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權力來自上帝,人民皆需服從:《王權劇場》選摘(1)

2022-04-23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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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力二世奧古斯都的祝聖加冕禮。(取自維基百科)

腓力二世奧古斯都的祝聖加冕禮。(取自維基百科)

基督教國王的祝聖典禮(Le sacre),事實上是人類政治權力成功運作的一種嘗試。此儀式本身,具有非常強烈的神學意識,也寓含綿密細緻的象徵意義,給予王權的內涵與價值,一種更堅實靈活的論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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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為國王」

舊有的羅馬帝國政治、法律、社會等體制,在中世紀初期逐漸為人淡忘。政治上,法蘭克人對於最高權力的行使,最初具有濃厚的異教(pagan)色彩。當他們逐步由異教信仰走向基督教的過程中,梅洛溫國王們,仍堅持以克洛維的王室血統原則,作為王位傳承的主要依據,原先屬於日耳曼諸子平分的習俗,也依然留存。羅馬文化中,國家是屬於公眾事務的概念,已被王國屬於國王私有襲產的觀念取代。王國被視為是祖先的家產遺業,國王的嫡子皆可承襲國土與頭銜。這種諸子平分的日耳曼習俗,沿續到9世紀中葉。然而,在梅洛溫王朝轉變為加洛林王朝的歷程中,一個新的創舉——宗教性的祝聖典禮——被引入政權轉移之中,它改變了以血緣為主要依據的傳統政權框架,從而賦予新政權一種更崇高與神聖的權力屬性。這種革新的王權定義,超越慣例習俗、超越當時核心的政治觀念,卻又依附在基督教普世價值的意識形態上,使得王權的內在意義,具有不可碰觸的祕聖特質。「國王」,此頭銜的意義,成為兼具聖職與俗世政權功能的複合體。這種「雙重性」,正是法蘭西王權聖化的外在表徵。

西歐君主合法統治權限的劃分慣例,最初,是教會菁英從基督教聖典中,汲取理論和概念建構而成。浸潤於中世紀西歐的宗教氛圍,基督徒國王們銘記上帝的宣告:

「上帝對所羅門說:我已立你作我民的王。你既有這心意,並不求資財、豐富、尊榮,也不求滅絕那恨你之人的性命,又不求大壽數,只求智慧聰明好判斷我的民;我必賜你智慧聰明,也必賜你資財、豐富、尊榮。在你以前的列王都沒有這樣,在你以後也必沒有這樣的。」

此一智慧典範,是君主行使統治權之時,不可或缺的鑑戒。然而,我們不禁想問:國王是如何形成,以及他的王權從何而來?在此方面,歷史的閒談散論,夾雜並散落著人類政治社會有關權力轉移的多種潛在「形式」,提供我們一套「王位繼承的幾何學」。大多數情況,國王人選的確立,使用了親子法和世襲法;在某些情況中,也會採用選舉和遴選程序。國王的個人特質縱使有所差異,在意識形態和制度憲法的層面,以神聖的國王祝聖儀式作為王權的依據,也能有效地消解臣民對於國王個人特質的虛設爭論。因此,國王祝聖禮成為王權正當性依據的另一種選項。

法蘭西國王祝聖儀式的聖經淵源,昭然若揭。起初,用聖油塗抹在常人身上的儀式,僅是猶太教的一種宗教禮儀,意在使一位常人成為祭司,正如摩西首次將聖油倒在亞倫的頭上一樣;隨後,掃羅、大衛和所羅門接受膏油,作為統治人民的「印記」。古代以色列國王的膏油祝聖,不僅被認為是神聖恩典的標誌,而且也是權力合法性的憑證,這就是王家膏油的起源。《舊約聖經》有關權力聖化的意識形態,在中世紀的王家聖職儀式中被具體實踐。實際上,中世紀西歐基督教君主們,希望成為古以色列國王的承繼者。正是透過《舊約聖經》的塗油祝聖,此一膏油儀式,融入中世紀西歐的王家祝聖加冕典禮之中。

