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鐵志專欄:搖滾樂、青年文化與社會反叛

2015-03-08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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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樂震撼人心,確實有著改變世界的能量。(圖為槍砲玫瑰樂團宣傳照)

搖滾樂震撼人心,確實有著改變世界的能量。(圖為槍砲玫瑰樂團宣傳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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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樂從誕生之初就帶著叛逆的胎記,來挑動年輕人的欲望,對保守的社會體制提出尖銳質問。當Bill Hayley的搖滾電影「Rock Around the Clock」在電影院放映時,每場都引起觀眾暴動。

到了六零年代,搖滾成為整個青年反文化革命的先鋒,因為他能挑起你的慾望,鼓動你的身體,刺激你的思想。

當Bob Dylan, Beatles, Velvet Underground, The Doors把搖滾接合上「垮掉的一代」的詩歌,當他們吃下奇幻的蘑菇,他們開始探索人性的黑暗敗徳,行走社會的危險邊緣,反對體制的暴力壓迫,挖掘主流道德的腐壞臭爛,或者,膜拜起愛與花朵;他們讓人們去打開伊甸園之門,去想像另一種可能。

「Like A Rolling Stone」:狄倫帶著人們勇敢前行,像一個滾石,獨自一人,無家可歸,只能往未知的方向滾動。

搖滾樂掀起了一整個青年世代的反叛:人們走上街頭、佔領學校、擲出石頭、製造炸彈;或者,戴起花朵、群住公社、靈修冥思、回歸自然。

那確實是一場漫長而困頓的文化革命。

許多烈士在戰場上犧牲了,他們僅僅27歲;他們被他們創造反文化的武器──藥物或酒或者對死亡的追逐──自我引爆,一如美國學運激進組織「氣象人」用炸彈唯一炸死的人就是他們自己。

但正如藍儂在1970年說,「六零年代的花之力量失敗了。那又如何?我們重來一遍就是了。」

所以,戰鬥的火焰繼續承傳下來:Patti Smith、The Clash 、Public Enemy、Sonic Youth、Nirvana、Rage Against the Machine,甚至U2和Radiohead。他們都相信音樂可以改變這個世界,或至少改變人們的思想。

當然,這些反叛的歌聲總是鑲嵌在商業體制與自主創作不斷鬥爭的搖滾史中。

2.

搖滾樂可以掀起革命嗎?

六○年代的許多人如此真誠地相信著。他們相信社會革命必須要有文化革命,而搖滾樂就是文化革命的前鋒。英國的左派們在雜誌上認真討論披頭士和滾石樂隊(Rolling Stones)的影響力;美國的新左派們則試圖在1968年結合搖滾與抗議運動。

搖滾有時確實被想像與革命有連結:捷克的宇宙塑膠人被形容為唱垮了一個政權,Bruce Springsteen1988年在東德的演唱會被認為是柏林圍牆倒塌前夕的燃料之一。

當然,更多時候是「文化革命」或者社會運動。

  

音樂介入社會鬥爭的最基本形式是,當歌曲在抗爭現場被吟唱時,不論是通過動人的旋律或歌詞,都能凝聚或者賦與參與群眾的力量,成為飄揚在空中的反抗旗幟。例如,在美國民權運動中和世界各地的反抗運動中人們緊緊牽著手歌唱「We Shall overcome/我們一定會成功」,「Dancing in the Street」則意外地成為六零年代後期美國黑人街頭暴動之歌。

而台灣的抗爭者都在街頭上面對著警察唱過「美麗島」或者「島嶼天光」,香港的遊行群眾則在「海闊天空」和「自由花」的歌聲中壯大的信念與力量。

  

在更廣泛的意義上,音樂也可以通過各種無形的傳遞方式,凝聚在不同角落的聆聽人,形成集體的情感以及共同的社會藍圖。例如藍儂用「Imagine/想像」要我們用想像力奪權;Patti Smith唱著「People Have The Power」要我們擁有夢想的權力,並勇於實踐它。

 

(2011年,Patti Smith在芬蘭搖滾音樂節。維基百科/The Watusi)

社會變遷的關鍵之一就在於參與者個人認同的轉變。流行音樂正是在集體的結合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因為流行樂乃是打造集體認同的重要媒介,尤其在歷史上,搖滾樂的誕生本身就和青年文化密不可分。不同的歷史時刻,流行音樂把政治激進主義轉化成更讓人接近的形式,指出社會的不義和壓迫,有助於分享集體的願景。表演者和歌曲成為了政治、文化變遷和流行音樂間的紐帶。

