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紹煒專欄:新光雙姝怨,當然是嚴重公司治理問題!

2018-05-02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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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人事問題就是一個公司治理問題;圖中為新光金副董李紀珠。(陳明仁攝)

新光金人事問題就是一個公司治理問題;圖中為新光金副董李紀珠。(陳明仁攝)

上周國內上市公司新光金控,再次上演讓外界看得熱鬧又看不懂的「雙姝怨」戲碼;一般民眾或許就把此事當成茶餘飯後的八卦戲碼看,但主管單位卻不能如此,因為這是一件嚴重的公司治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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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中的「王子公主們」

李紀珠是在2016年8月底到新光金控擔任總經理,從進入新光金第一天開始,業界就不斷傳出「兩個女人的戰爭」─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有意要請李紀珠擔任總經理,其大女兒吳欣盈就一直反對,根據媒體教導「父女倆人還為此大吵過幾次,甚至在家族會議中惹得吳東進大怒」。

李紀珠接掌總經理後,雙方倒是相敬如冰,在前年底的董事會中,為了KPI問題而形同決裂,今年3月李辭卸總經理專任副董事長,但上周又傳出李連副董都不幹要離開新光金,讓新光趕忙滅火─外界的解讀當然就是「大公主高奏凱歌」。

撇開那些雙姝怨、兩個女人的戰爭等八卦不談,這些事件顯示的其實就是新光金的公司治理出大問題。按公司法規定,總經理是由董事會任命,並受董事會監督任免、評定績效;而新光這位大公主雖然曾經擔任過上一屆董事,但本屆是由妹妹吳欣儒擔任。也就是說,吳欣盈已非新光金董事,在新光金董事會中是沒有位置的人,在公司體系中的職位是副總。

結果是一位副總倒是可槓總經理,槓到簡直能決定總經理的去留,原因只是她的「公主」身份,這是那門子的公司治理?公司法中是有定義過老闆的兒女─也就是那些王子、公主的職權嗎?還是不必定義,原本他們就是「超越一切」?

公主亂政算是那門子的公司治理?

更何況以專業與績效來看,李紀珠財經專業出身,擔任過金管會副主委、台灣金控(台銀)董事長,2016年8月底到新光金,原來是金控中後段班新光金,2017年算是拿出不錯的成績:稅後純益112.2億元,每股稅後純益(EPS)1.05元,這個獲利也不是靠賣祖產得來;股價從不到7元的水餃股,在其辭卸總經理時漲到12.7元,外資持股比例從17.8%拉高到26.6%。

但這位被內部員工視為「權力比爸爸大」的公主,強勢參與主導新光金經營超過10年,新光金的經營績效與表現,算是業界「有目共睹」,金管會整天為其「擔心受怕」,恨不得新光趕快找一家企業「給併一併」─公主的經營能力也算是「有目共睹」。

而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副總,在公司內部的權力、影響力竟被認為超越董事長老爸,這又是那一國的公司治理?在家亂寵小孩是「自家事」,但把上市公司當家看,放任兒女亂政,既是無能、又是無視公司治理。

全球家族企業占75%

企業要完全避免「王子、公主」干政的問題,也許不是很容易,因為家族企業比例過高。以全球的觀點看,根據國際家族企業協會的統計,家族企業的家數占全球企業家數的75%,營業額占全球GDP的70%到90%;另一份永安會計師事務所的調查,則是亞洲企業中有85%企業為家族企業所控制。

至於台灣,一般小企業固然是家族企業成份極高,即使是已上市櫃的企業,按理股權分散掛牌後,該是一家「大眾公司」,但實際運作上仍充滿家族味道。根據台灣董事學會發表的《華人家族企業報告》,台灣上市櫃公司中73%是家族企業;另一份台灣董事學會的報告,則是統計有70%的上市櫃公司可歸類於家族企業;證交所2年前的報告則指台灣上市企業中,有52.61%是家族企業。雖然因定義的不同,最後得到的家族企業比例相異,但比例都算是相當高。

因此,不必要也不可能排斥、甚至明法禁止那些王子、公主在企業任職;不過,可以看看其它家族企業,甚至同為金控的家族企業作法。那些「王子公主們」雖然註定要接班,也有快速的「直昇機」載著他們上揚,但至少在其職位上仍受原有公司體制約束,少聞「王子公主」違背體制與責任倫理,爬到總經理甚至董事長頭上。倒是幾年前有某上市企業集團,出現過「副總公主」掌大權,最後搞垮公司的案例,新光金豈能無戒乎?

提升公司治理從新光金開始吧

顧立雄接金管會主委後,就以提升公司治理為己任,特別是對家族金融企業的公司治理關愛有加。新光金不僅是一家有超過30萬股東的上市公司,也是一家資產超過3兆元、擁有800萬保戶的金融機構,其公司治理好壞影響公司甚鉅,甚至牽動國內金融穩定,顧立雄要整頓金融家族企業、提升公司治理,就從新光金下手吧,一定不會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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