,也改為5年平均。

投資移民方面,陳美伶表示,目前《移民法》針對投資移民雖有相關規範,但投資移民申請人必須在台投資營利事業1500萬元,創造5人以上就業機會,在台投資至少三年以上,申請期間資金只能購買政府公債,對外國人士吸引力並不高,因此迄今申請人數不到20位,國發會與金管會會商後,同意未來投資移民投資標的,將放寬為經政府核可之基金、公司債等金融商品,透過投資標的的適度放寬,讓投資移民來台後,將資金投入對國家建設有幫助之金融商品,而不是投入房地產炒作。

最後,針對海外國人及其後代部分,適用對象為僑居海外、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未來持有效護照者,免申請入國許可,其華僑身份在申請工作資格時,將列入加分項目。另外,為了讓僑民子女與孫子女隨同回國,海外國人申請回國,將會發給「僑民卡」,提供就學銜接與兵役制度優化待遇,讓旅居國外國人願意回台打拚。

至於國籍歸化部分,內政部已完成《國籍法》修法,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新法上路後,外籍專業人士申請歸化取得我國籍,規定已經放寬,對於外籍人士歸化我國籍,雖然仍維持原國籍放棄之規定,「但是程序上,可以先取得國籍,再去放棄原國籍,專業殊勳甚至不用放棄原來國籍,目前已經有多位在台服務神職人員取得台灣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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