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殺警卻遭判死!台灣最高齡死刑犯「背鍋」悲歌:如果當年沒逃走,他會變怎樣?

2022-04-2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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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娟芬說,從蘇建和案開始,各起冤案都有共同因素,筆錄是不可靠的、是錯的,這事卻在王信福案變本加厲,甚至王信福案沒有其他任何證據,唯一有的就是1990年代的證詞──就證人說法對質部份,船長卡拉OK命案裡真正開槍殺死兩名警察的凶手、陳榮傑早在1992年被執行,當年陳榮傑受壓力指控是王信福扶著他的手、要他「結掉那兩個(警察)」,當2006年逃亡的王信福回台灣受審判時,陳榮傑早就死了,無法出庭對質詰問;至於在場的角頭、陳榮傑真正的老大李慶臨,理應最該受到懷疑,但法院始終沒找到李慶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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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法院還是用老方法、當年警詢筆錄拿來就用了,這就是為什麼我看到這案件心裡很厭倦……這是不斷重覆的錯誤,我們指出不知道幾次了、我也罵到詞窮,同樣的事情我們要用多少方法罵他們呢?」張娟芬嘆。

就筆錄來看,王信福案的關鍵證人是當時卡拉OK老闆洪清一,洪清一認識被害的兩名警察也認識歹徒,一開始他也只說看見陳榮傑開槍而已,但在第二份筆錄裡,警察開始不斷問:王信福呢?甚至警察還向洪清一施壓:「我知道你有前科。」張娟芬說,洪清一有無前科其實警政系統一查就知道、警察問這問題是不必要的,但特地問,用意就在給洪清一施壓。於是第三份筆錄洪清一就改口了,他翻轉說詞說是王信福素行不良、常恐嚇他、他前面才不敢講,此後,警方辦案方向就鎖定王信福才是殺人主謀。

警方與王信福也無冤無仇,為何要冤枉他?張娟芬說這直接問警察是問不出答案的,只能從筆錄看見,本案其中一個大弱點,殺人動機──王信福不認識被害兩名警察,當天唯一的狀況就是老闆歌放錯了、王信福怒罵三字經,「這是非常小的糾紛,我們很難相信這嚴重到要殺人,況且警察只是在場消費的客人,如果王信福有不滿,好像對放歌的人跟店家不滿吧?」

就卷證來看,證人也確實都說王信福罵三字經是在罵店家、因為招待不周所以罵老闆,然而警察在訊問過程慢慢把話扭過去,最後檢察官起訴理由就寫到,是王信福跟警察有口角、引發殺人事件,「冤案一開始都是這樣小的事,但他會慢慢架出一個平行空間,王信福就被關在那。」

王信福之所以被警察鎖定,不只因為他罵三字經,也因他是一個有前科的「流氓」。張娟芬在調查過程發現,原來王信福那年頭所謂「流氓」完全沒經過法院審判、警察用《違警罰法》就可以算了,一次是頭髮留太長、一次穿黃花格襯衫、一次當學徒下班看戲11點多才回家被攔下,王信福就被送去管訓,飄泊小琉球、蘭嶼、綠島。

(翻攝自《流氓王信福》,王信福家屬提供)
「只看法院紀錄會覺得他前科累累,是沒錯,但這起點是威權國家用非法手段把他逼上梁山」(翻攝自衛城出版《流氓王信福》,王信福家屬提供)

「那年頭管訓沒有期限,就算被法院判有罪抓到監獄也知道要關多久,但如果被抓去管訓,你不知道要被關多久……」管訓的日子苦不堪言、王信福一有機會就逃跑,卻是逃回自己家。張娟芬問:「警察不是把你報流氓嗎?逃跑不就去你家抓你?」王信福答:「我那時也不知道可以去哪,我不想這樣給他關、但逃跑要去哪也不知道,只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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