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仁義專文:台灣研究─從政治性知識到學術性知識

2018-05-07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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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年荷蘭人所繪福爾摩沙地圖。(取自故宮博物院)

1640年荷蘭人所繪福爾摩沙地圖。(取自故宮博物院)

過去幾個世紀間,「台灣研究」篳路藍縷,並不完全是一個學術領域,甚至每一個時代的台灣研究相關著作之中,也不乏原來提供統治階層掌握民情的治理檔案,但是這些文獻世代累積下來,卻已經為嚴謹的台灣研究鋪設深厚的基礎,並已成為豐富多彩的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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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荷據時期,東印度公司關於台灣風土與住民生活的記載,雖受限於地理範圍,並以商業利益為觀點,如今卻已成為珍貴的歷史文獻。鄭室朝短,文書單薄。清領時期,台灣研究往往載於涉台朝臣的官史書寫,或者散見於旅台文士的遊記采風,並常為表層觀察,如今卻也已經成為漢人知台的初期線索。日治時期,固然許多研究成果出自殖民政治的動機,也常帶著東洋文化的立場與觀點,卻也不乏具有社會科學依據的論述與見解。1945年以後,受到國民政府國族認同的影響,長期沿襲中華民族主義的觀點,也就使得台灣研究常常淪為政治性的知識,但此一期間仍然不乏客觀嚴謹的知識貢獻。直到1987年脫離戒嚴體制以後,在思想自由與言論自由的條件下,台灣研究得以逐漸受到重視,並逐漸發展成為名正言順的學術領域。

雖然這並不表示如今台灣研究已經完全擺脫統治階層民族主義與意識形態的干擾,但是至少我們已經看見,台灣研究正在茁壯鞏固,正在從通論研究延伸到各個不同領域的專業研究,也正在逐漸發展成為兼顧經驗層次與反省層次的台灣知識。

台灣民俗學:從他人的觀點到自己的觀點

在台灣研究的範疇之中,民俗研究是一個歷史久遠的領域。17世紀荷據時期的涉台文書記載了當時原住民族的生活習慣與信仰行為,可以視為最初的民俗研究。清領時期,官史書寫與遊記書寫既描寫了平埔族的民俗活動,也記載了初期移墾漢人的民俗活動與演變。1700年(清康熙39年)郁永河的《裨海紀遊》,紀錄了台灣西部濱海平地從南到北他親眼目睹的自然景物與人文事蹟,雖屬經驗觀察而非科學研究,卻也是這一時期漢人觀點台灣民俗研究的初步材料。

台灣民俗研究真正成為科學領域,始於日本治台時期。最初雖然出於殖民主義的治理目的,卻也已經帶著近代人類學的科學精神。1928年(日昭和3年)出版的日本人類學家伊能嘉矩遺著《台灣文化誌》,既是這一時期台灣研究的經典,也是台灣民俗研究的重要里程碑。1928年台北帝國大學設置土俗人種學教室,將民俗研究納入學院體系,正式成為一個學術領域。1941年日籍文藝人士創辦《民俗台灣》,直到1945年,總共發行43期,更將台灣民俗研究的風氣帶到民眾的場域。甚至日本戰敗離台以後,1968年東京大學教授國分直一出版《台灣民俗學》一書,正是他戰前的研究成果,或許更加說明了這一時期的學術研究對於台灣民俗學的重要性。

日本人類學家伊能嘉矩,著有《台灣文化誌》。(取自遠野文化研究センター網站)
日本人類學家伊能嘉矩,著有《台灣文化誌》。(取自遠野文化研究センター網站)
1941年日籍文藝人士創辦《民俗台灣》,直到1945年,總共發行43期,更將台灣民俗研究的風氣帶到民眾的場域。圖為《民俗台灣》創刊號。(Taiwankengo@Wikipedia/CC BY-SA 4.0)
1941年日籍文藝人士創辦《民俗台灣》,直到1945年,總共發行43期,更將台灣民俗研究的風氣帶到民眾的場域。圖為《民俗台灣》創刊號。(Taiwankengo@Wikipedia/CC BY-SA 4.0)

1945年(民國34年),國民政府開始治台,初期的台灣研究整個領域不免帶著中華民族主義觀點,著重於強調台灣文化之中的漢人文化,非但忽略原住民文化的地位,甚至忽略漢人文化其實也已經受到台灣風土的影響,正在演變出獨屬台灣的在地特色。然而,這一時期仍然不乏值得重視的研究成果。1956年,人類學家何聯奎與衛惠林合著的《台灣風土志》已經能夠兼顧原住民與漢人的民俗研究,學術價值與貢獻無庸置疑。此後數十年間,學院與民間也都陸續增加許多專業研究的努力與成果,終於將日治時期的台灣民俗學的研究基礎延續下來。1980年,施合鄭民俗文化基金會的成立及其《民俗曲藝》雜誌的創刊,可以說是戰後第二代民俗學家的聚集整隊,使得這個研究領域,在戒嚴體制結束之後,可以在思想自由受到保障的學院環境之中,發揮專業與具體的教育影響力。這個研究領域的茁壯,日後也進一步影響了各級政府重視民俗文化的保存,制定文化資產政策與法規,並設立傳統藝術與文化資產的專責機構。

台灣民俗學的文化資產價值與美學價值

民俗研究固然涉及歷史研究,但是民俗並不是只存在於過去。民俗即使發生於過去,它也是發生於生活,因此民俗往往出自於實際的生活活動,即使是成為一個有其過去的民俗,它也並非只在過去才有價值,而在現在就沒有價值。民俗的價值,可以從過去延續到現在,也可以從現在延續到未來。

民俗有其過去、現在與未來。也因此,民俗研究就是針對民俗的過去、現在與未來所做的研究,至於民俗學,則是使用相關學術領域的學理與方法從事民俗研究工作,非但檢視以往的研究,並且也要檢討這些學理與方法。

目前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已經將民俗視為文化資產的重要類型。這意味著民俗固然來自過去,但是應該保存於現在,成為實際生活的內容,並且繼續傳承給未來的世代。尤其,面對台灣的過去,每一個世代以及當時每個不同族群的民俗活動,都應該被保存、被維護與被延續。如此,民俗研究的文化資產價值才能獲得正確與完整的對待。

進一步的,我們也可以發現,民俗研究深具美學意義。美學不是只涉及藝術,更應該涉及生活,而民俗可以說是生活領域之中最具有美學意涵的層面。我們可以透過民俗看到一個民族或社會從過去延續到現在與未來的生活活動,並且找出這個民族或社會值得保存、維護與延續的美學價值。生活美學的定義,可以在民俗之中找到歷久彌新的價值依據。

《台灣民俗學的建構》。(玉山社提供)
《台灣民俗學的建構》。(玉山社提供)
《台灣民俗學的建構》書封。(玉山社提供)
《台灣民俗學的建構》書封。(玉山社提供)

*作者為法國巴黎第十大學美學博士、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圖書館館長。本文選自作者為林承緯所著《台灣民俗學的建構:行為傳承、信仰傳承、文化資產》(玉山社)之推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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