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國軍拍攝成人影片,是否嚴重斲傷軍譽?

2022-02-20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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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孩子偷偷在看A片,身為家長該怎麼趁這個機會性教育呢?(圖/取自Unsplash)
作者指出,徐男參與成人影音網站拍攝,供不特定人得任意觀看閱覽,是不合法的成人影音傳播媒體。(取自Unsplash)

該案軍中人評會依照國軍風紀規定,認為妨害善良風俗(包含裸露身體),涵攝「一般人在社會生活中,會相互依循的生活規範或道德觀念」,此點或見仁見智,該案判決宜尊重法院認定,但筆者個人認同國軍(公務人員)服役期間,確實應遵守行為及紀律規範。準此,在人評會作成之決議,除顯然有程序瑕疵或重大違法之外,司法原則上均會尊重,僅為一定範圍內之審查並依法作成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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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省思 公務人員怎樣的兼職才合理?

回到「公務員兼職」的概念討論,筆者認為有2個範疇可以檢視。第一是公務員的廣狹定義範圍,最廣義之公務員,指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例如《刑法》第10條及《國家賠償法》第2條等規定;另就「職務範圍」以觀,某程度上宜受有限制或限縮,例如:法官或檢察官,固然依《憲法》均享有基本權之言論自由,但就承審個案或偵查不公開,法理或法曹倫理上均受「法官不語」之拘束,就司法言論(Judicial Speech)及職務中立性(Impartiality)為審酌,亦即《法官倫理》第17條所定:「法官對於繫屬中或即將繫屬之案件,不得公開發表可能影響裁判或程序公正之言論。」

準此,筆者請讀者觀察以下4種情況,請思考公務員的兼職(無論有報酬或無償)是否適合?「1.兼職拍A片。2.兼職跳脫衣舞。3.兼職跳鋼管舞?4.兼職在(情色)酒吧當調酒師?」而該公務員,如以國軍為擬喻,職位可以是「將官、軍官、士官、士兵或替代役」。換句話說,當位階越高當然責任越重,也可觀察不同職務或兼職時之審酌層面。

「嗯?」讀者您知道上面答案。筆者認為1、2不適合(公務員不得兼職1或2),若是3或4筆者沒意見。至於職銜從將軍到替代役,舉重以明輕,筆者幻想一下:「假設男將軍兼職跳鋼管舞,展現力與美,不也頗讚的嗎?」別以為筆者亂講,先前PSO國際鋼管舞大賽在台北舉辦,青壯年組冠軍就是一位女醫師喔。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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