弔詭的是,往往是掌握權力的人比創作音樂的人更相信音樂的政治力量,所以巴西軍政府在1968年驅逐兩個音樂人,中國政府的盤古樂隊也被迫流亡,甚至連「民主美國」的尼克森政府都要驅逐約翰藍儂出境。而威權政府(包括過去的台灣)和小布希時代的媒體寡頭則把他們痛恨與害怕的歌曲放上黑名單 。

正如宇宙塑膠人所唱:

「他們害怕電吉他/害怕電吉他/他們害怕搖滾樂

他怎麽回事?連搖滾樂隊都怕?連搖滾樂隊都怕? 」

問題是,害怕與鎮壓無法抵擋洶湧的矛盾。1968年民主黨在芝加哥的黨代表大會前夕,市政府禁止電臺播放滾石樂隊正紅的歌曲《街頭鬥士》(Street Fighting Man),因為擔心這首歌會鼓動年輕人暴動──這位市長正確認識到歌曲的強大煽惑力,但他沒有預見到的是,即使這首歌被禁播,這場大會外仍然發生嚴重暴動,因為社會不滿早已遍地烽火,而且,許多其他的憤怒歌聲仍在現場被演唱,例如底特律的車庫樂隊MC5的 ”Kick Out the James”。

  

革命需要社會條件,搖滾樂要展現政治效果也有一定的社會脈絡。但若只有社會條件的成熟,沒有創作者在音樂上的美學表現和對時代精神的準確掌握,也很難產生龐大的撼動力。能夠衝擊歷史的創作者總能把複雜的社會矛盾,用一首首簡短但銳利的歌名或歌詞,化作一句句具體的抗議標語。

  

或者,創作者會在新的脈絡下挪用既有歌曲,讓一首首歌曲成為流動於不同時空的政治標語。例如約翰·藍儂的《給和平一個機會》(Give Peace a Chance),從七○年代唱到2003年,是所有反戰運動的國歌;U2在九○年代完成的《One》,可以從波士尼亞唱到北愛爾蘭,成為真正的和平之歌;而從1964年的美國柏克萊大學到1986年台大的「自由之愛」學運,《隨風而逝》(Blowing in the Wind)的旋律更在運動現場賦予無數憤怒青年勇敢反抗體制的力量。

3.

流行音樂是音樂工業的一環,是自己要對抗的敵人。流行樂歷史的本質是:一旦具有高度原真性、從某種青年次文化胚胎誕生出來的創作開始廣受歡迎時,這個創作者、這個音樂類型就會開始被商業體制吸收、榨乾。但是,接下來又會有新的聲音、新的次文化在體制的邊緣爆發,然後,他們又成為新一代的搖滾巨星,於是又有更多唱片公司搭上風潮複製這些音樂,於是他們又走向老化與死亡。歷史於是不斷輪迴……

所以,搖滾樂總是成為自己不情願的掘墓人,「人民擁有力量」(Power to the People)最終常常成為「無能的力量」。

對具有反叛性格的音樂人而言,最核心的問題是是如何在唱片工業體制下保有創作自主性。而對樂迷而言,當他們聆聽具有政治含意的音樂、參與宣揚社會議題的演唱會時,是否真的接收了那些政治資訊?更進一步來看,這些本質上是商品的流行樂是否反而轉移了青年的反叛能量?

(Joe Strummer,網路)

衝擊樂隊的主唱Joe Strummer,乃至Kurt Cobain都坦言他們進入主流唱片公司是為了讓更多人聽到他們的聲音,激起更多人的意識覺醒。這也是所有以巨星演唱會或專輯來推銷社會議題的主要目的。事實證明,不論是七○年代的「搖滾對抗種族主義」(Rock Against Racism),還是八○年代的聲援曼德拉演唱會,都大大讓這些議題在主流媒體和年輕人之中獲得關注,甚至認同這些議題是進步或是「酷」的。

  

美國重要的左翼刊物「The Nation」曾質問九○年代著名政治樂隊「討伐體制」(Rage Against the Machine)成員Tom Morello,他如何一方面參與那些反對大企業的全球化鬥爭,一方面又身處主流唱片公司?Tom Morello的回答是:「「討伐體制」因為在主流公司,而在全球散播了1500萬張顛覆思想的唱片。而且,我們和唱片公司簽約的唯一條件就是樂隊在各方面都要擁有自主權,且明文記載於合約中。」

  

「討伐體制」是幸運的,可以保持商業機制和自主創作的平衡,但不是每個創作者都可以逃離這個兩難困境。有太多樂隊在從追求獨立夢想的搖滾青年變為擁有巨大名聲和財富的搖滾明星的路上,經歷過困惑、沮喪與自我懷疑,然後各自以不同的方式在搖滾史留下他們掙扎的痕跡,或者血跡。

4.

