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不看民視,NCC管不了,立法院管得了嗎?

2018-05-1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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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下架風波在NCC重罰後暫時告一段落,但危機還沒解除。(顏麟宇攝)

民視下架風波在NCC重罰後暫時告一段落,但危機還沒解除。(顏麟宇攝)

自四月底至五月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至少發出三次新聞稿,就民視與台灣寬頻(TBC)授權爭議事件,明確表達「嚴厲譴責,命其改正」的立場,諷刺的是,前腳聲明,後腳斷訊,而且,事態有可能擴大同樣協商未果的凱擘、台固等系統台,則屆時影響受收視戶將不只是數十萬戶,而是數百萬戶。結果,立院交通委員會決議:NCC介入、要求業者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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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繼續去年中華電信無預警斷訊台灣互動套餐節目後,另一起系統與頻道業者之爭。就其爭端而言,民視與系統業者各說各話,到底誰說的才是真的?或許從NCC的新聞稿中可見端倪。

爭端一:民視到底有沒有提出新聞台、第一台及台灣台「綑綁銷售」?

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的聲明,正是因為民視包裹行銷,迄今拒絕提出各頻道分開報價,意圖迫使系統全盤接受,讓系統業者無以接受,且提出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虞;民視則矢口否認,強調民視開出的是新聞台的單獨售價,附帶的第一台和台灣台不需要授權金,且強烈指責TBC竟要求第一台和台灣台的「上架費」。

不過,根據NCC五月四日發出的新聞稿顯示:「南桃園等五家有線電視公司於本次授權期間屆止前原僅播送民視新聞台,惟民視公司於協商及調處過程中係向南桃園等五家有線電視公司提出捆綁銷售民視新聞台、及其他包括民視台灣台及民視第一台3個頻道,且自始至終堅持此交易條件;另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亦於調處會議中,提出有違市場行情之報價。…」

說穿了,民視果然提出「綑綁銷售」,而系統提出有違市場事情的報價(上架費)。市場機制如此,兩造都貪兩造都想賺更多,NCC能奈他何?民視綁三個頻道有這麼嚴重嗎?只能說萬一此例一開,若頻道商都援例辦理,系統台也沒得混了。至於「消費者權益」大概兩邊都無心兼顧,畢竟頻道上架只是讓觀眾有機會看到,不表示一定會看,重要還是廣告!

20180509-立法院,NCC主委詹婷怡列席交通委員會審查法案。(陳明仁攝)
NCC主委詹婷怡列席交通委員會審查法案。(陳明仁攝)

爭端二:到底是民視沒提供訊號?還是沒提供授權?還是系統台片面斷訊

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的聲明,民視自五月四日凌晨起,因為拒絕提供「臨時授權」,TBC所屬系統業者為避免違反著作權法的規定,不得不停止播送民視新聞台的訊號,協會並呼籲民視在協商期間中同意授權;民視的說法則是TBC從今年元月起就沒再支付民視任何授權金,長達四個月過程中還再表明不會支付任何授權金,而民視一再配合展延授權期限,一共展延了六次。

不過,根據NCC五月二日新聞稿,「(民視)臨時授權將於五月三日終止,可能產生斷訊,對消費者收視權益影響甚大…,命民視公司就民視新聞台與南桃園五家有線電視公司間之一0七年度授權費用爭議於五月十五日前協議提付仲裁,或採取其他可達成授權之方式,並命民視公司於達成授權協議前持續提供臨時授權,不得有斷訊等損害視聽眾權益情事。…」

換言之,民視即使堅持「有提供訊號」,但顯然沒提供臨時授權。誠如系統業者所言,沒有授權的情況下,他們斷訊面臨的是行政罰;不斷訊,却可能更嚴重的侵權刑責,叫業者該如何是好?

爭端三:民視到底有沒有出席協調會?

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的聲明,TBC於五月七日邀約民視進行頻道授權協商會議,民視置之不理;NCC於五月七日及八日召開凱擘公司及民視的調處會議,民視亦拒絕出席。民視則強調該公司董事長郭倍宏親自出席大小各種會議二十五次以上

這個問題比較小,不論郭倍宏出席幾次大小會議,五月七日和八日的會議顯然是沒到場的,但不論董事長是否到場,能解決爭端最重要。一旦斷訊不到場也得到場。這才有NCC五月九日的最新裁處。

20180504-民視董事長郭倍宏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餐會。(顏振凱攝)
民視說董事長郭倍宏親自出席二十多次會議。圖為郭倍宏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餐會。(顏振凱攝)

仲裁達成協議未必雙贏,觀眾還有一個選擇:關機

問題來了,NCC的裁處能有效解決爭議嗎?早前,NCC已經對TBC開罰三十萬(一家公司六萬元),民視則予以警告,看來沒什麼效果;這一次重罰TBC三百三十萬(一家六十六萬),民視則罰二十萬,郭倍宏對此表示遺憾,TBC五家業者大概想撞牆。至於會不會如有線寬頻產業協會聲明提起訴願,仍有待觀察;做為「公親」的NCC於裁罰輕重之間,標準既不是市場機制也不談不上消費者權益。

用一個比喻,到賣場買洗髮精,結果店家非要賣你洗髮精、潤絲精加染髮霜,擇一購之不可,非得三合一,你轉身不買,結果收到罰單,有道理嗎?又或者有一個賣場,只肯賣洗髮精,不賣潤絲精和染髮霜,業者不依,非要洗髮精上架兼送潤絲精和染髮霜,賣場不依要多收另外兩種商品的上架費,業者不肯,結果賣場和業者都收到罰單,有道理嗎?

最麻煩的,對消費者而言,不論是要洗髮精、潤絲精或染髮霜,都還是能用可用或必須用,至於電視,在網路時代已經不再是「必需品」,民視到底單賣還是綑綁銷售,都得看觀眾買不買單,NCC管不了,立法院決議更是虛幌一招,或向民視友好表態,實則一點用都沒有。至於民視指控「在中國投資龐大」的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入主TBC之後,開始「干預台灣媒體」,「對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也是另一種「意識形態的政治施壓」,只看到鴻海在中國的投資,對鴻海的美國和日本投資視而不見,也殊為奇特。對兩造而言,儘速仲裁達成協議是最好的結果,否則,不論上架與否,最後觀眾還是有一個選擇: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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