為了在法蘭西王權發展的脈絡中,呈現祝聖儀式的定位辯類,必須更深層解析國王祝聖典禮背後所透露的權力關係。在這個議題上,從儀式、物件與意識思維等面向,本書將細緻分梳國王祝聖加冕典禮,包含祝聖儀式的源起、禮節儀軌的進程,物質元素、權力集團的涉入為何?社會菁英和廣大民眾,對於這個「塑造國王」的慶典,如何觀看?如何接受?如何回應?藉由這些面向的擘肌分理,進一步解讀國王(統治者)與人民(被統治者)的權力形構,以及國王、教會、權力集團和人民交纏疊合的社會關係。

二、王權——令人迷惑的議題

對於人類學和歷史學而言,「國王是神聖的」,這是不言而喻的真實。君主權力的來源、君主權力的本質和君主統治權的正當性,都指向人類社會的關鍵問題——王權。國王祝聖加冕禮的研究,也是圍繞著王權質性而展開的。

在西方王權的發展歷程上,羅馬帝國時期的皇帝不僅統治所有人民,也統治帝國疆域,皇帝權力對人、事物和空間都施行占有。羅馬法的概念界定國家是公眾財產和公眾事物(rex publica),屬於公共領域的範疇。對此,中世紀初期,聖奧古斯丁借用西塞羅(Cicero, c. 106-43 BCE)的觀點予以詮釋:「共和按字面翻譯,即是公眾的財產和事物,它涉及國家或政府的治理原則:『有效施行共和只能依據良善正義,由國王、貴族或者由全體人民來治理國家。然而,當國王行不義之事或成為暴君之時……如此,不僅共和精神敗壞,共和的定義,亦將蕩然無存。』」

西方教會人士對於皇權根源或王權行使的論述,由來已久。4世紀末,米蘭大主教聖安布羅修斯(Saint Ambrosius, c. 337-397)曾譴責世俗權威;他強調皇帝被包含在教會之內,而非凌駕於教會之上;皇帝是教會之子,必須服從教會的權威。5世紀末,教宗哲拉修烏斯一世(Pope Gelasius I, r. 492-496)致書皇帝阿納斯塔修斯(Anastasius Augustus, r. 491-518),在書信第2段開頭,他義正詞嚴地強調,上帝將神聖權力(auctoritas sacrata)和王家權力(regalis potestas)分別交由教會和國王,由於在最後審判中,神職者需向上帝交代,教士的職分因而更顯重要。在這封信函中,聖安布羅修斯淋漓盡致地表達,羅馬教會對於權力詮釋的基本原則。

加洛林時期的神職人士,恪守4至6世紀基督教神學家的訓示,他們重申「國王權力神聖起源」的論述,亦即國王的權力來自上帝,國王必須依據公義法則統治人民,並維護世俗的和平正義。神職人士引證伊西多爾(Isidore de Séville, c. 560 ?-636)對於國王權力的定義,指出國王(rex)一詞,源自「正當行為」(recte agere)。換言之,國王必須按照基督信仰的美德,以公義正直來統治王國,國王為捍衛人民的利益而行使王權;反之,沒有正當行為的國王,即是暴君。9世紀教會菁英和神學家,如奧爾良主教耶納斯(Jonas d’Orléans, c. 760-843)與漢斯大主教安克瑪(Hincmar archevêque de Reims, c. 806-882),雖然也承認政權與教權的功能劃分概念——國王處理世俗層面的事務、教宗與神職人員處理宗教與精神層面的事務——然而,他們也修正哲拉修烏斯一世的觀點,提出世俗權力既然來自於上帝,為了尊崇上帝,所有人民皆需服從世俗權威的統治。不論是中世紀初期的教父與神學家,或中世紀下半葉的法學人士和王廷官員,對於王權本質與統治權正當性依據的辯證,從不中斷;尤其是與王權關係密切的國王祝聖加冕禮,更是權力屬性的論辯核心。然而,這些教會或世俗菁英論述國王祝聖禮的旨趣,並非以批判的視域,討論國王祝聖禮的內涵;相反地,他們以一種隱喻的方式,來彰顯王權統治的合法性。

20220415-《王權劇場》立體書封。(聯經出版)
王權劇場》立體書封。(聯經出版)

*作者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副教授。本文選自作者著作《王權劇場:中世紀法蘭西的慶典、儀式與權力》(聯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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