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之瑜觀點:擺脫對法律技術的重度上癮─對聘任權負責,就能成功拔管

2018-05-15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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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符合教育部想法,且教育部可採用的理由,至少有兩點:第一是,教育部可以指出,管中閔領導下的台大,極可能違背當前大陸政策,配合中共學術惠台措施,導致國家安全危機;第二是,教育部可以指出,當前反管最激烈的,就是台大自己的師生,可見,管中閔當選極可能導致台大分裂,造成國內高教動盪,因此必須停止聘任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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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點符合教育部的政治理念,且明確是根據教育部自己判斷而得由部長負責任;同時,這免於對遴委會的遴選過程介入。如此的教育部長就有擔當,有政治方向,並維護了大學自治,避免侵害遴委會依法行使遴選的職權,或台大從事產學合作的自主權利。

然而,總統說,這不是政治決定,恐怕又將讓千千百百個法學專家捲在標點符號般的細節中,不見輿薪,以便證明聘任權可以是沒有人要負責任的法律技術問題。這不但斵傷大學自治,斵傷企業體制,更嚴重的是,讓台灣的法學界龍頭對法律鬥爭的技術更加重度上癮,不能自拔。

教育部肯誠實地對自己的政治理念負責任,就能主張聘任權,並拒絕聘任管中閔,然後台大便必須重新遴選。如果導致教育部長因此下台,拔管也已不可逆返。誰知道呢?展現了道德勇氣的部長,說不定反而會成為重振黨國士氣,遏止舊勢力復辟,從而拯救政權的真英雄。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中山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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