  

搖滾樂確實具有深刻的理想主義傳統,而音樂人也的確在不斷尋求各種方式來實踐音樂的政治力量。

  

這本書試圖回顧過去音樂的反叛精神所進行過的各種社會鬥爭,並在回顧中去質詢、反省各種實踐途徑的限制與可能性。

  

六○年代是音樂、青年文化與社會反抗的有機結合的時代,是搖滾樂的永恆迷思與永不熄滅的思想根源。

  

七○年代承接六○年代的是:特定音樂類型表達了年輕人的焦慮與慾望並形塑他們的認同,而構成青年文化的一環,但與六○年代不同的是:缺乏大規模社會運動的支撐,以致於難以產生實際的政治效果。

  

從七○年代末的「搖滾對抗種族主義」開始進入八○年代,音樂人有意識地通過音樂進行組織、動員群眾來開展社會鬥爭,尤其是形成大型慈善演唱會的新音樂政治──這又讓音樂的社會批判開始膚淺化與表面化。此外,在八○年代的英國,工黨成立了「紅楔」(Red Wedge)來結合搖滾樂以組織樂迷參與政治,卻淪落成音樂人為政黨背書。

  

九○年代到本世紀初,則是前述兩種發展路線的各自演變:一方面是各種以音樂行動來推動社會前進的努力,如“Rock the Vote”、鼓吹女性意識的“莉莉絲音樂節“(Lilith Fair),“Live 8”、“Live Earth”;另一方面,新的音樂類型蘊含了不同的青年文化和豐富的社會反抗內涵,特別是嘻哈世代與電音世代。更重要的是,新的時代矛盾出現了:全球化/反全球化,以及伊拉克戰爭與反戰運動,乃至2011年以來的全球各地青年抗爭。這是六○年代以來搖滾行動主義的新高潮。

5.

  

我們很難賦予搖滾樂的論述及實踐固定不變的含意;搖滾樂的可能性端視其社會脈絡,以及創作者與閱聽人的互動,所以毋寧將其視為一個自主文化與文化工業不斷鬥爭的場域。創作者可以通過不同的詞曲、表演方式,以及實際社會行動召喚出不同的行動主體,如女性、同性戀、工人、少數族群的文化及政治認同,以及進一步的社會實踐。雖然商品邏輯又會進一步反噬這些獨立創作,但鬥爭是持續不斷的。

  

搖滾樂可以改變世界嗎?

  

對於這個問題,當衝擊樂隊在T恤上寫下「未來尚未被書寫」(The Future Is Unwritten)時,他們的答案是肯定的。他們也的確讓後世的樂隊如此相信──起碼Tom Morello在第一次看到衝擊樂隊表演時,就認為他們讓所有人覺得這個世界可以被一首三分鐘的歌曲改變,而這也成為他自己的永恆信念。

  

但是,同樣出身自龐克時期,也一向積極參與社會議題的英國歌手Paul Weller卻說,25年前,他深信音樂可以改變世界,但現在他已經不確定搖滾明星是否可以改變任何事,除了閱聽者個人的思想。

  

Paul Weller既是對的也是錯的。搖滾樂的確可能,也只能,改變個人的信念與價值,但這正是許多社會變遷的基礎。因為是人們的價值變遷構成了社會的進步。

英國左翼歌手Billy Bragg的答案可能更精準:「藝術家的角色不是要想出答案,而是要敏銳地提正確問題,閱聽人才是改變世界的行動主體。」

是的,搖滾樂或許從來不能掀起革命,但當搖滾樂抓到了時代的噪音,這些音樂將不斷在被壓迫的人們的腦袋中迴響,將不斷在反抗的場景中被高唱。

尤其,任何政治行動、遊說或抗爭,都必須來自群眾的參與,而搖滾樂──不論是一首歌或一場表演,都可能改變個人的信念與價值,鼓勵他們參與行動。

  

當搖滾樂去感動人心、改變意識,並結合起草根組織的持久戰,世界就能被一點一滴地改變。

*本文為《聲音與憤怒:搖滾樂可能改變世界嗎?》) (印刻出版)十周年紀念增訂版之導論,印刻出版社;更多內容也可參見作者所著,《時代的噪音》(印刻出版)。

《聲音與憤怒》新書分享會,作者張鐵志與五月天貝斯手瑪莎對談,日期:2015年3月15日下午三點,地點:台北誠品信義店3樓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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